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资料之十七 |
生命的回归 |
此处仅举老子三章,可见入道便是回归生命。
其一,第十六章,完整地揭示了生命回归的道理:“万物纷纭百态,都复归其本根。回到本根便是平静安息。平静安息便是复归了真生命。复归了真生命便是永恒。认识永恒便是光明。不认识永恒,就会任意妄为,后果凶险。认识了永恒,就能万事包容。万事包容,就能公义坦荡。公义坦荡,则为完全人。完全人,则与天同。与天同,就归入道了。归入道,可就长久了,即使肉身消失,依然平安无恙”(16章)。老子说得多么好啊!人的本根处(根),有平静安息(静);平静安息处,有真生命(命);那真生命,属于永恒(常);那永恒处,充满光明(明)。约与老子同时代的以色列大先知以赛亚同样说:“你们得救在于归回安息,你们得力在于平静安稳”(赛30:15)。道的化身耶稣则直接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老子说:“圣人就是这样,一直善于拯救世人,无人被弃之不顾;一直善于挽救万物,无物被弃之不顾。这就叫承袭光明”(27章)。老子说圣人“承袭光明”,因为道是人的生命之光;世人不认识这光(约1:4,10);不认识,就任意妄为,陷入黑暗凶险中;而只有回归于“根、静、命、常、明”的人,才能包容、公义、坦荡、完全、通天、入道、长久、平安、死而不亡!“死而不亡者,寿”(33章)。
其二,第五十二章,以“归母”的比喻,恳切地劝诫世人回归生命之道:“世界有一个开始,那开始的,就是世界的母亲。既晓得有一位母亲,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儿子。既知道我们是儿子,就应当回归守候自己的母亲。这样,纵然身体消失,依旧安然无恙。塞住自以为通达的感官,关闭受惑于外物的门户,你就终身不会有劳苦愁烦。敞开自以为是的感官,极尽你的聪明能事,你便终生不能得救了。能见着精微便是明亮,能持守柔顺便是强壮。藉着大道洒下的光亮,复归其光明之中,就不会留下身后的祸殃了。这就是承袭永恒的意思啊”(52章)!
其三,第五十五章,用婴儿比喻回归生命之道的人:“道德之丰厚,就像赤裸的婴儿一样。毒虫不蛰他,猛兽不咬他,凶鸟不伤他。他的筋骨柔弱,却抓得牢握得紧。他不懂男女交合之事,生殖器却常硬朗,这是精气纯全的缘故啊!他终日哭叫而不哑,这是天然合和的缘故啊!认识天然合和便是永恒,认识永恒便是光明”(55章)。
从上面三章中,可以读到老子一些重要的概念:“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用其光,复归其明,复归其根,复守其母,复命,复命曰常,袭常,袭明,道乃久,无遗身殃,没身不殆,终身不救,不道早已,妄作凶”。若把它们分类,可以看到:
第一,名词类,宣示那真实存在的:
1)明:“知常曰明,用其光、复归其明,袭明”:光明就是道本身,“在他之上不再有光明,在他之下不再有黑暗”(14章)。圣人是世界的光(55、58章).。
2)根、母、命:人的本根、母亲、真生命,就是道。
3)常:永恒。知道有一个永恒的生命(知常),承袭、得着永恒的生命(袭常),这就是永生(曰常)。
第二,动词类,表明人当行、可行的:
4)知:知道天人合和"7d知和),知道永恒者(知常)。
5)复:复归、复守、复命,表明世人已背离了大道,要迷途知返。
6)袭:袭常,袭明,表明人本身没有永恒,没有光明。光明和永恒在道里,人可袭可得。
第三,形容词类,比较不同的后果:
7)祥、久:益生曰祥、终身不勤、没身不殆、道乃久、无遗身殃,说得是得道之人身心福详,直到肉体消失,依旧安然无恙,不会遗下祸殃。
8)凶、已:不知常、妄作、凶、终身不救、不道早已,说得是背道之人,自行其是,后果凶险,至死不能得到拯救,实际上早已就陷入死亡中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