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气与谦卑
勇气
今日世界的讲台急切需要有勇气的传道人,象早期教会的使徒,“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神的道”(徒四31,参13节)。奉承的人,或讨好时尚的人,都不会是好传道人。我们蒙召来从事解释圣经的神圣使命,受托传扬神所说的,不是人想听的。许多现代教会人士得了一种病,叫“耳朵发痒”,致使他们“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提后四3)。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去为他们搔痒,或迎合他们的喜好。我们必须象保罗,他在以弗所坚拒这种试探,两次坚持说,凡是应该告诉他们的,即与他们“有益的”,以及“神的旨意”,他“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徒二十20、27)。我们要谨慎自己怎样选择经文与讲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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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潜意识也要留意,避免顺着自己的偏见,或随着潮流的时尚走。福音的药方是由那位大医师开的,我们不可稀释,或另加一些成分,使它更为可口;必须照处方给人。我们也不必怕人不接受。当然,有些人会离开,但大部分人会有回应。白崔克评论道∶“人会离开教会,多半不是因真理太严厉,令他们不安,而是我们所传的太软弱空洞,令他们轻视。”
布鲁克斯在1877年的耶鲁讲座中说∶
“勇气……是真正的事奉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如果你惧怕人,是他们想法的奴隶,就走吧,去做点别的事,为他们作合脚的鞋子,或绘合乎他们口味的低级画,虽然你明知不好。但是不要耗费一生讲道,专讲他们雇你来说的话,而不是神的话。要有勇气。要独立。”
“惧怕人的,陷入网罗”(箴二十九25),这话一点不错,而许多传道人已经掉下去了。我们一旦陷入,就不再有自由,只能成为迎合大众意见的仆人。
勇于讲道的传统
今天,寻求神恩典以尽忠到底的基督教传道人,能从极悠久的传统先例中得到许多灵感,甚至可从旧约时代开始。我们尽可回溯到摩西,以他为第一位先知;他听见神的话,相信、顺服、并且教导人,尽管反对重重,令他孤单寂寞。然而希伯来最独特的先知传统,始自王国时期,也可说是从以利亚开始。诚然,当他埋怨说,所有的人都离弃神的约,“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算术不幸错误,因为忠实余民的数目,比他所以为的大得多,实际上有七千之众,都“未曾向巴力屈膝”(王上十九9-18)。然而,我们不能不钦佩他反对整个国家权势的勇气;他不仅在宗教方面,也在道德方面提出指责。他向巴力的先知公开挑战,又责备国王与王后谋杀拿伯,侵占他的葡萄园。这两项抗议行动,都是他单独一人进行的。这是很好的先例;而先知与国王,神的话语与王的权柄之间的冲突,成了先知见证固有的特色。拿单勇于责备大卫,揭发他与拔示巴犯奸淫,又谋害她的丈夫。阿摩司甚至到伯特利国王的圣所中谴责罪恶,皇家的祭司亚玛谢企图叫他住口,他却预言祭司因此会遭到可怕的命运(七10-17)。
耶利米是另一个寂寞的声音。自他的先知使命开始,神就警示他,国家遭难的预言必会招致反对,又应许要使他“成为坚城、铁柱、铜墙,与全地和犹大的君王、首领、祭司,并地上的众民反对”。他们会攻击他,却不能得胜(一17-19)。虽然我们不能原谅耶利米不时爆发的自怜、绝望,或是偶尔想报复的心态,但是他的勇气以及独力的担当,值得我们深深敬佩。他是一位真正的爱国者,知道惟有发自内心的悔改可以拯救国家;然而他的呼召却是宣布∶神的审判将藉巴比伦人临到;结果他被人指控为卖国贼。
旧约的先知见证,于施洗约翰达到顶点;耶稣形容这位“旷野的呼声”,既不是随公众意见摇摆的芦苇,也不是穿着细软衣服、放纵肉体情欲的宫廷人士,而是一位真正的先知,受神的话管束,甚至是历代以来最伟大的人(太十一7-11)。他是那位新以赛亚,其事奉中也同样交织着两种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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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性与社会性兼顾,因为他一方面宣告神的国度即将来临,一方面斥责王的淫乱。他的勇气以付上生命为代价。事实上,他是一长串殉道先知的最后一位,以色列人过去经常拒绝、杀害他们(参代下三十六15;太二十三29-6;徒七52),最后,他们也杀了那位弥赛亚,又反对他的使徒(参帖前二15)。
耶稣本人也以不惧怕、不妥协出名。祂在世的最后时期,法利赛人曾打发一位代表去见祂,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神的道,什么人你都不循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太二十二16)。难怪祂在加利利所受的欢迎只有一年左右,当权者的敌意日渐加深,直到决定将祂铲除。当时祂也警告跟随的人,门徒不会大于老师,如果老师受逼迫,门徒也会受逼迫。事实果然如此。路加在使徒行传中记载彼得、约翰如何首先下监,然后司提反、雅各殉道,接着,保罗在反对福音的人手中也受到各种羞辱。这种逼迫是parresia(希腊文,多处译为“明明的”)的直接后果,即初期基督徒为耶稣作见证的自由、大胆,直言不讳。这是保罗在事奉中最渴望的气质。他从监狱中写信,恳求他的朋友为他祷告,使他得着“口才”,可以开口“放胆”传扬福音(弗六19-20)。他的监禁不仅不能令他闭口,反而带给他新机会,可以放胆作见证。路加对他的记载,止于他在罗马被囚于一间屋内,接见一切前来访问的人,不断“放胆”(原文为parresia)讲道、教导,并没有人禁止(徒二十八30-31)。
这种大胆见证并遭致苦难的传统,从旧约到新约,从先知到使徒,以及在这些人的主身上,都是一致的,没有间断过。这个模式在教会历史中依旧延续不已。我举几个例子,或许能激励我们效法先人,医治我们想作“受欢迎的传道人”的错谬野心。我首先要举第四世纪末的屈梭多模为例,他的讲道极富雄辩与勇气;他先在安提阿,后来成为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任职六年,直到他触怒了皇后,被免职、放逐。他勇敢地指责该城的罪恶,“不惧怕、不偏袒地指责,无视人的阶级与状况。”比方,他的马太福音第十七讲中,阐释耶稣禁止人起假誓(太五33-37);他定意要会众对主的命令认真、顺服,说∶“如果我看见你们仍这么作,我会禁止你们再踏进这个神圣的门槛,参与不朽的奥秘,正象我们对犯淫乱、通奸、或谋杀的人一样……在这里没有富人或有权势的人可以向我扬眉吐气;在我看来,这一切不过是神话、影子和梦罢了。”他强调,每一个人都必须站在神面前,向祂交帐。
我现在要越过将近一千年,谈到威克里夫,英国改教的先锋。他几乎是单枪匹马地反对当时的教会体制,毫不避讳地批评他们,这实在不是简单的任务。他攻击教牧人员的世俗化,将他们比作文士和法利赛人,又抨击教皇的腐化、化质说的错误。他好几次几乎受审判,但是有朋友卫护了他,所以始终未被判刑。但是许多随他的人却被判为异端,受火刑烧死。马丁路德将改教之光遍照欧洲。无论是攻击赎罪券的销售,或是拒抗教皇的权威,坚守神的话语,他的勇气都无与伦比。随意翻阅他的著作,几乎每一页上都可发现毫不妥协的大胆宣告。在登山宝训的注释中,他写道∶“我是个传道人。我的口中必须有牙齿。我必须口咬、盐醃,告诉他们真理是什么。”
他又说∶“凡是想尽忠于传道职守的人,必须力持不怕宣讲真理的自由,绝不忌讳人。他必须责备每一个当受谴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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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伟大或渺小,富有、贫穷或有权势,朋友或敌人。贪婪拒绝这样作,恐怕如果得罪了大亨或好友,就得不到面包了。因此贪婪将它的口哨放进口袋,保持缄默……。”
然而,没有一个传道人的勇气超过苏格兰的改教家
── 约翰.诺克斯(John
Knox)。与他同时代的人形容他个子矮小,身体虚弱,但性情刚烈,词锋凌厉。1559年,他结束流亡,离开日内瓦,回到苏格兰。他大胆地依据圣经讲道,将新的心志放入苏格兰人当中,令他们渴望脱离法国的天主教,成立改革宗教会。英格兰大使蓝道夫(Randolph),在致伊利莎白皇后的快电中说∶“这一个人的声音,在一小时之内所放进我们里面的生命,超过五百支喇叭不断在我们耳边吹响。”苏格兰的玛丽皇后考虑与西班牙菲力普王的儿子、继承人卡洛斯(Don
Carlos)结婚,如此一来,教皇的权势(不仅是宗教性的,也是政治性的),以及西班牙的异教裁判所,就会被带进苏格兰,因此诺克斯公开讲道反对。他呼喊道,这个结合会“将耶稣基督从这块土地上驱逐出去。”皇后大为愤怒,派人找他来,向他抗议,甚至流泪,发誓说她必报复。诺克斯回答∶“皇后陛下,在讲台之外,我想很少人会对我发怒;但在讲台上,陛下,我不是自己的主人,我必须服从命令我清楚传讲的那位,不奉承地上任何人。”
诺克斯死于1572年,出殡时全国都为他致哀;他葬在爱丁堡圣盖乐斯(St.
