第二章        否認自己



一、我們不屬自己乃屬主。

  1. 雖然神的律法含有對我們生活的規范極適切與相當的計劃,可是天國的大師仍 愿以更超凡的主要原則來引導人。

    信徒的本分,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羅十 二1);這是惟一真實的敬拜。

    聖潔的原則把我們引至一項勸勉︰“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 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旨意。”

    把我們自己奉獻給神,是一個重大的原因,使我們今后所說的、所想的,或所行的 一切,都是以榮耀上帝為目的。

    聖潔的,不能用為不聖潔的,若是,必損傷他的尊嚴。

  2. 如果我們不是屬自己的,乃是屬主的,那么,我們所要避免的錯誤,和我們的 一切活動的目標,都是很明顯的。

    我們既然不屬于自己,那么我們的理性和意志,在我們的思想和行為上絕不能居領 導的地位。

    我們不是屬于自己的,所以不要尋求肉體的私欲。

    我們不是屬于自己的,所以我們要盡力忘記自己,盡量放棄自己的利益。

    我們乃是屬神的,所以我們當為他活著,為他而死。

    我們是屬神的,所以我們要讓神的智慧和旨意管理我們的行為。

    我們是屬神的,所以我們的全部生活都要以他為合法的目標。

  3. 一個人已經知道他不屬于自己,也不受自己理性的控製,只把自己的心意獻給 神,這種人是何等的長進啊﹗

    領人趨于毀滅的最有效的毒素,就是夸耀自己,夸耀自己的智慧與意志力;唯一安 全的作法,就是服從上帝的引導。

    我們首先要拋棄自己,我們要在服事神上全力以赴。

  4. 服事主,並不是指盲目的順從,乃是甘心愿意摒棄心中的私欲,完全降服于聖 靈的引導。

    聖靈改變我們的生活(保羅稱之為心意更新),這乃是生命的真正開始,是異教哲 學家所不能了解的。

    因為不信的哲學家把理性當作人生唯一的向導,是智慧與行為的唯一準繩;但基督 教哲學要求我們的理性投降,順從聖靈;意思是說我們不是為自己活著,乃是基督 在我們裡面活著,並在我們裡面作王(參羅十二1;弗四23;加二20)。

二、尋求神榮即否認自己。

  1. 因此我們不是尋求自己的快樂,乃是尋求那討主喜悅、有助于增進他的榮耀的 事。

    我們忘記自己,甚至放棄一切的自私,有巨大的益處,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專心 注意神和他的誠命。

    當聖經吩咐我們,要我們放棄個人和自私的意念時,它非但要我們摒除一切對財 富、權力和人情的欲望,還要摒除一切野心和屬世的榮譽,以及其他的隱惡。

    一個基督徒必須愿意並切記要在生活中的每時每刻都把神考慮在內。

  2. 基督徒要以神的律法來衡量他一切的行為,應用叫他的隱情降服于神旨。

    人若在凡事上都尊榮神,他必被拯救脫離一切妄念。

    這種克己的道理,基督一開始就殷勤地教訓他的門徒了,至終也必約束我們心中的 一切欲望。

    內心一旦有了克己,就不再給驕矜、倨傲、虛榮、淫蕩、愛宴樂、荒唐,以及一切 從自愛中產生出來的罪惡容留余地。

    如果沒有克己的原則,人必肆行無忌,恬不知恥,縱有道德的雛形,也必為求榮耀 的野心所污毀。

    一個人若不相信克己的律例,請問他能否在人們中愿意實行道德的生活呢?

  3. 凡不受克己原則感化的人,他循規蹈矩,只是為了喜愛人的恭維。

    甚至那些主張道德本身的價值的哲學家們也妄自尊大,顯然他們追求美德,不外是 借此滿足自己驕傲的欲望罷了。

    但上帝對于喜歡受人恭維和驕矜自滿的人都表示厭惡,他說他們在世界上已“有了 他們的賞賜”,甚至認為娼妓和稅吏比他們這些人更接近天國。

  4. 一個追慕正途而同時又不能克己的人,將遭受無窮的障礙。

    在人心中隱藏著一個罪惡世界,這是古人的一項真實的觀察。但是基督徒的克己能 補救一切。

    只有拋棄自私,一心追求討神喜悅並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的人,才能得到拯救。

三、克己的要素︰節製、公義、敬虔。

  1. 使徒保羅對節製生活有簡單的說明,他對提多說︰“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 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虔敬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 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 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 善”(多二11-14)。

