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忤斯圣经函授课程 《圣经所启示的真理》 读者须知 本课程是专为那些没有研读过圣经的人编写的,旨在让读者对圣经所启示的重要真理有一个框架性的了解,为日后深入地学习圣经真理打下基础。讲义共分十二课,每课包括讲义和测验试题两部分。请读者在学习完一课的讲义内容以后独立完成课后的测验试题,考查自己的学习效果;如果读者对自己的答案没有完全的把握,请回到讲义中寻找答案。 本课程的目的是学习圣经中的重要真理,所以请读者学习时务必在手边预备一本和合本的新旧约圣经,用以随时查阅。 如果读者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不认得或不理解的字、词,可以查阅较为详尽的字典。生字或生词是几乎每一个研读圣经的人都会遇到的,请你毫不犹豫地翻开字典,查清楚它的意义;经常搞清一些字词的意义,如此日积月累,对深入明白圣经的启示大有裨益。 在每一课的讲义中都提出了一些圣经章节作为论据,请读者仔细查考。圣经章节的引用有一些规律,例如:第一课的第一处参考经文是“彼后1:21”,这样的写法是彼得后书第1章第21节的缩写。在圣经的目录中大都列出了每卷经卷的简称(常常附在经卷名称后面的括号里)。上面例子中的“彼后”二字就是“彼得后书”的简称;读者可按此规律查阅所提出的经文。有时在经卷的名称或简称前面会出现“参”字,意思是请读者参考该处的经节进行学习。 应当指出的是,任何圣经注释书籍都不能够替代圣经——神的话语本身。圣经的注释书籍充其量也只能够介绍圣经的思想脉络,引导读者最终回到圣经的里面,探寻其中的宝贵真理。所以,读者如果只注重课程的学习,而忘记了圣经本身的绝对权威性,则势必挂一漏万,读者的思想因此而受到的桎梏恐怕会大于得到的帮助。本课程真正的目的乃是在于激发、引导读者去认真地研究圣经,发现神所启示的宝贵真理。换言之,圣经的真理是没有穷尽的,没有一个经文注释者能够把任何一节经文的意义解释得完全。不但如此,圣经也是具有绝对权威性的,我们应该遵从圣经的指引,而不是遵从人的话语,如此方能不受局限地认识圣经的真理。因此,读者应该用神的话语——圣经来验证本书的讲解,而不当用本书的讲解来限制自己对圣经真理的思考;我们当持守神一切的教训。 既然如此,我们就恳切地劝告读者:以祷告的心来研读圣经,求神把圣经中的真理启示给我们,求神帮助我们明白圣经中的信息——这是研经的应有态度。 课程安排 第一课 关于圣经 第二课 关于神 第三课 关于人 第四课 关于罪 第五课 关于基督 第六课 关于重生(上) 第七课 关于重生(下) 第八课 关于救恩 第九课 关于恩典 第十课 关于信心 第十一课 关于天堂和地狱 第十二课 关于将来必有的事 第一课 关于圣经 一、简介: 有人将圣经称为“神话语的宝藏”或“神的藏书库”,这比喻是恰当的,是真实无误的。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圣经是已经被装订成册的一本书,但实际上它是由66卷经卷组成的;圣经的第一卷叫做“创世记”,最后一卷叫做“启示录”。全本圣经分为前后两大部分,前半部分称为旧约全书,共有39卷经卷,后半部分称为新约全书,共有27卷经卷。 在圣经的前面通常都有目录,列出了各卷书的名称、简称,以及它们的起始页数。读者可借助目录查找经文。 二、圣经的作者: 圣经乃是由超过36位执笔人分别写成的,写作的时间跨越了一千六百多年。然而,必须留意的是,圣经并非一本由人写成的书,圣经的执笔人都是因着神的直接启示(即圣灵的感动)而写下这些经文的。从下面引用的经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圣经的真正作者乃是神自己;执笔人的功劳是将神的话准确无误地记录了下来。圣经集洋洋百万字于一体,前后一贯,一气呵成,毫无矛盾冲突之处,反而处处相互映证,这也进一步证明了圣经的作者乃是一位——神。 “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0-21)。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 所以,圣经的全部内容都是神的话。