Giles)教堂后的墓园。摄政亲王摩顿伯爵在他的墓旁说∶“这里躺着一位在人面前毫无惧色的人。”
以下的三个世纪中,传道人继续保持勇气的见证,并为之受苦;在我们这二十世纪,有许多例子可举,不仅在纳粹、马克斯、回教、印度教等反对福音的权势之下有这类见证,就是在所谓基督教的西方,也不乏勇气十足的传道人,拒绝修改信息,迎合大众口味。我想只举一个例子就够了。金马丁牧师(Rev.
Martin Luther King Senior)是美国被刺杀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的父亲,在《我与小金马丁共度的岁月》(My
Life With Martin Luther King Jr.)一书中,他的媳妇寇瑞达(Coretta Scott
King)用这样的话形容他∶“那时(即1964年),他已在亚特兰大的奥本街以本尼瑟浸信会(Ebenezer Baptist
Church)牧会33年。他在体型和灵性两方面,都是巨人。在讲台上,他十分刚强、坦率,什么人都不怕,无论黑人或白人,他都直话直说;他向会众宣讲神的话,将他的爱向他们渲洩而出。”
给人安慰和令人不安
这种不受欢迎的讲道,无论在圣经或在教会历史中,都有一致的传统;而与传道人想受人欢迎,想安慰人而非搅扰人的自然倾向,完全背道而驰,以致令人想查询其原委。我们不必太费力气,最有可能的答案是∶象先知这一类的传道人,相信自己得着了神的话语,因此不能随意偏离。在旧约时代,甚至象巴兰这种异教的占卜者(无论他与以色列有什么关联),都知道自己并非自由之身。他的自由只限于启示的范围之内。虽然摩押王巴勒雇他来是要咒诅以色列人,他却连番为他们祝福。他对愤懑的巴勒解释道∶“我岂能擅自说什么呢?神将什么话传给我,我就说什么”(民二十二38)。如果连巴兰都如此表明他不能独立发言,必须顺服神的话,以色列的先知岂非更加如此?神赐给他们各人的托付,就如他给耶利米的一样∶“看哪,我已将当说的话传给你……将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话告诉他们”,又附加一句叮嘱∶“一字不可删减”(耶一9、17,二十六2)
先知的义务既是领受、传达神的话语,相对之下,假先知的传统就益形可鄙。以色列的假先知拒绝顺服启示,不愿丧失自由;他们感觉自己可以随意预测,作自己的梦,编造自己的信息。因此,神说∶“他们……所说的异象,是出于自己的心,不是出于耶和华的口。”又说∶“得梦的先知,可以述说那梦;得我话的人,可以诚实讲说我的话。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耶二十三16、28;参结十三2、3)
可悲的是,他们的梦与异象都是“虚假的盼望”,幻想有平安,其实审判即将临头。当然,这正是百姓想要听的。“先知说假预言,……我的百姓也喜爱这些事”(耶五31)。他们“对先见说∶‘不要望见’,对先知说∶‘不要向我们讲正直的话,要向我们说柔和的话,言虚幻的事;你们要离弃正道,偏离直路,不要在我们面前再题说以色列的圣者’”(赛三十9-11;参弥二6-11)。因此,以色列喜欢虚谎的安慰,不愿受真实的搅扰。可叹,假先知喜欢巴结人,甚至迫不及待这么作。“他们常对藐视我的人说∶‘耶和华说,你们心享平安’;又对一切按自己顽梗之心而行的人说∶‘必没有灾祸临到你们’”(耶二十三17,参五12、13;哀二14)。他们所卖的货都是“柔和的事”,他们的副歌是“平安了,平安了”──
其实根本没有平安。结果,他们“轻轻忽忽的医治”神百姓的损伤(耶六14,六11)。他们象庸医,在需要大手术的伤口,只涂一些膏药了事。或者,把医生的比喻改成建筑师,“有人立起墙壁,他们倒用未泡透的灰抹上。”换言之,无论百姓想作什么,甚至是违背神旨意的事,他们在宗教上都正式许可,并且加上宗教气氛来予以尊崇。但是筑墙不能使人免受神的忿怒,先知的粉刷也不能遮掩墙上的裂缝。当神审判的风雨临到,这墙必定倒塌(结十三10-16,二十二28)。这两则比喻都表达了同样的信息。因为神的审判,不悔改的罪人陷入严重的困境。他们的伤口化脓,墙壁摇晃欲倒。表面的补救(用绷带裹伤口,用灰泥刷墙壁)都没有用,这样作的人犯了不负责任的罪,因为他们遮掩真相,不让人面对。正如马波神父在《白鲸记》里,从约拿的故事带给传道人的一则教训;他喊着说∶“祸哉,那个想倒油在浪涛上的人!神已快将它形成巨浪了。”
传道人渴慕有勇气,忠于神的话语,常会发现自己处于非常不利的状况;不仅会众离弃他,其他传道人也与他隔绝。今天在教会里,甚至对圣经明言的基本教义和伦理,也有人不以为然;而信徒又习于从电视或报章上,看见所谓的神学专家各持己见,互不妥协,这种镜头丝毫不能造就他们。其实,这类现象不算新事,原则上与圣经中真假先知的冲突并无二致。音拉的儿子米该雅,可算是这类冲突的典型例子。犹大王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二人有姻亲关系),决定联合出兵,将基列的拉末从亚兰王下夺回。然而,在军事行动之前,他们认为先“求问耶和华”是明智之举(象这类事先作决定,再寻求神的同意,以增光采的手腕,今日仍十分常见)。于是征询四百位宫廷先知的意见,他们异口同声地立刻回答∶“可以上去,因为主必将那城交在王的手里。”先知西底家似乎擅长出风头,他甚至造了两个铁角来炫示,说∶“耶和华如此说∶你要用这角抵触亚兰人,直到将他们灭尽。”但是约沙法有些不安;他多少觉察到,可能另有一位先知会传不同的信息。亚哈承认还有一位先知,名叫音拉的儿子米该雅。他补充道∶“只是我恨他,因为他指着我所说的预言,不说吉语,单说凶言。”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把他召了来。去找他的使者对他说∶“众先知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说吉言,你不如与也们说一样的话,也说吉言。”这番话显然是出于好意,要米该雅自保,但其实是出自魔鬼。因为多数人的观点要讨好王,而神的话却非如此。这两样孰重孰轻?米该雅并不迟疑∶“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和华对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他来到两位王面前,他们“各穿朝服,坐在位上”,他却不为他们的堂皇威仪所动,大胆地宣称∶“我看见以色列众民散在山上,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他不仅预言亚哈会死在战场,也反对宫廷先知,说他们的意见是出于口中“谎言的灵”。因他坦率的话,一位先知甚至打他的脸(王七二十二1-29)。