    保羅說,上帝的恩典足以鼓勵我們,但為叫我們知道虔誠敬拜上帝,必須除掉兩種 主要的障礙︰第一是不虔(這是我們自然的強烈癖性),第二是世欲,企圖壓倒我 們的。

    “不虔”一詞,不但是指迷信,也是指一切侮慢,不敬畏神的事。“世欲”一詞, 是指肉體的情欲。

    所以他根據律法的兩版吩咐我們,一方面要放棄與神的律法相沖突的私欲,另一方 面要放棄自我意志和理性的支配。

  2. 保羅把新生活的方式分為三類︰即“節製”,“公義”,和“敬虔”。

    無疑地,“節製”是指貞操和寡欲,也是指清心惜福和安貧。

    “公義”包含一切公平的本分,即每一個人須獲得他的分所應得的。

    “敬虔”使我們不受世俗的玷污,且以真實的聖潔與上帝聯合。

    當節製、公義、敬虔這些美德連結在一起時,就可以達到絕對完全的境界。

  3. 可是要摒除一切物欲,製服並拋棄不正當的癖好,把自己奉獻給上帝和弟兄 們,並且在敗壞世界中過著如天使一般的生活,真不是容易做到的事。

    所以為避免我們的思想陷入迷惘,保羅要我們留心那對不朽的希望,並鼓勵我們 說,我們的盼望不致落空。

    因為正如基督已經顯現作我們的救贖主,同樣,在他最后降臨的時候,他將顯示 他為我們獲得的救恩。

    基督為我們驅除那使我們盲目,攔阻我們以合宜的勇氣仰望天國榮耀的幻想。

    他也教導我們在今世過一種客旅的生活,以免喪失了我們屬天的產業。

四、真謙卑乃尊重他人。

  1. 克己一部分是論到人,但實在說來,大部分是論到神。

    聖經吩咐我們,叫我們要“彼此尊敬”,並要留心增進別人的福利(參羅十二 10;腓二4)。聖經所以給我們這樣的教訓,是因為除非我們邪惡的本性首先被醫 治,不然我們絕不能接受。

    我們都為私心所蒙蔽,為自愛所誘惑,人人以為自己有權高抬自己,同時低估與我 們相比的人。

    假若上帝賜給我們一種特別的恩賜,我們便立刻把它當作自己的功德而洋洋自得, 自鳴清高,不可一世。

  2. 我們將自己所有的罪惡,小心翼翼地隱藏起來,不叫別人知道,以為自己的過 失很小,微不足道,無關宏旨,甚至有時候還沾沾自喜,以為是我們的美德。

    假如我們所自負的才能,在別人身上發現了,甚至強過我們,我們因為要抹殺別人 的優點,就不惜以最大的惡意貶損他們。

    如果他們稍有過犯,我們不但給予嚴密的注視與苛刻的批評,甚至還出于嫉恨之心 故意夸大其詞,加以渲染。

    我們每一個人都自以為不同流俗,超乎常人之上,因此,嫉恨進而粗野;我們甚至 刻薄自負地將他人視為低我一等。

  3. 窮人服從富人,平民服從貴族,仆役服從主人,文盲服從學者,可是沒有一個 人不以為自己比別人強。

    所以大家都在那裡諂媚自己,仿佛自己胸中有一個王國,而自命不凡。

    人人都是自以為是,對別人的意念行為吹毛求疵,若有爭論,即勃發毒恨。

    只要他們覺得事事稱心如意,他們才會在別人身上發現溫和;但當他們受到騷擾和 刺激的時候,有多少人尚能保持他們的幽默呢?

  4. 若想生活得快樂,必須根除自己的野心與私心,此外沒有其他救治的方法了。

    如果我們留心聖經的教訓,我們當牢記,我們的才能,不是我們自己本來有的,乃 是上帝的恩賜。

    若有人以他的才干而自傲,即顯出缺乏對神的感恩之心。

    保羅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么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 夸,仿佛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

