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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会在风暴中


  

第三章、教会在风暴中(33-313)




1.教会的英勇时代

  基督早已预先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们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 教会的第一个三百年,信徒不断经历火炼的逼迫,这段时期被称为「教会的英勇时代」。



2.使徒教会遭受逼迫

  许多教会领袖及新兴教会的信徒,为了信仰而受苦。新约圣经中可以看到早期逼迫的记载。彼得和约翰不止一次地下监受刑;司提反与雅各均遭杀害,以殉道者之身受死。

  有一次,保罗在哥林多的同工被犹太暴民拖进罗马方伯迦流的公堂,迦流不愿审问,要犹太人自己去处理;当犹太人仍不停地控告保罗,方伯生气地把他们撵出公堂。

  基督徒最先所受的逼迫是来自犹太人,但过了不久,罗马政府对基督徒的态度也有了改变。



3.第一个逼迫基督徒的罗马皇帝——尼禄

  公元64年,当罗马皇帝尼禄(Nero)在位时,罗马城发生一场大火,延烧了六天六夜,全城绝大部份焚为灰烬。谣言传出,放火者是尼禄王本人,于是引起罗马人对皇帝的愤慨;为了转移百姓的怒恨,尼禄便嫁祸于人,将焚城巨祸归咎于基督徒。虽然这是捏造的控告,却有无数基督徒被捉,遭到残酷的逼迫。有些人被缝在兽皮里,任凭猛犬撕成碎片;有的女人被绑在野牛后面,拖曳至死;入夜以后,基督徒一个个被绑在尼禄庭院的火刑柱上焚烧,凡是恨恶基督徒的罗马人可以自由进入庭院参观。在这同时,尼禄王本人则驾着马车在庭院中绕行,邪恶地享受这幅残忍的景象。

  根据传说,使徒彼得与保罗都在尼禄逼迫期间相继于罗马殉道。据说,彼得是倒钉十架而死,在行刑前,他要求将十架倒置,因为他认为自己不配与他的主以同样方式去世。身为罗马公民的保罗,则被斩头而死。

  这时期对基督徒的残杀,只局限于罗马城,还没有扩展成全国性的大逼迫。



4.伊格那丢、游斯丁与坡旅甲

  接下来的一百年中(公元68~161年),罗马帝国尚没有对基督徒作全国性的逼迫,只在某些地区分别处死基督徒。这期间最著名的几位殉道者是: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Ignatius),士每拿主教坡旅甲(Po1ycarp),以及伟大的护教士游斯丁(Justin)。游渐丁勇敢地着书,竭力而有效地为基督徒辩护。

  依格那丢(公元67一110年),是在皇帝的命令下被捕,被宣判投入罗马的野兽笼。他早已渴慕这份将生命献给救主的荣耀,因此他说:「愿野兽急切地扑向我,否则我将激动它们。来吧,群兽们;来吧,撕裂和践踏,碎骨与断肢;来吧,恶魔凶残的折磨;唯让我得着基督。」

  坡旅甲是经使徒亲自带领的最后一位信徒。他被捕后,被带到士每拿的竞技场中,场内坐满了观众。由于在基督徒的敬拜场所中,没有神像的设置,异教徒认为基督徒不信神的存在,控告他们是无神论者。罗马地方官提醒坡旅甲,既然他年事已高,不如藉着与重众一同呐喊「除掉无神论者」以表示自己的悔悟,坡旅甲直视着眼前的群众,用手指着他们喊着说:「除掉无神论者!」

  接着地方官对他说:「辱骂基督,我就释放你!」

  但坡旅甲回答说:「八十六年来我事奉他,他未尝亏负过我,我怎能咒骂这一位曾经拯救我的人?我是基督徒,他是我生命中的王!」

  于是地方官向群众宣布说:「坡旅甲承认他是基督徒了!」

  群众喊叫说:「把他烧死!」

  立时,木材堆集了起来,坡旅甲请求不必将他捆在火刑柱上,他说:「就让我这样吧,因为那加给我力量的必能帮助我坚立在柱前,无须用钉子将我钉牢。」于是柴堆被点燃起来,当火焰吞噬坡旅甲之际,他大声祷告说:「主啊,全能的神,基督的父,我赞美你,因你使我配在此时此地加入你见证人的行列,得以分尝基督所饮的杯。」坡旅甲于公元156年殉道。