面对这种两难的情况,米该雅无法逃避,必须有所抉择;或是尾随众人奉承王,对神不诚实;或是挺身反对众人的观点,以忠于神,即使失去王的宠幸也在所不惜。他选择了神的称许,放弃人的夸赞,英名从此永垂不朽。在圣经中,他只出现过一次,但是他的榜样值得让更多人知道、称赞。他是圣经中少为人知的英雄之一。基督教的传道人同样经常面对这类抉择∶究竟坚持不受欢迎的真理,还是采用讨好大众的虚假?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同意汉生的说法。1887年,他被选为伯特纳格林(Bethnal
Green)牛津议院的议长(Head of Oxford
House)之后,写道∶“我对名声毫不动心,因为我知道,通常它是藉牺牲真理换得的。”耶稣的警告必然也是基于这个原因,他说∶“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路六26)。他似乎认为,传道人就和先知一样,好名声只能藉牺牲正直获得,是理所当然的。可是现在的教会信徒或领袖似乎很少有人相信这一点,或愿意为如此相信付出代价。
其实,福音的本质极其冒犯人的骄傲,凡忠心传讲的人,或多或少总会遭遇反对,没有一个人可避免。保罗当日发现,基督钉十字架的信息,被希腊的知识分子看为愚拙,对自义的犹太人则成为绊脚石。没有人能凭自己的智慧或道德来到神面前,惟有透过十字架,人才能认识神;对有文化的人而言,这一点加倍可厌。他们不满基督徒绝对的宣告,更憎恶其中要人谦卑的含义。基督在十字架上似乎对我们说∶“我在这里,是为你们的缘故;若不是因你们的罪与骄傲,我不会在这里。若你们可以自救,我也不会在这里。”基督徒旅程的起步,是俯伏的头、跪落的双膝;进神的国别无他途,惟有谦卑的人才会被高举。
我常感谢神,信主不久,他就教导我这个真理,一方面让我看出自己内心的骄傲,一方面也看出别人的骄傲。我在剑桥三一学院读大学,刚接受基督不久,就想向一位同学传福音,当然,作得很笨拙。我努力解释惟独靠恩典才能称义的伟大教义,说明救恩是基督的白白恩赐,我们无法赚取,或有任何贡献,因为基督已经为我们得着了,现在又免费供应给我们。突然间,我的朋友放声连喊三次∶“可怕!可怕!可怕!”我大吃一惊。人心的傲慢正是如此,不以为福音是荣耀的(这才是事实),反倒认为它极其可怕(其实不然)。
怀特(Alexander
Whyte)在爱丁堡事奉的末期,遇到一次危机,正和这点有关。他知道有些人认为他“只差一点就是罪的偏执狂”,因此他受到试探,想在讲道中缓和这种评语。但是有一天,他在苏格兰高地(Highlands)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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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他永远不能忘怀那个地点∶
我感觉似乎有从神来的声音,带着极大的命令能力,在我的良心中对我一清二楚地说∶“不可如此!要继续传讲,不可退缩!回去,勇敢完成所托付你的工作。宣讲神的话,不要害怕。付出一切代价,让他们看清自己在神的至圣律法之下光景如何,好象照镜子一样。你要这么做,因为别人都不做。没有人愿意为此摆上自己的生命和名誉,但在这两方面,你都所剩无几,没有甚么可顾虑的。回去,将余剩的生命全然投入你所领受的使命,向我的百姓指出他们的罪,和他们对救恩的需要。”
他照着做了,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那异象带给他“新权柄、新勇气”,让他走完全程。
因此,传道人无法逃避搅扰人安舒的责任。我们都知道,基督说过许多“安慰的话”,在英格兰教会,每次圣餐礼拜都会覆诵其中一些名句。但是他的话并非全都是安慰之言,有些会令人深感不安。因此,我们必须也忠心传讲他“指责的话”;换言之,不只传讲神的爱、恩典、怜悯,也传讲祂的忿怒(其实,在黑暗背景的衬托之下,这些会益发显得光芒万丈);不只传祂的救恩,也传祂的审判;传与祂同复活,也传与祂同死;传信心也传悔改;传祂为救主,也传祂为主;传作基督门徒的报偿,也传所要付的代价;说明否定自我才是发现自我之途;宣告在基督权柄的轭下,我们才能得安息。
不仅在布道讲台如此,在基督徒的生活教导方面我们也要有勇气,不忽略新约信息逆耳的一面,竭力保持平衡的教导。举例来说,使徒写到,认识基督会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但又说,我们也必须忍受相当的“压力”,经历各种试炼和撒但的攻击(彼前一6-8)。他们描写道,在基督完成的工作和圣灵的内住之下,信心能享安息,但是也形容我们是军人、运动员、农夫、拳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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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比喻都意味我们需尽上全力。他们强调,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如今可以欢然享自由,但又说明,我们成了基督与他旨意的奴仆。他们保证,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亦即,神接纳我们是因着祂的恩典,不是因我们的行为,但又说,神仍要我们顺服,而基督为我们死的目的,是要“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
因此,在我们面前的道德标准很高。不仅如此,使徒更进一步,跨越笼统的概说,指出细节的应用;如果有人用以弗所书4章25节-5章21节,或提多书2章1-15节,或雅各书,甚至登山宝训,作为讲道课程,许多会众可能会相当吃惊。我们是否忠心传讲使徒所教导的各种人际关系,如夫妻、父子、主仆等?有否说明贪婪就是拜偶象,钱财有其危险,神的新社会应以慷慨相待的责任为标志?曾否明言终生相属的两性婚姻,是神命定的性关系惟一范畴,因此离婚(即使有时因人的软弱,不得不通融而予许可)总是神理想的堕落,并且两性的淫乱与同性恋都违背祂的旨意?有否指出工作并非源于堕落,而是源于创造,神藉此使我们与祂同工,服事他人,成全自我,由此可见失业是件不幸的事?
