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圣徒相通
①
凡藉着耶稣基督的灵,又藉着信,与那作他们头的耶稣基督联合的圣徒,虽然并不因此变得与祂同为一个位格,但在祂的美德、受苦、受死、复活和荣耀中一同有分1;并且他们既在爱里彼此联合,便分享彼此的恩赐和美德2,并有责任按规矩担负公私职责,互使身灵同得益处3。
1、约壹1:3 约1:16 腓3:10 罗6:5-6 2、弗4:15-16 林前12:7 3:21-23 3、帖前5:11,14 罗1:12 约壹3:17-18 加6:10
② 圣徒因着信仰宣认,在敬拜上帝的事上,在进行其它以求彼此互相造就的属灵服事上1,以及在照着各人的能力和需要使用身外之物彼此互助上2,都有责任维持圣洁的团契和交通。根据福音的规则,这种圣徒之间的相通,虽然主要是在他们所在的家庭3或教会4里实行的,但按照上帝所赐的机会,也当达于上帝家里的所有人,就是那些各处求告主耶稣名的人;虽然如此,圣徒之间的彼此相通,并不能剥夺或侵犯各人对其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5。
1、来10:24-25 3:12-13 2、徒11:29-30 3、弗6:4 4、林前12:14-27 5、徒5:4 弗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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