    我們務必儆醒,承認自己的過失,真正謙虛。如此方不致驕矜自持、有充分理由覺 得悲愁。

  5. 另一方面,我們若在別人身上看見神的恩賜,就必須尊重那恩賜並持有這恩賜 的人。若我們抹殺上帝所賜他人的光榮,那不過是表示自己是何等的邪惡。

    我們不要重視別人的過錯,但也不可以諂媚慫恿他們犯錯。

    萬不可因人的過失餓而侮辱之,因為向眾人表現仁愛與尊重乃是我們的本分。

    若我們尊重他人的榮譽和名聲,凡與我們有來往的人,不拘他們是誰,我們都要以 禮貌、友愛、謙虛,和溫柔的態度對待他們。

    因為我們除了在心靈深處以自卑敬人的精神待人以外,再沒有其他的方法,能使我 們達到真正的謙和(羅十二10;腓二4︰林前四7)。

五、我們當尋求別人的好處。

  1. 除非你完全犧牲自我拋棄私人的利益,不然你那尋求鄰舍利益的本分將是非常 困難的事。

    你若不否認自我,完全為別人著想,你怎能實行保羅所說的愛的行為呢?

    他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作害羞 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等等(林前十三4-8)。

  2. 如果這就是所要求于我們的,我們必須盡最大的努力避免尋求自己的利益,可 是我們的本性在這方面不能幫助我們,因為它總容易使人只愛自己,而不關心他人 的利益。

    我們要求別人的益處,甚至為他人的緣故而甘愿放棄自己的權利。

    聖經勸告並警戒我們,無論領受上帝所賜的什么恩惠,我們都是在領受一項托付, 而且有個條件,就是把這恩賜施于教會公共的福益上。

    所以對恩賜的合法使用,就是以寬大的心腸和愛心將之與別人共享。

    有件事我們絕想不到,就是我們所享受的一切幸福,都是從神那裡來的,神把這幸 福交付我們,為的是要我們把這些益處分給別人。

  3. 按照聖經來說,我們個人的才干可以比作身體各肢體的能力。

    沒有一個肢體的能力是為了自己,也不能作為本身之用,卻是與別的肢體互相為 用,共同增進全體的利益。

    因此,信徒所有的才能,都應為弟兄效力,把一己的益處和教會共同的福利打成一 片。

    所以我們應該以此作為仁愛的尺度,就是凡上帝所給予我們的,我們必施之于鄰 舍,我們只是那恩賜的管家,以后須向主人交帳。必須以愛的律法為準則,把上帝 所賜給我們的作合理的分配。

    我們絕不可先求自己的益處來增進他人福利,乃要先求他人的福利。

  4. 愛的律法不只屬于一小部分益處,乃是從古時候,神就吩咐我們,在生活的某 些小仁慈上,要紀念愛的律法。

    神吩咐以色列,把初收的谷物先奉獻給他,並且鄭重地聲明,任何恩賜若不首先奉 獻于神,而自作享受,是不合法的。

    若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恩賜,必須等到我們親手再奉獻給他,才算是分別為聖;如果 忽略了那樣的奉獻,就是大罪。

  5. 若你欲以才干與恩賜的分配來充實主,那是徒然的事。正如詩篇作者所說的︰ “檷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檷以外”,可是你可以將奉獻施之于“世上的聖 民”。

    因此,施舍被稱為是一種聖潔的奉獻;由此可知,照福音所行的仁愛,和律法下的 奉獻是相符合的。

六、我們當尋求眾人、朋友和仇敵的好處。

  1. 我們不要厭倦行善,否則危險近矣,使徒保羅說,“愛是恆久忍耐,不輕易發 怒。”

    主吩咐我們向所有的人行善,並無分別(參來十三16)。雖然大多數人的品德是 不配受的。

    但在這裡,聖經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原則,要我們不注意人的行為,只注意他們裡面 的神的形象。對這些形象,我們應該盡量敬愛。

    此外,對“信徒一家的人”更當如此,因為在他們的身上,上帝的形象已由基督的 靈所恢複。

  2. 因此,凡需要你援助的人,你不可拒絕。

    比方說,他是一個陌生人;可是神卻在他的身上蓋了印記,使他成為你家中的人, 為這原因他不許你輕視你自己的骨肉(參賽五十八7)。

    比方他是一個可鄙或無價值的人;但上帝卻施恩于自己的形象來裝飾他。

    比方你對他原無責任,但上帝仿佛認他為他的代表,而你因上帝所賜的無數和重大 的恩典而對他有責任,因此,也對他有了責任。

    比方他不值得你為他費絲毫的力量;但因為在他身上有神的形象,就值得你犧牲一 切了。

    縱使他非但不值得你的任何愛戴,甚至對你侮辱,使你發怒,你也不能不把他放在 你仁愛的懷抱中,對他表顯一切慈惠。

    你可以說,他應受與此不同的待遇,可是主所吩咐的是饒恕人們的一切過犯,他的 命意即是要把這些過犯都歸在他身上。

  3.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達到非常困難,而且似乎違反人性的教訓?“愛那恨我 們的人”(參太五44),和“以德報怨”,“為咒詛我們的祝福”(參路十七 3-4)。