如果我们忠实传讲“罪、公义、审判”,也要同时注意避免不平衡。我们必须承认,有些传道人喜欢咆哮神的审判,看着听众受鞭苔的苦痛神情,自己有病态的满足感。无论这是一种言语的虐待狂,或是要给他们美国人所谓的“自我旅行”(ego
trip),以别人的痛苦为享受,总是不健康的。托勒普在《巴彻斯特塔》中,显然极瞧不起他的主角史洛朴牧师,原因就在这里,虽然他“讲道的口才相当好”,但,托勒普写道∶“他的讲道多半是责备。”甚至,“他的外貌和声调极其严厉,……每次走在街上,他脸上的表情都显出对世界败坏的震惊;他的眼角总带咒诅的神情,……对他而言,救主的怜悯等于白费唇舌……”套句莫瑞斯的精粹之言,他用讲台“供应一顿好骂(Good
Chidings),而不是一则好信息(Good
Tidings)”。
在道德沉沦的时代,我们觉得必须注重神对罪的审判,但愈是这样,我们愈是需要同时看重祂对罪人的恩典。耶稣对文士与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痛斥,是圣经中最严厉的指责之一,然而祂也被称为“罪人的朋友”,他们围绕着祂,喜欢听祂,祂也邀请他们将重担带到祂面前,应许他们必得安息,祂接受一位蒙赦免的娼妓对祂表达的爱,并对在奸淫中被捉拿的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保罗“借着基督的温柔、和平”劝哥林多人(林后十1),意蕴深厚。他本可以十分严厉。他期望众教会管教有过犯的人,甚至将不肯悔改的人赶出教会。但是,这些事显然并不带给他快乐;相反,他总象为人父母者,存心温柔、爱疼、牺牲。他说他在帖撒罗尼迦人中间,待他们“如同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又“好象父亲待自己的儿女一样”(帖前二2、11)。
今天,每一个基督教牧师对自己照顾的会友,也同样感到有一份温柔之爱。每逢星期天,他向会众说话的时候,对他们的重担都有一些了解。有一位不久就要开刀,另一位最近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另一位新近丧失至亲。此外,有对夫妇婚姻濒临破裂,某人的妻子不忠实,一位姊妹饱受丈夫虐待,另一位新近失恋;还有那些年轻人,在非基督教的环境里觉得很难持守基督徒的标准。他看着他们,每一张凝重的脸背后似乎都有一则悲剧。几乎每一个人都受过生命的创伤,又正忍受试探、失败、沮丧、寂寞,或绝望的压力。虽然有些人需要被推醒,脱离自满自足的光景,可是另外有些人急切需要神的爱来安慰。
最近几年,我对一句话印象非常深刻,许多传记里都提到它。巴克尔再三重复∶“要向破碎的心灵讲道!”麦拉仁(Ian
Maclaren)见证说∶“讲道的首要目的是安慰……。”戴尔博士的话则几乎在流血∶“人们希望得到安慰……他们需要慰藉 ──
是很实际的需要,不只是有几分期待而已。”
因此,我们无论如何必须设法平衡;若要成功,必须为敏感度祷告。美国的圣公会牧师华尔施(Chad
Walsh),在他早年所著《校园诸神的审判)(Campus Gods on
Trial),为讲道下了一个很好的定义∶“传道人真正的功用,是令安舒的人不安,而令不安的人得安慰。”一个世纪之前,约翰·牛顿(John
Newton),那位信主的前奴隶贩卖者,“常说,他讲道的要点,是‘打碎刚硬的心,医治破碎的心’。”这种组合似乎太少见了。有些传道人很会安慰人;他们的讲章充满安慰,可是却没有先搅动那些他们忙着安慰的人。另有些人则犯了相反的错误。他们擅于使会众大惑不安,在传讲人的罪与神的圣洁之时,忘了继续安慰那些被他们深深搅扰的人。华尔施将这两种作用摆在一起的定义,可由约翰卫斯理的日记中,找到很好的例证。譬如,1761年6月21日,他在约克郡(Yorkshire)的奥斯摩德雷(Osmctherley)教会外院讲道。他写道∶“我相信许多人受了伤,许多人得了医治。”1787年8月17日,他在海峡群岛(Channel
Islands)的亚得尼岛(Isle of
Aldemey),靠近总督府向一大群会众讲道。他写道∶“我相信,此刻许多人内心受伤,有些人则大得安慰。”
戴维斯博士所著,《各型英语讲道》(Varieties
of English
Preaching,1900-1960),其中有个更现代的例子。他的前言首先将该书献给他父亲,一位公理会的传道人,然后写了这段话∶身为牧师之子,我很荣幸可以听见父亲以深邃的透视力和丰富的同情心,将神的话传讲出来,应用于各个不同的家庭,和不同职业的人身上。……主日总是一星期的高潮,而最高峰的一刻,就是会众在长椅上坐定了,要听那位可能是电子(半尼其),也可能是安慰之子(巴拿巴)的讲员,而在同一篇讲章内,他常常两者皆是……。
每一位传道人都必须同时是半尼其(有勇气搅动人)和巴拿巴(有爱心安慰人)。
系统解经的价值
谈到传道人需要勇气,我建议作系统解经,也就是说,按部就班查考圣经的某一卷书,或其中的一段。或是逐节查考,或是逐段查考。这个作法的第一个好处,是强迫我们讲解一些平时可能会忽略,甚至故意不提的经文。我清楚记得,几年之前我讲登山宝训,依序讲到马太福音5章31-32节,即主论到离婚的事。我必须承认,虽然那时我牧会已经25年,却从来没有讲过这个题目。面对这个事实,我感到非常惭愧,因为离婚是现代极严重的问题,许多人在这方面需要帮助。当然,我可以找出几个有力的藉口∶“这是非常复杂的题目,我缺乏专业知识”,“这问题争论人多,我不想引起无谓的争辩,”“何况,我一定会得罪某人”。由于这些难处,我总是避开这个题目。可是现在,我正带领会众研读登山宝训,而马太福音5章31、32节就在那儿,直瞪着我瞧。我该怎么办?我总不能跳过这几节,说∶“上星期我的经文是马太福音5章30节,今天是5章33节。”不行,我必须面对那件我向来退缩不敢碰的事,我清楚记得我花了多少时间研读、思想,才敢处理这几节经文。
系统解经的第二个好处,是会众不致对我们为何在某个主日讲某段经文感到好奇。如果我突然无缘无故地讲到离婚这题目,会友很可能会觉得奇怪,而自问∶“他今天到底在抨击什么人?”但是当时,我的会众并没有受这类问题搅扰,他们知道我是要讲解马太福音五章31-32节,因为这两节刚好出现在这一系列的讲章中。
第三个好处可能最大。彻底而有系统地解明一大段圣经,能开广会众的眼界,导引他们认识一些圣经主题,并且向他们示范如何以经解经。富希士讲得很好,他说∶我们必须防范他(即传道人)的主观、离题、单调、限度。我们更需要保护他,不致落入传扬他自己或时代的危机。我们都必须向当代人讲道,但如果我们所传的是当代潮流,只不过在时代之前举起一面镜子,我们就有祸了。
他又说∶传道人最重大的责任之一,就是维护圣经的原意,脱离一般人的对经文的印象,脱离拘执字句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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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圣经降格为宗教的剪贴薄,断章取义地使用一些经节、词句。……他必须培养以更加自由、大段、按组织结构来讲解圣经的习惯,使每一部分对其富生命与福音的整体,都发挥最大的价值,并且使此整体连于人类历史的大脉络中。
