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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婚姻
① 婚姻只可以存在于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若同时期一个男人有一个以上的妻子,或一个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是不合乎上帝律法的1。
1、创2:24 玛2:15 太19:5-6
② 婚姻制度的设立是为着夫妻之间彼此帮助1,按正道[注]生养众多2,并防止淫乱之事3。
1、创2:18 2、创1:28 3、林前7:2,9
[注]即在婚姻之内。
③ 凡能按自己的判断表示同意的各类人都可结婚1。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当在主里面结婚2。所以,凡信奉真正基督教信仰的不应与不信的或拜偶像的结婚;敬虔者也不可与罪恶昭彰的或持守可咒诅异端的人同负婚姻之轭3。
1、来13:4 提前4:3 2、林前7:39 3、尼13:25-27
④ 不可在圣经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属等内结婚1;此等乱伦的婚姻,决不能因人为的法律,或双方同意,就变得合乎上帝的律法,而作为夫妻同居2。
1、利18章 2、中6:18 林前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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