    我們應當永遠牢記在心,不可專門想別人的過犯,卻要想他們裡面有神的形象。

    如果我們遮蓋、涂抹人的罪過,並想到他裡面神形象的美麗和莊嚴,那么我們勢必 就會伸出仁愛的手去懷抱他們了。

七、外面的善行不夠。

  1. 如果我們不履行愛的責任,我們就不能實行真正的克己。

    要履行愛的責任,不但是在外表上實行,並且要從熱誠的愛的原則上著手。

    有時一個人或能在外表的行為上,履行一切愛的責任,如果心不在焉,就和 行愛的正道相去不可以道裡計。

    你看見有些人非常慷慨,但他們的施與,不免態度傲慢和言詞不遜。

    我們在這不幸的時代裡災害處處,很少有人施與,縱有施與,大多數也都是 趾高氣昂,目空一切。

    教會中有這樣的腐敗,就是在不信的人中也不容許。

  2. 至于基督徒,除了和顏悅色,平易近人,並且待人彬彬有禮以外,還有其 他的需要︰

    首先,他要設身處地,為不幸的人著想,要同情他的遭遇,把他的處境當作 自己的處境,庶幾能以惻隱之心援助他們,好像援助自己一樣。

    由心裡發出的憐憫要捐棄驕傲及藐視,而且不致輕視與控製貧苦無告的人。

    當我們的身體某一部分有疾病時,全身都要為之努力,使之恢複健康,我們 絕不能藐視這患疾的肢體,或不去理它,以為它虧負別的肢體,因為它需要 幫助。

  3. 身體的各部分互相扶助,是出于自然律,並無任何功德可言,否則即是殘 忍。

    因此,如果一個人作了一件事,他不能認為就盡上了他所有的責任。例如, 富人往往因捐了一部分財產,便以為自己盡了全部責任,而把其他一切責任 推給別人,他不能因此脫卸責任。

    反之,每個人都要自己反省,不論自己以為怎樣了不起,總是欠鄰舍的債, 對他們當盡力愛護。

八、凡幸福均有神的祝福。

  1. 讓我們詳細討論克己的主要部分,就是它與上帝的關系。前面已經說過 的,並無重複的必要,只說克己足以使我們習于寧靜,和忍耐那就夠了。

    聖經首先告訴我們,為求今生的安寧,我們當抑製自己的情感,一心順服上 帝的旨意,同時讓上帝管束我們的欲望,以他為我們的征服者和主宰。

    追求財富與名譽,爭取權力與虛榮,都是我們所熱衷和貪婪的。

    另一方面,我們懼怕貧困、默默無聞、卑賤,用盡種種方法想逃避這一切。

    我們很容易看出那些隨心所欲的人是何等的不安,用盡千方百計,巧用心 機,尋求各種貪婪和野心的目標,無非是想盡力逃避貧賤。

  2. 假如敬畏神的人,要避免陷入這樣的網羅,他們就當遵循另一途徑;除了 上帝所賜的幸福以外,不要盼望、渴慕,或追求無神祝福的屬世亨通。

    我們必須信靠,一切都在乎神的祝福。

    憑借我們自己的勤勞、努力,或靠人情,雖足夠追求名利,但這一切本身均 毫無價值;若不是主賜福,我們的努力不會使我們更上一層樓的。

  3. 反之,只有神所賜的幸福,雖歷經各種困難,才真能引導我們走上幸福亨 通之路。

    我們雖可不借上帝的祝福也能求得名利,正如我們每日所見,許多不敬虔的 人,也擁有高名厚利,但凡在上帝咒詛之下的,不得享受絲毫的幸福。

    所以,我們不能去貪得那沒有神祝福的任何事物,如果我們硬著頭皮去作, 至終必成大害。

    我們不要做愚昧人,去追逐那些使人苦惱的事。

九、勿急于成名致富。

  1. 如果我們相信一切可羨慕的幸福,都在于神恩,若無神恩,前途必有許多 災禍,那么,由此推論,我們不應熱衷于名利,不論是依靠自己的才智、仰 賴他人眷寵,或由于僥幸的機會,都是不好的。我們只可遵行上帝所指示 的,按照他所指示的方向走,接受他為我們所安排的。

    這樣,第一我們必不至于以非法、欺騙和不軌的卑鄙手段,或侵害鄰舍去追 逐名利;而只追求那些不使我們離開正途的利益。

    在欺騙、邪淫,和不義的行為中,誰能希望得著神恩的祝福呢?