事实上,教会历史上一些最伟大的传道人,都采用审慎、透彻、系统的方式解释圣经,不论所持的理由是否与富希士相同。在教会的前四个世纪中,最著名的例子要推屈梭多模,本章前面我已经提过他,谈及他的勇气。约在第四世纪的末后二十年中,他讲解了旧约的创世记、诗篇,和新约的马太福音、约翰福音、使徒行传,及全部保罗书信。
然而,十六世纪的改教家,才最有效地发挥了系统解经,因为他们一心要使会众明白神话语的原意与能力。路德和加尔文在许多方面都不相同∶路德是德国人,加尔文是法国人;路德魁梧壮硕,加尔文则体质瘦弱;路德的文笔倚仗丰富、激烈的想象力,加尔文则以冷静、清晰的分析著称。然而他们俩人都殷勤、深入地解释圣经,令我们现代传道人感到汗颜。改教者(路德和他的牧师同工们)在威丁堡时∶……透过讲台,发动了大规模的宗教教导运动。主日共有三堂崇拜∶清晨五点到六点讲保罗书信,早上九点到十点讲福音书,下午的时间则不一致,或是接续早上的主题,或是讲教义问答。……星期一、二讲教义问答,星期三讲马太福音,星期四、五讲使徒书信,星期六晚上讲约翰福音。这些责任并非由一个人肩负,……但路德扛起了大部分。包括家庭崇拜在内,他经常主日讲四堂,每一季负责教义问答连续两周,每周四天。他的讲章现存者有2300篇。1528年为最高记录,他在145天之内,总共讲了195篇。
加尔文的方式与路德类似,只是可能更有系统。从1549年开始,他在日内瓦每个主日讲道两次,并隔周于每天晚上的晚崇拜中主讲。他多半在周间讲旧约,在主日讲新约及诗篇。一位受薪的速记员将他的讲章记录下来,整理成文。自1549年直到他逝世的15年中,他讲解了旧约的创世记、申命记、士师记、约伯记、部分诗篇、撒母耳记上下、列王纪上、全部大小先知,新约则讲解了福音书综论、使徒行传、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及三卷教牧书信。
瑞士的改教家也跟上这种习惯。譬如,慈运理(Zwingli)在苏黎世(Zurich)开始工作时,“宣布他所要讲的,不只是根据教会的课程,而是根据全本马太福音,逐章讲解。有些朋友反对,认为他标新立异,他却只说∶“这是前人的习惯,请你们回想,屈梭多模讲过马太福音,奥古斯丁也讲过约翰福音。”在苏黎世接续慈运理的布灵格(Henry
Bollinger),也持同样的信念。据达根的说法,他“个子很高,蓄着长胡须,面容和蔼睿智,声音动听,举止尊贵而不失活泼。”达根继续说道,从1549年至1567年,他讲启示录100篇,但以理书66篇,耶利米书170篇,以赛亚书190篇,其他还有许多。
一个世纪之后,又有一个极精采的范例,就是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忠于圣经的讲道。他是位反对国教的传道人,在柴斯特牧会25年(1687-1712),每个主日早堂崇拜专讲旧约,下午崇拜则专讲新约,如此将全本圣经讲过两遍;周间的讲座则为诗篇,至少讲过五遍。这些解经成了他著名注释的主要内容。
上一世纪的讲坛巨人,承袭了由奥古斯丁、屈梭多模所开创,而由路德、加尔文、其他的改教者,并清教徒所发扬光大的传统。譬如,沈美恩的解经讲道,集为21册《当代的讲道》,总数有2536篇;他指出,如果我们每天读一篇,可以读七年。
从1869年起,在伦敦的都会教堂牧会33年之久的巴克尔(Joseph
Parker),经常向3000人讲道。1884年,他宣布,要讲整本圣经。主日两堂,周间星期四一堂,如此七年,他达成了任务。他的讲章称为《民众的圣经》(The
People's
Bible),集结为25册,最后一册于1895年出版。
浸信会牧师麦乐仁,吸引了大批群众到曼彻斯特的联合堂(Union
Chapel)近半个世纪之久(1858-1903)。有人称他为“解经王子”。他的32册《圣经讲解》(Expositions
of Holy
Scripture),含括了整本圣经,出版于他生平的最后六年(1904-1910)。
在我们的世纪中,值得注意的是汤朴盛廉(William
Temple),他在庇加第里(Piccadilly)任圣雅各堂牧师之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用的四年讲解约翰福音,后来出版讲章集,《约翰福音阅读手记》(Readings
from St. John掇
Gospel)。
为了教会的健康(惟赖神的话,才能生存、健壮),也为了传道人的益处(需要这种操练),我们急切需要系统解经。然而,我们同时也必须考虑本世纪的特色,不致一成不变地因袭前人的作风。目前灵里成熟、饥渴的会众并不很多,因此很难象过去时代的传统,用很长的时段,消化冗长的讲章。比方,戴尔曾提到,有位“德国的解经教授,讲解以赛亚书二十多年之后,终于讲到第二章的一半。”钟马田对罗马书的讲解十分出名,从西敏堂退休之前,他用了12年,讲到14章17节;现今在英国教会,连这种作法也不太可能重演了。可是,如果我们能谅解现代人,选经文时不按节而按段,以几个月(非几年)来连续讲解,时下的会众仍能欣然接受。这个作法也可以帮助传道人,在解释神全备的真道上,勇气日增。
谦卑
可惜,定意要在讲台上一无所惧,可能会令我们变成刚愎自负。我们也许在大胆直言方面很成功,但却因着以自己的直言为傲而一败涂地。老实说,讲台对任何亚当之子都是危险之地,这“高高”之处分享了本来只属于神宝座所有的超卓地位(赛六1)。我们单独站在那里,众人的眼目全集中在我们身上;我们独自发言,众人静坐恭聆。如此曝光于众人之前,谁能不受虚荣所损?传道人最主要的职业危险,无疑是骄傲。它已经摧毁了许多人,令他们的事奉失去能力。
它在有些人身上昭然若揭。这些人生性好出风头,把讲台当作表演的舞台。钟马田医生称他们为“讲台人,而非传道人”,这句形容很恰当,因为他们与职业演员不相上下。亨利.毕哲在耶鲁的第九次(一八七二年)演讲,以“讲章的制作”为题,他谈到“尼布甲尼撒式讲章”。他用这个不寻常的词汇,来形容“追求虚荣的传道人”大放厥辞的讲论,论他们其实是重复尼布甲尼撒的自夸∶“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要显我威严的荣耀吗?”毕哲接着说∶“神可能会将这些传道人赶去吃草一段时间,就象尼布甲尼撒一样,如果他们回来后能醒悟而谦卑的话。”这个比喻很有力。因为基本上骄傲有“猥亵”的成分在内,冒犯了基督徒对正经的感受,十分可厌。尼布甲尼撒的倾跌与复起,最值得注意的也许是∶他的骄傲造成疯狂,而当他谦卑下来,就再度恢复聪明。
然而,有些传道人并不属尼布甲尼撒型,他们的骄傲不表现于大放厥辞,而更诡谲、更狡诈,甚至更变态。因为我们有可能外面表现出十分谦和的模样,内里却对人的称赞贪求无魇。在讲台上高举基督的那一刻;可能实际上正在求自己的荣耀;劝勉会众要颂赞神,甚至外面在带领他们颂赞,内心却可能窃窃希望他们会留一些颂赞给我们。我们需要和巴克斯特一样呼喊∶“这个骄傲的罪无时无刻不随伴!是个强横的暴君!是何等狡猾、诡诈、谄媚的敌人!”