  殉道者游斯丁(公元100一166年),是一位哲学家,他与另外六位基督徒一同在罗马被鞭打后斩首,他以喜乐的见证面对死亡。他最后的话是:「我们不求别的,只求为主基督耶稣受苦;因为在基督审判台前,这将带给我们救恩与喜乐。」



5.马可奥热流继续逼迫

  罗马皇帝马可奥热流(Marcus Aurelius)下召将基督徒的产业归给告发他们的人。这个召令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凡想得到基督徒产业的人,立刻就向政府告发,逼迫也随之成为全国性的行动。基督徒在各处被搜查出来,遭到严审及杀害,他们的财产也同时归给了告发者。

  在高卢(今日法国)南部,里昂和维也尼教会也在马可奥热流统治下大受逼迫。政府使用各种酷刑,威逼基督徒否认信仰,但当那些逼迫者发现没有任何刑罚可以叫基督徒否认信仰时,他们便将有罗马公民身份的基督徒斩首,其它基督徒则抛给竞技场内的猛兽。

  异教徒从远近各地涌进竞技场观赏,欢乐地看着基督徒步向死亡。最后轮到的一位是白兰地娜姊妹(B1andina),她已经亲睹许多人殉道,也不断鼓励其它基督徒要至死坚定;最后她自己带着感恩和喜乐,勇敢地走进竞技场,立时,一面网子将她罩住,把她展露在凶悍的野牛面前,好几次野牛用尖角将她抛上高空,终于把她蹂躏至死。

  他们将殉道者的尸首焚烧,把灰烬洒在隆河里,并讥讽地说:「这下,且让我们看看,他们的身体还会不会复活?」



6. 风暴中的平静

  马可奥热流去世后,逼迫平息,平静约有七十年;其间除了公元200年至211年皇帝瑟维如斯(Septimius Severus)在位时的短期逼迫外,教会大致来讲,都得享安息。

  这期间,在埃及的亚历山大城曾掀起狂烈的逼迫,俄利根(Origen)的父亲与许多殉道者一起被处死。俄利根在他父亲殉道之时,仍是个年幼的孩子,他的母亲费了好大的努力才拦阻他不走上殉道者之路;后来,他成为基督教最伟大的学者,这时期,另一位殉道者是一位伟大的教父爱任纽(Irenaeus),他曾以精彩的文笔写了「驳异端书」。



7.摧毁教会的努力

  第一位有计划地要毁灭教会,而展开全国性大逼迫的皇帝是德修(Decius)幸亏他仅在位两年(公元249~251年)。经过七年喘息之后,教会又进入皇帝瓦勒良(Valerian)的逼迫;接下来,教会再度获得四十年平静。公元303年,罗马皇帝戴克里仙(Diocletian)又开始大肆逼迫,他的继承人加利流(Galerius)也继续逼迫之举,直到公元311年。

  这时期基督徒所遭受的折磨,极其残忍恐怖,非笔墨所能形容。教堂被毁、圣经被焚,无论殉道人数或刑罚的残酷,此次逼迫都远超过其它各次,因为这次逼迫是有计划、全面的行动,存心要把基督教从帝国中连根铲除。杰出的教会领袖居普良(Cyprian)就是在此次逼迫中殉道;俄利根于受苦刑后不治,也死在这个时期。

  许多罗马的基督徒在城郊的茔窟中找到避难所。这些茔窟乃是一大片深入地底的信道,由于罗马城是建在较软的石头上,政府严禁百姓在城区内埋葬死人,因此,在罗马城郊挖掘了许多又长又窄的隧道,彼此相连,长者可以蔓延五百哩,而且彼此跨越、转接,形成一个垂直的迷魂阵,有些地方甚至深入地下三十尺。就在这些隧道的墙边上,人们一排排地挖掘,安葬死人。一旦逼迫临到,许多基督徒就躲进这些茔窟中;他们也将殉道的弟兄姊妹被剁剩的残肢,埋葬在其中。

  戴克里仙和加利流的逼迫,是所有逼迫中最厉害的一次,但也是最后一次,异教世界终于耗尽它的威力,发完它的狂暴。



8. 加利流宣布停止逼迫

  公元311年,皇帝加利流突罗不治之症,痛苦万状,在病床上发布了一项诏谕,准许基督徒恢复聚会,并请他们为皇帝及国会祷告。

  加利流这项诏谕不能算是基督教的完全得胜,因为加利流只是给予基督徒一部份容忍而已,虽然如此,教会全面的得胜已经近在眼前了!