  2. 既然只有思想純正、行為正直的人,才能得上帝的祝福,所以凡受感召的 人,必須避免各種邪惡與敗壞。

    其次,我們覺得受到一種約束,使我們不致有貪財的熾欲和好名的野心。

    一方面希望從上帝得到援助,另一方面又去作違反聖道、追求與神意相反的 事物,這豈不是寡廉鮮恥嗎?

    凡上帝所咒詛的,決不是他所祝福的。

  3. 最后,若我們未能達成我們所愿望的,也當忍耐,不可咒詛自己的境遇, 因為我們知道,這等于悖叛上帝,人們的貧富榮辱,都是由他一手安排的。

    總之,凡蒙神賜福的人,就不至像世人一樣以卑污不正的手段去爭取虛空的 名利。

    況且,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會把一切幸福都歸功于自己的勤勞和運氣,反 承認上帝是幸福的唯一根源。

    假如別人的事業飛黃騰達,而自己卻庸庸碌碌,甚至遭遇挫折,他當比一般 世人更能安貧樂道。

  4. 一個真正基督徒所得的安慰,比萬貫家財與權勢更令他覺得滿足,因為他 相信他一生的事業是上帝所安排的,這對他的得救大有益處。

    大衛的心意即是如此,他跟從上帝,服從神的引導,他說他“好像斷過奶的 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重大和測不透的事都不敢行”(參詩一三一1-2)。

神的一切處置都是公正的。

  1. 一個敬虔的人應該寧靜忍耐,不只是對上述的事如此,對現實生活的其他方 面,更要有同樣的態度。

    一個人若不把自己完全交給主,以致使一切生活受主旨意的支配,就不算是真的克 己。

    一個人若有這種心情,那么,不論他的遭遇怎樣,他絕不感覺自己不幸,也絕不會 將自己的命運歸咎于上帝。

  2. 我們必須保持這種態度,因為我們所遭遇的意外是無數的。

    我們常受各種災病的侵襲,有時候遭遇瘟疫,有時候遭遇兵災。

    有時候天降冰雹,損毀了收獲,釀成凶年,使我們窮困。

    有時父母妻室兒女和親屬相繼死亡,有時房子慘遭回祿。

    由于這種種不幸的事,使許多人不是咒詛命運,怨嘆自己生不逢辰,便是埋怨天 地,咎責上帝,褻瀆他如何不公平,如何殘忍。

  3. 但一個信徒倘遭不幸,仍應思念上帝的仁慈,和他的父愛。

    他若因自己的親人去世而感寂寞難挨時,也仍應不斷地感謝上帝,思想主的恩典必 眷顧他的家,不叫他的家荒蕪。

    設或他自己的莊稼與葡萄園為霜雹所摧毀,立即受飢荒的威脅,他也不因此灰心失 望,或怨恨上帝,卻仍舊存信心,相信我們是在他庇護之下,我們是“他草場上 的羊”(參詩七十九13)。雖在飢荒的時候,他也必為他們準備食糧。

    如果他為疾病所苦,他亦不因這病痛而不耐煩,怨恨上帝;當他一想到神的公義與 仁慈,雖身受管教反加強了他的耐心。

  4. 簡言之,不論遭逢怎么,既知道這是由于上帝的安排,自必以感恩的態度欣然 接受,絕不抗拒他的權威,因為他已經把自己的一切完全交給這個權威了。

    基督徒絕不接受外邦哲學家愚昧可憐的安慰,去抵抗一切患難和災害,責難命運之 神的擺布。

    他們認為埋怨命運之神是很愚蠢的事,因為世界上存有盲目和殘忍的能力,對于善 與惡同樣地加以傷害。

    但是真正敬虔的原則是,唯有神才是所有亨通與逆境的判斷者,所有一切的吉凶禍 福,都是由他支配,他所給予人們的禍福都有定則,並不是不適當的沖動,乃是 出于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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