为了要让这个敌人现身,与它交战,胜过它;我想,最好且最正面的办法,是分析传道人的谦卑应当是什么。
神的话
首先,我们必须以谦卑来顺服神的话。换言之,我们必须坚拒试探,不避讳过时的圣经真理,不以自己追随时尚的想法来取代。“愚昧人不喜爱明哲,只喜爱显露心意”(箴十八2)。
基督徒的谦卑,出发点为“心思的谦逊”(tapeinophrosune)。这与我们如何思想有关,无论是想到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因此乐意事奉他们[腓二3、4;彼前五5]),或是想到神(“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后者尤其重要。谦逊的心思并不是封闭或缺乏批判力的头脑,乃是承认自己的有限。他的立场是∶“耶和华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神不高大,重大和测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诗一三一1)。论到神的全知,他说∶“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诗一三九6)。他并非反启蒙主义,也并非反智主义,只是一种谦卑、合理、严肃的认知,承认神的无穷无尽超过我们所能理解,祂的思想、作法高过我们,正如天高过地一样(赛五十五8-9),除了祂自己向我们启示之外,我们无从认识祂,甚至“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林前一25)。因此,若神的判断无法测度,祂的踪迹无法寻觅,而我们却假设可以凭自己认识祂,是何等可笑,更不用说我们可以指教祂,或向祂提供意见了(罗十一33-34)。所以我们无权违背祂的启示,或批评祂救恩的计划。诚然,从我们有限、堕落的思想来看,十字架的信息或许显得愚拙,我们甚至想建议另一些较合宜的拯救途径。但是神说∶“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并且定意要藉着福音的“愚拙”来拯救我们,其实那正是祂的智慧(林前一18-25,参三18-20)。因此,我们的责任,是要尽心竭力,在我们自己与他人身上,“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十5)。
顺服神在基督里的启示之谦卑心思,在传道人身上如何表现出来?谦卑的传道人一方面避免按照自己的臆测在圣经之外加添什么,一方面也避免按照自己的喜好缩减圣经内容。前者的表现方式为追求原意。有些传道人认为圣经太平淡,想用自己的活泼方式让它有新鲜感。有人则认为圣经极乏味,想用一点自己的作料来调味。他们总不愿意用它原来的样式,不断欲以自己聪明的想法来改进。但是,传道人的责任却非如此。我们应该维持“原意”,也就是要接纳古老的真理,同时力求以富创意的方式,用现代的话语重新述说,重新将它应用到现代的生活中。但是这一类合乎圣经的“创意”,不是新“发明”不合圣经的观念。我们也不致愚蠢或自负到一个地步,以为我们重新作的解释,与我们努力想要重新解释的神的话,有同样的权威。
心思谦卑的传道人不但避免加添,也同样避免删减。他必须严拒为迎合现代口味而窜改经文;因为要使“它”更受欢迎,无异于要使“我们”更受欢迎,而这就是贪求名声。
增添神的话是法利赛人的错,减少神的话则是撒都该人的错。耶稣对这两种人都予指责,他坚持神的话必须维持原状,不可加添或减少,不可强化或简化,它的权威是至高、自足的。教会里的现代法利赛人和现代撒都该人,任意窜改圣经,丢弃他们希望不要出现的,插入他们想要的,这些人应该注意听耶稣的指责。恐怕我们必须说,脱离历史圣经基督教的神学自由主义,含有某些自负的成份在内。因为任何人若不愿意顺服神的话语,所说的“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就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不服约束”(提前六3-4;多一9-10)。基督教传道人不是臆测者,可以随心所欲发明新教义;也不是编辑,可以修整他不满意的旧教义;而是管家,神的管家,将所托付给他的圣经真理,在神的家中忠心按时分粮;不可多,不可少,不可以别的东西取代。这种工作需要谦卑的心思。我们必须每天来到圣经之前,象马利亚坐在耶稣的脚前一般,聆听祂的话。
潘霍华强调“静默”的必要,意思就是指这种“聆听”。他不是主张(象有些人以为的)教会应该放弃讲道,因它不能产生回应的行动,就失去了发言的权利。相反的,他所定罪的不是“传扬”的教会,而是“闲聊”的教会。他渴望教会在神的话面前肃敬静默。“教会的静默是静默于神的话之前。……教会在适当的静默之后发言,便是宣扬基督。”
这种在神的启示之前存领受与渴望的态度,不仅是适当的,更是有结果的。因为,耶稣曾明明说,神将祂的隐秘事向聪明通达人隐藏,向婴孩却显露出来 ──
就是向谦卑、敞开心门追求真理的人显露(太十一25)。
基督的荣耀
心思的谦卑要以动机的谦卑为伴。我们为什么要讲道?要达到什么目的?令我们坚持下去的因素是什么?我恐怕很多时候我们的动机都出于自私。我们期望人的称许、赞扬。每个主日我们站在教堂门口,让耳朵饱飨恭维之语,有些会友似乎已经滥熟于说∶“牧师,您讲得真好!”“您今天真祝福了我的心!”当然,真诚的欣赏之辞会大大鼓舞丧气的牧师,但是肤浅的奉承,虚假的重复陈腔滥调(不论讲章真正的品质如何),不仅对传道人有损,也令神厌恶。我们应当劝会众为这传统悔改,在表达鼓励之时要善于分辨,避免浮滥。
讲道的主要目的,是忠实地解释圣经,使它与生活相关,显明耶稣基督可以满足人一切的需要。真正的传道人是位见证人,不断为基督作见证。但是若缺乏谦卑,他不但做不到,也不愿这么做。邓尼(James
Denney)很清楚这一点;他在自己苏格兰教会的会议室中,悬了一面匾额∶“【没有人能又为基督作见证,又为自己作见证;没有人能又宣扬自己的聪明,又宣扬基督拯救的大能】”华生(John
Watson),即“麦拉仁”(Ian Maclaren),畅销小说《在邦尼的石南灌木旁》(Beside the Bonnie
Brier
Bush)的作者,也写过十分类似的话∶“【每一篇讲章最主要的效果,应该是揭示基督;而传道人最主要的艺术,是隐藏自己】。”但传道人的目的不单在揭示基督;揭示祂的目的在吸引人来走近祂、接受祂。
因着这一点,华尔德(Ronald
A. Ward)将他论讲道的书取名为《钦定圣礼》(Royal
Sacrament)。他察觉到∶神话语的职事与圣礼的职事之间,有平行之处;他如此说∶“在圣餐中,我们传递饼和酒,信徒领受了基督;同理,在讲道时,我们传讲话语,信徒也领受了基督。”因此,圣餐与解经讲道两者都有外在的记号(饼和酒,或话语),与内在的属灵的恩典(凭信心接受基督)。
用另外一种说法来讲这个真理,是∶“讲道的本质是个别的邂逅。”或者,至少其目的为促成邂逅。“然而,这个伟大的邂逅,不是传道人与会众相遇,乃是神与会众相遇。”米勒(Donald
G.