  





研讨问题:


  1.逼迫对于教会的影响是什么?

  2.解释以下名词:加利流、罗马茔窟。

  3.为什么有些基督徒渴望成为殉道者?

  4.罗马政府为什么要逼迫基督徒?

  5 . 为什么我们对公元70年到300年间的教会情况所知不多?

  6 . 阅读一些殉道者的传记,写下你的感想。

  


 

重建时间:2025年7月4日 ------- 13/10/22/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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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戒并非节流之法

  关于教会惩戒,另外还有一个更糟糕的观念,就是以经济为出发点。这种想法很让人吃惊,有些教会工作人员除了钱之外,似乎什么都看不到,把经济顾虑看成比人的不朽灵魂更重要。如果今天你家里有一个人病得很重,你会坐下来拿起纸笔计算看看要是他死了,每年可以节省多少开支吗?

  讨论教会惩戒的问题,若是以教会经济为出发点,这让人听了实在会休克,可是这竟然在教会是很普遍的。对我来说,这实在是亵渎,一件跟耶稣基督之荣耀、祂教会之属灵福份以及人们灵魂之永远祸福有关的事,竟然从财务的观点来讨论!基督的荣耀与犯错者的悔改才是教会惩戒的真正目的——不是在教会经费上省个三毛五毛。

  惩戒应该是渐进式的

  把会惩戒局限去它的最后一步,也就是将某人的名字从会友名册上删除,这是一项很大的错误。合乎圣经的教会惩戒乃是一种长期的、继续不断的过程,绝对不只是用除名这个方法。

  教会惩戒是有其步骤的,这些步骤就是:“规劝→指责→停职(停止教会事奉)→革职→除名。在每阶段里,都要有机会让人悔改,教会方面也要不断的为他祷告好叫他悔改。当教会忠心地这么做之后,往往会看见圣灵的能力不断地在当事人的良心里动工,结果就是带来他的悔改与复兴;如果他还是反抗到底、顽梗不化,才应该“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十八17)。

   将人除名的唯一罪名

  唯一可以名正言顺地将人逐出教会的罪,不是谋杀、不是偷窃、不是醉酒、不是作假见证、不是奸淫,不是不守安息日,不是亵渎神……,而是“拒绝悔改、怙恶不悛”。只要肯悔改,所有的罪都可得赦免,那怕他是被判死刑、身陷囹圄。反之,如果有人劝他悔改,他却始终不肯,这样的人不论他所犯的罪是“大”是“小”(即使是说谎或诽谤这一类的罪),要是他顽固地拒绝悔改,用尽各种办法都不能使他改变时,就必须将他赶出教会了,就如主耶稣所吩咐的,要“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十八17)。换言之,要把这种人当作还没有得救的罪人。

  使徒保罗曾经吩咐哥林多教会“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13),但的,如果那个恶人后来悔改了,教会应该重新接纳他。

  今日教会藐视教会惩戒

  要说今日教会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忽视(甚至于是藐视)圣经所说的教会惩戒。一般基督徒常常用“相对”的态度来看待教会惩戒这个问题,讨论这个问题时,所关切的不是“绝对”的是非的问题,而是自己所提的意见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他们所关心的不是神藉着圣经所要求的什么,而是他们所提的见解是否能“赢得朋友并影响众人”。

  当教会惩戒沦为“以利已为出发点”时,人们在采取行动前就会先衡量是否能达到自己预期的结果,那么教会惩戒就被误用了,那是人带着有色眼镜错看它,它被当作只是人的权威,而不是神的权威。

  教会惩戒最核心的问题并不是“明不明智?”或“审不审慎?”,也不是“人们会不会喜欢?”,而是“对不对?”——神是不是吩咐祂的教会要这样做?

  另外一个忽视教会惩戒的原因是“人情”。参加礼拜的会众可能彼此是血亲或姻亲。如果没有亲戚关系,他们才愿意执行教会惩戒;如果当事人和教会中三、四位身世显赫的人,包括一些长老,有亲戚关系时,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在这种情况下,教会很少执行圣经所要求的惩戒,甚至对十分明显的罪行也视若无睹。

  另一个忽视教会惩戒的原因是怕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例如,某甲是教会会友,但已经十一年未参加聚会了,按照规矩,如果怎么劝他都不肯回教会的话,应该将他除名,可是教会却担心这样做会使和甲先生有亲密关系的乙家与丙家,一怒之下全都离开了教会,于是就不敢执行教会惩戒。无可否认的,教会中确有这种情形,但我们该怎么办呢?既然问题是在某甲身上,教会应该直接根据他的对错做适当的处置,乙家和丙家无论抱持什么看法都不应该受其影响。

  政府的法院腐败,我们会反对,但是教会惩戒的不公正,我们又作何感想呢?拉丁古谚云:“天地可毁,公理需存。”我们怎么能期待以腐败的执法来维系天地于不坠呢?

  乙家和丙家又怎么样呢?要是他们对基督和祂教会的忠心是如此的肤浅与脆弱,仅藉着怀柔政策笼络他们以及所有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亲属,使他们能留在教会,这对教会有什么益处呢?他根本就不是教会的资产!他们黑白不分,留在教会的话徒然成为教会的负担,要是他走了,教会虽然在人数统计上损失了一些,但却能在属灵的能力与纯洁上得着了许多。

   以“离开教会”作威胁

  另一可能妨碍教会惩戒的原因是:被惩戒的人往往拿“离开教会”作威胁,这并不是出于臆测,而是每次实行教会惩戒就会出现的事。

  甲先生常常不守安息日,他因为商业上的目的时常长途旅行,占用了主日的时间,于是教会就去跟他提这件事——通常只是私下劝他——若是照实告诉他“不守安息日”是严重的罪,他会怎样呢?十之八九这个人就会马上翻脸,大声向每一个人宣布,他不要继续在干涉他商务的教会里聚会了。在下一次领圣餐之前,他会向教会索取介绍信,以便加入一个能宽容并对他的生活不做任何要求的教会。那个教会会大张双臂接纳他,说不定还会请他作执事呢!

  教会惩戒受“基督徒爱心”拦阻

  在执行合乎圣经的教会惩戒时所遭遇的另一个障碍,就是有些教会执事托辞反对惩戒的执行,说这样对待犯错的弟兄,未免太没有基督徒的爱心了!

  这种说分法简直是把“惩戒”与“爱心”之间树立了一道错误的对比。他们认为这两者不能相容的,认为我们可以分别实施惩戒或爱心,但不能兼顾两者。于是惩戒就以“爱心”为理由而搁置了!这种情形在教会屡见不鲜,而且往往是由颇孚众望的弟兄以爱心为理由,用听来十分合理、很能投人所好的方式来辩解,结果使人对那些主张按圣经的要求来惩戒的人产生坏的印象,认为他们缺乏基督徒的爱,甚至被人大肆宣传说他们施行惩戒是为了报复,或被认为吹毛求疵。这些对那位违规的弟兄所做的“爱的辩解”,反而把罪名归于赞成惩戒的弟兄。有时候结论是:“总而言之,这件事不要再讨论下去了!”

  另一种常见的结果是:“虽然应该惩戒,但为了“爱心”的缘故,惩戒应该暂缓实施。就像腓力斯巡抚所言,等“方便的时候”(徒二十四25)再说,结果“方便的时候”是永远不会到来的。

  这一切都是起源于在惩戒与爱心之间设置了错误的对比,惩戒不该被视为仇恨或报复的表示;相反地,惩戒本身应该被认为一种爱的表示——不仅是爱真理,爱教会,甚至也是爱那犯错的弟兄。对于犯错的弟兄不予责备,而使他一直落在罪的景况里,那并不是爱。最真实的爱乃是从圣经里找寻神所指定的药方让他服下,使他的气焰受挫,知道谦卑,并得以恢复正常。

   会众应当支持教会的决议

  另外一种妨碍教会惩戒的情形是——许多教会会友不以合乎圣经真理的道德力量支持教会的决议,反而同情受惩戒者,告诉他:“牧师长老们的”处罚“是多么糟糕的事,堂会无权这么做……等等。”这么一来,教会惩戒好像只是牧师与长老单方面的事,教会其他人就袖手旁观,或是为这件事表示痛心与惋惜,或是跑去安慰那位被惩戒的人,甚至告诉他:“我们都无法忍受这件事情!”

  信徒们这样做必然会破坏了教会惩戒的效果,就像管教孩子的时候,如果父母亲当中,一个说犯错该受处罚,另一个却跟孩子说:“你被修理,太可怜了!”那么,父母所有的管教都将落空!