Miller)讲得更强烈。他根据富希士的格言“真正的讲道是真实的行为”而写道∶“惟在传道人与会众的两方邂逅为三方邂逅所取代(即神也成为其中一方)之时,才能算真正的讲道。”
我发现自己完全同意这些说法。传道人最大的荣幸、最深的感动,就是在讲道之际,突然一种奇特的肃静临及会众;打瞌睡的人清醒了,咳嗽的人停止了,坐立不安的人静坐不动;没有一双眼睛或一颗心思在游荡;每一个人都在凝神注意,却不是注意讲员;讲员已经被遗忘,会众乃是与那位又真又活的神面对面,倾听祂安静、微小的声音。葛理翰博士常常描写这种经历。记得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日,大伦敦区布道会结束的那天,我在西敏中央堂,听他对约二千四百位牧师讲道。那篇讲章十二点中的第三点,是强调圣灵的能力,以及他因此在讲道时,所感受到的释放。他说∶“我常觉得自己象旁观者,站在一边,看神如何工作。我觉得自己完全是局外人。我盼望尽量站到一旁,让圣灵来接掌聚会……。”“我盼望站到一旁”,这正是动机谦卑的表现。因为我们太容易插手,介入会众与神之间。有人用过两则比喻来形容这一点,十分有帮助。
第一则与婚礼有关。傧相的期望,是尽力在旁协助新郎与新娘成婚,却不插手在他们俩人之间。而耶稣引用旧约耶和华与以色列婚约的比喻,大胆宣称祂自己就是新郎(参可二19-20)。施洗约翰似乎多少了解这一点。他知道自己不是基督,也明明如此说;他乃是先锋,奉差遣在前面作预备;他又说∶“新妇属乎新郎。伺候新郎的朋友等着要听祂,一听到新郎的声音,便充满喜乐。这就是我的喜乐,现在已经满足了。祂必兴旺,我必衰微”(约三28-30,据NIV译)。在这方面,传道人的事奉就象施洗约翰,为基督预备道路,听见祂的声音就喜乐了;让祂与新妇独处;自己不断衰微,让祂不断兴旺。伟大的使徒保罗显然如此看自己的事奉,他讲得十分明白;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他甚至为基督感到愤恨,因为祂的新妇有不忠实的征兆(林后十一2-3)。每一位基督徒传道人都了解这种说法,也感受得到这种愤恨。焦义特说∶“我们是新郎的朋友;我们得人不是归自己,乃是归给祂,为主作媒;促成了新妇与新郎的结合,我们便心满意足了。”他不仅这样说,还真这样行。在某次崇拜中他担任讲员,聚会开始,有人为他祷告;这个他称之为“这受圣灵感动的代祷”如此开始∶“主,我们为我们的弟兄感谢神。现在请把他遮盖住!”然后继续道∶“向我们启示神辉煌无比的荣耀,以致他被大家所遗忘。”焦义特评论说∶“他完全正确,而我相信,这个祷告也蒙了应允。”
第二则说明传道人必须站在一旁的比喻,是交响乐团的指挥。我要以克林柏乐(Otto
Klemperer)为例子。他是德国著名的指挥家,尤以诠释布拉姆斯(Brahms)与贝多芬(Beethoven)著称。他死于一九七三年,享年八十八岁。为他作传的一位作者,以一句简洁的话总结他的天赋∶“他让音乐自然倾流。”音乐评论家卡达斯(Neville
Cardus)在庆贺他八十寿辰的一篇文章内,誉他为“当代首屈一指的指挥家”,他写道∶“他从来不是个人英雄主义者;在漫长的生涯中,他从来不将自己介于音乐与听众之间。他在台上向来是看得见的无形体,标准的匿名者”。我很欣赏“看得见的无形体”(visible
invisibility)一词,它不但将指挥家形容得恰到好处,也很适合用来形容传道人。这两种人,前者立在舞台,后者立在讲坛,都无法避免众人的目光;但他们都不应该让人注意自己。音乐会的听众不是来看指挥家,而是来听音乐;教会的会众也不是来看传道人,或听传道人,乃是来听神的话。指挥家的角色,是将音乐从乐团或合唱团中带出来,使听众能享受音乐;传道人的角色是将神的话从圣经中带出来,使会众能欢然领受祂的话。指挥家不可置身于音乐与观众之间,传道人也不可置身于主与他的子民之间。我们需要谦卑才能站在一旁。如此,主说话,众人便能听见;主彰显自己,众人便能看见;听了祂的声音,看见祂的荣耀,会众便将俯伏敬拜祂。
圣灵的能力
根据我的分析,传道人的谦卑第三项要素,我称之为倚靠的谦卑。每一个传道人都渴望讲道有果效,期待会众不但了解,并且能以信心与顺服来回应。但是他靠什么才能得着这种果效呢?
许多人倚靠自己。他们天性外向,不仅好动,个性又强,或许智力也颇高。每一个人都对他们印象深刻,因为他们是天生的领袖。他们自然希望在讲台上也运用这些恩赐。这样做是否正确?答案是既正确,又不正确。当然,他们应该承认,自己的心思与个性都是从神而来的;无论在书房预备,或在讲台传讲,他们都不必假装自己缺少这些恩赐,也无须将其抹杀,或忽略不用。他们应该自然表现自己。可是切勿以为,神所赐的天赋毋须神的祝福,就可引人归向基督。
我们在所有的事奉中,都要谨记没有基督之人灵里的光景何等可怜;以及那些“执政掌权者”正以可怕的能力与伎俩在作部署,要攻击我们。耶稣亲口形容,人的迷失正如身体的残障;我们凭着自己,对神的真理眼瞎,对祂的声音耳聋;我们跛了足,无法行祂的道;哑了口,既不能颂赞祂,也不能为祂说话;甚至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不仅如此,我们还受了魔鬼的欺哄,作牠的奴隶。当然,如果我们认为这些话夸大其辞,或是“神话”,或纯属虚构,就不觉得需要超然的能力,以为自己的能耐足够应付。但是,如果人的实际状况,真是灵里、道德上都眼瞎、耳聋、口哑、足跛,甚至死亡(姑且不论成了撒但的掳物),而我们还以为靠着自己,凭着出于人的讲道,可以救拔人脱离这种惨况,岂不是可笑之至?
且听司布真如何以他惯有的睿智和犀利表达这一点∶我不会尝试教导老虎素食主义的价值;可是如果我尝试说服一个未重生的人,要他相信神所启示有关罪、公义、未来的审判等真理,我就无异于作了上述尝试。
惟独耶稣基督藉着祂的圣灵,能开瞎子的眼、聋子的耳,叫瘸子行走、哑巴说话,刺透良知,光照心思,焚烧心灵,推动意志,赐生命给死人,释放在撒但权下的奴仆。祂能作这一切,并且正在工作,传道人从自己的经历中可以清楚知道。因此,我们传道人最大的需要,是“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二十四49);这样,我们就能象使徒一样,“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彼前一12),透过我们的传讲,福音临到众人“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帖前一5)。然而,为何我们的讲道似乎极少带着圣灵的能力?我强烈地怀疑,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骄傲。为了要让圣灵充满,我们首先必须认出自己的虚空;为了要被神使用、高举,我们首先必须在祂大能的手下自卑(彼前五6);为了要领受祂的能力,我们首先必须承认自己的软弱,然后甚至要极其喜欢自己的软弱。
坦白说,在新约作者以各种方式所表达的同样真理中,这最后一个似非而是的道理,带给我的冲击最大。“能力出自软弱”,保罗给哥林多人的书信中反覆出现这个主题,也许是其中最重要的主题。哥林多人极需要这样的教导。因为他们相当骄傲,一方面以自己的恩赐与成就夸口,一方面又以领导人为傲,沉迷在可耻的个人崇拜中,而他们将使徒比大小的方式,令保罗大吃一惊。他们给予他的尊崇,应该独属基督所有。他惊恐地喊道∶“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麽?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林前一13)他不准许他们继续以自己夸口,或以任何人间领袖夸口。他坚持道∶“无论谁都不可拿人夸口”,而“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三21,一31)
在哥林多人自负的背景之下,保罗的“能力出自软弱”的主题益形突出。它重复出现之处主要有三段。
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3-5)
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林后四7)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十二7-10)
除了能力与软弱的对比,即神的能力透过人的软弱彰显,这三段经文还有另一个极重要的因素相互呼应,那便是希腊文hina,译为“要叫、好叫”。或许我可以用我自己的话,来意译保罗的陈述。第一段,“我在你们那里自己很软弱,因此倚赖圣灵以大能证实我信息的真实,要叫你们的信心能单单安息在神的能力中。”第二,“我们有福音的宝贝放在易脆的瓦器中(就是说,我们的身体何等脆弱),要叫众人清楚看见;托住我们并且改变我们的大能,是来自神,不是来自我们。”第三,“因为耶稣告诉我,祂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因此我乐意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留在我身上。因为我惟在软弱的时候才能刚强。”我们很难避开这个重复的“要叫、好叫”的意义,也无法拒绝它所指向的结论。在这些事例中,神特意允许人的软弱继续存留,好叫它成为神能力运行的媒介、展示的竞技场。保罗明说“有一根刺”加在他肉体上,无论那是何种身体的软弱(也可能是精神的软弱),都是出于“撒但差役”的攻击。保罗三次恳求除去那刺,然而,主耶稣基督却拒绝了。刺的作用是要令他谦卑,神允许它留着,好叫他在软弱之中,基督的能力便可以覆庇他,在他身上显为完全。
然而,我们不能将这个原则局限于保罗一人,应该将它广泛应用。戴德生(Hudson
Taylor),中国内地会的创办人,曾说过一句格言∶“所有属神的巨人都是软弱的”,因此(他的意思必是如此)他们必须倚靠神的能力。他的断言无法得着证实,因为有些神所重用的人,并没有明显的软弱。可是,或许他们也有隐藏而不为人知的软弱?我认为极有可能。无论如何,单就上一世纪而言,出色的传道人中身体软弱的比例相当可观。以马贵格博士(Dr.