  惩戒当然是全教会的行为,教会执行惩戒是以全体会众的名义执行的,全体会众应该以道德的力量支持教会的表决;不过,他们也不该将受惩戒的人看成敌人,他们应该明白的表示他们赞成教会的处置,并且为那位犯错的人祷告,希望他能够悔改。

  每一位有领圣餐资格的人都曾答应要服从教会惩戒,答应在主里服从教会的判决。但,到底有多少人在认真履行这个诺言呢?当有人向他提起他的罪时,就恼羞成怒,愤然离开教会!可见许多人起初的誓约都只是形式,丝毫都没有履行的诚意!

  教会惩戒与教会复兴

  今日有许多人谈教会复兴,但是,有多少人了解教会一定要认真地与世界之间画一道清晰的分界线之后,真正的复兴才会来临呢?那条分界线乃是一种可靠的信仰表白,也是一种顺服真理的表示,教会可以据此防止一些没有诚意的人成为教会正式的会友,也可以据此适当地惩戒那违背誓约的会友。

  教会惩戒一件关乎诚实的事,它是面对事实的做法。神是一位诚实的神,所以祂也要求祂的子民与仆役要诚实。分界线一旦被划清并且被忠心持守后,我们将得到属灵的福气,那是单凭工作计划,体力,意志与办活动所达不到的。教会惩戒乃是一种面对现实的做法,神要藉此在祂的教会和子民当中得尊贵、荣耀,并要赐福给诚实的人。

  若没有诚实,我们就不能期待神的祝福,当然也就没有权利祈求复兴的来到。要是教会的司库向总会报告他付给传道人的薪水比实际该付的多出一百美元,那就是不诚实,凡有是非观念的人都会反,并要求更正错误,但堂会如果向总会报告,名册上有一百五十位领圣餐的会友,事实上其中几位只是“挂名”的会友,而且他们根本不适合被接纳会正式教友,那么,这个名册也算是不诚实,它造成了错误的印象,可是却很少人指责这种不诚实!

  我们必须坚守诚实,即使半数会友都生气地离开了教会也要如此。因为不诚实就不能荣耀神,也不能完成祂的旨意。假若为了诚实而导致半数教友愤然离开教会,那虽然是大不幸,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基督之名与荣耀终得以彰显,教会之纯全亦得到捍卫,教会与世界的分界线也能忠心地被持守,这有什么不好呢?

  神要赐福祂自己的法规

  教会惩戒乃是神的法令,凡是忠实遵守教会惩戒者,神都要尊荣他并赐福予他。

  教会想执行而惩戒时,有人会说:“这是无济于事的!”但我们怎么知道它无济于事呢?难道我们不信神的话和应许吗?如果我们遵行神所定规的,祂必然会荣耀祂自己的话,并赐福祂的教会。

  我们必须凭信心,相信神一定会荣耀祂的话,此外别无他法,凡是指守圣经中之教会惩戒的宗派,如路德会与改革宗教会,都证实神已经荣耀并赐福这个法规。他们虽因此失去了一些教友,可是却同时在属灵的方面更为刚强,也帮助了许许多多的会友从错误中回转。

  如果我们为教会复兴祷告,却不重视教会惩戒,这是不切实际的,神不会祝福这种祷告,因为它轻视祂的话语与命令。教会若不愿执行圣经中的惩戒,却为教会复兴祷告,那是虚伪和逃避。

  没有什么可以代替顺服

  “我们需要更多的祷告,更大的复兴、更殷勤的传福音”这些方面,即使我们讲得天花乱坠,也不能代替顺从神所启示的旨意。

  祷告并不能代替神交待我们做的事,当神叫亚伯拉罕将他的独生儿子以撒带往摩利亚山上献为燔祭时,亚伯拉罕并没有说:“这真是个难题啊!我们需要更多祷,我要来召开一个祷告会。”他既晓得神要他做什么,他就义不容辞地去做了。

  当以色列子民在红海边被后追赶的埃及人吓得魂不附体时,主对摩西说:“你为什么向我哀求呢?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出十四15)神已经把祂的旨意启示在圣经中,并要我们顺服,任何别的事物都不能取代顺服神所启示的旨意,包括祷告。没有顺服不会有复兴,传福音也不能代替顺服。

  在传福音上有真正的进展之前,教会必须先廉正清明。一个军队若是有不忠、不服、士兵随意开小差、藐视军纪……等问题,一定无法面对敌人、赢得战争。还没有确实我们军队是否健全和忠诚,就下令“齐步走!”这并不表示信心十足,而是有勇无谋,其结果是不幸与失败,而不是成功与胜利。

重建时间:2025年7月4日 ------- 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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