James Macgregor)为例,他在爱丁堡的圣古斯柏教会(St. Cuthbert掇
Chruch)牧会近四十年,身体不仅矮小,而且自幼就严重残废。有一次,一位教牧神学的讲员不断坚持,牧师不可或缺的,是“有壮硕的体型”。就在那一刻,“门打开了,那位被人昵称为‘小马贵格’的人进来了,似乎在向刚才的话挑战。……因为那位双腿扭曲的矮子,成了圣灵越过身体的残障,超然独立的得胜明证。”
有些人的软弱是在精神方面,而非身体方面。以罗柏森(F.W.
Robertson,l816-1853)为例,有人称他为“传道人中的传道人”,他在布莱登三一堂所讲的道,对当时的人极有影响力,甚至延及今日。他短短的三十七年生涯中,不仅身体欠佳,又极度自省、忧郁,经常有失败感,灵魂常陷于深沉的黑暗中。他讲道的勇气与能力,显然正是出自这些软弱。在伦敦都会教堂讲道二十八年的巴克尔,在讲台上极有权柄,盛誉远播,但他却饱受自卑感的折磨,令听见的人大感意外;因为他父亲是挪山柏阮(Northumbrian)的石匠,而他所受的神学教育非常不足。众所周知的“讲道王子”,伟大的司布真,运用圣经大有能力,充满自信,表达清晰,雄辩又机智;当他暴露他的软弱,更让一些人大吃一惊。他于一八六六年的一次讲道中说∶“我会落入十分可怕的灵性低潮中,我希望你们没有一个人会象我败坏到那种程度。”
我在此很犹疑,似乎不应提到自己,因为我并不属于上述讲坛名家的行列。不过,虽然我能力不及他们,但对他们的软弱却有几分体认。其实,按牧后三十五年的事奉中,我曾有几次经历,证实了保罗对哥林多人的教导能力出于软弱。我只想提一件事。一九五八年六月,我在澳洲的雪梨大学,主领一星期的布道会;最后一天是星期日,学生以很大的信心,订了大学的大礼堂作最后一晚聚会的场所。但是,我染上了澳洲人所谓的“wog”,我们所谓的“bug”(病菌),情况严重,声音全失,一句话也讲不出来。整个下午,我都几乎要拿起话筒,打电话给人,请他们务必另找一位讲员,但是心里总感觉不要这么做。到了七点半,离最后一堂聚会还有半小时,我在旁边一间房间等候。有些学生和我在一起。我悄声要求筹备会主席读哥林多后书十二章“刺在肉体”中的那一段。他照着做了。耶稣和保罗的对话现在我眼前。
保罗∶“求你叫这刺离开我。”
耶稣∶“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保罗∶“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
读完之后,他为我迫切祷告,然后我就步上舞台。等轮到我讲的时候,我只能说,我喑哑单调地将福音透过麦克风传出去。我完全无法变化声调,或发挥自己的特色。但是我不断向主呼喊,求祂成就祂的应许,在我的软弱中彰显祂完全的能力。最后,我直率地说明如何来到基督面前,继而发出邀请,立刻有相当多人回应。那次之后,我再去过澳洲七八次,每一次都有人到我面前,说∶“你记不记得一九五八年在雪梨大学大礼堂,那次布道会最后一天,你失去声音的那晚?我就是那天晚上信主的。”
所有的基督教传道人,都是有限、堕落、脆弱、会跌倒的受造物,圣经形容为“瓦器”(林后四7)。能力完全属于基督,由祂的灵运行出来。我们在人的软弱中所说的话,圣灵以大能深印在听众的思想、心灵、良知与意志中。司布真有一次说∶“在圣灵的能力中说六个字,胜过没有圣灵讲道七十年。”我写这些话的时候,眼前有一张照片,是司布真讲道的地点,大都会教堂(Metropolitan
Tabernacle)的巨大中央讲台。这张照片亦复制于他的《自传》(Autobiography)第二册中。讲台两边各有十五级台阶,弯度很大;我曾听说(但无法证实)司布真上这些阶梯,沉重的身躯令他步步计量,每上一级他就对自己说∶“我相信圣灵。”我们可以十分肯定,在复述这个信念十五次之后,他必定抱着绝对相信圣灵的心步入讲坛。
他也劝勉我们照样做∶福音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可是只带着能力进入其中一些人。福音的能力不是靠传道人的口才,否则人就可以改变灵魂;能力也不在传道人的学问,否则它就是出于人的智慧。我们可以讲到舌头发烂,肺活量用尽而死,但是仍没有一个灵魂会悔改,除非有那种神的力量——圣灵出现,改变人的意志。诸君!我们向人讲道,和向石墙讲道没有两样,除非圣灵与话语同在,给它能力来改变灵魂。
谦卑的心思(顺服神文字的道),谦卑的动机(渴望基督与祂的子民相遇),及谦卑的倚靠(仰仗圣灵的能力)这就是我们对传道人的谦卑所作的分析。由此可见,【我们的信息必须是神的话,不是自己的话;我们的目标是基督的荣耀,不是高举自己;我们的信心是圣灵的能力,不是倚靠自己】。事实上,这是一种三而一的谦卑,正如哥林多前书二章l-5节,使徒写道,他在哥林多曾传讲的道,或神的“奥秘”,即基督的十字架,并藉著圣灵和大能证明出来。
我认为本章最好的结语,莫过于引用一位匿名者的话,这段话是高巴肃牧师(Rev.
Basil
Gough)在赛弗克的伊匹斯委(Ipswich)圣玛利亚码头堂(St.Mary-at-Quay),以及德峰(Devon)的哈德蕾教会(Hatherleigh
Parish
Church)的会议室发现的。他将这段话送给我,从那时起,我就把它悬挂在我的卧室∶
每当传讲祢白白的救恩,
且容我心我灵全神贯注,
一切思念集中于祢;
每当所有人心俯伏战慄,
臣服于祢话语的威严,
藏我,于祢十字架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