如果读者听到有人说“圣经中包含着神的话”,请你仔细分辨,这句话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说法暗示着圣经中只有一部分是“神所默示”的,而其余的则不是。然而这里着重强调的是:圣经的全部内容都是神所默示的——毫无例外!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我们必须留意:神给人的所有启示都记载在圣经里面了,圣经是神赐给世人的唯一一本他所默示的书;在圣经以外,没有任何一本书配得与它等量齐观。只能用圣经的真理来鉴别其它书籍,但绝不能将其它的书籍高抬到与圣经平等的地位上,甚至高过圣经的地位。人可以依照圣经的启示写出一些文字,以帮助别人对神的真理有深入的了解,但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启示到圣经为止,不会再有与圣经同等的启示临到人了。在圣经接近尾声处的经文中,神对人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警告——不可在圣经上有任何的加添或删减,否则将受到神的责罚(启22:18-19);这个准则也可用以甄别异端邪说的谬论。 三、圣经的主题: 尽管圣经是包含了66卷经卷,由三十余人执笔,历经一千六百余年才写成,然而它的主题却只有一个——基督。大致说来,旧约圣经中记载的是对基督的预言和预表,新约圣经中记载的是“道成肉身”的基督;旧约圣经是预言,新约圣经是应验。旧约圣经是新约圣经的影子,新约圣经是旧约圣经的实体,全本圣经处处相互映证,启示了基督;基督是圣经中一切教训的实体和归结。 四、圣经的内容: 大致来说,圣经所记载的乃是有关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世界,以及其上的人、事、物的来龙去脉;它的启示从世界的被造开始,直至将来的新天新地为止。 1. 旧约圣经:圣经的第一卷书创世记叙述的是:世界的被造、罪恶的侵入、神以洪水审判人和以色列国的肇始;从出埃及记到以斯帖记记载的是以色列民族从形成直到基督降生以前约四百年这段时期中的历史;从约伯记到雅歌这五卷经文包含了美妙的诗辞和智慧的言语;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则都是记载了预言的书卷,它们是神给以色列人(乃至全人类)的信息,论及了以色列民族当时的情势和将来的命运,以及神将对全人类施行的拯救。 2. 新约圣经:四本福音书主要介绍了主耶稣基督的生平事迹;使徒行传讲述了基督教会的形成和她初期的情形,以及使徒们(主要是使徒彼得和使徒保罗)的传道生涯;从罗马书到犹大书是使徒们给教会或个人的书信,论到了有关救恩的重要真理,和对教会及信徒的实际教训;圣经的最后一卷书是启示录,它基本上是预言了将来在天上、地上必要发生的事情。 五、小结: 作为对本课内容的总结,以下的一段文字是对圣经最合宜的描述: “圣经这部书,启示了上帝的心意、人类的本相、救恩的方法、罪人的审判,以及信徒满有喜乐的盼望。圣经对历史的记载是真实的,对人类的教训是圣洁的;因为圣经记录的是神的话,它有绝对的权威性,它的判断不能更改,它的命令务当遵行。人阅读圣经就必得智慧,相信圣经就必得救恩,实行圣经就必能成圣。在圣经的里面有引导你的亮光、供养你的食粮、安慰你的佳言。圣经是探险者的地图,是航海家的罗盘,是兵士的利剑,是信徒的宪章。圣经彰显了天堂的荣美,暴露了地狱的丑陋。从这部奇妙的书中,我们望见了乐园的景象。这部书中伟大的主题就是基督,它启示了神永远的计划,目的是要叫神得荣耀,使人得益处。请你缓缓地、以祷告的心来诵读它,你会发现它里面蕴藏的宝藏、涌流的源泉、快乐的园囿、荣耀的盼望。凡在这部书中竭力追求的人,必得神的奖赏;凡藐视它里面圣洁话语的人,必受神的审判。圣经是书中之书,因为它是神的书,是神向世人书面启示。” 第一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圣经共包括多少经卷? a. 39卷; b. 27卷; c. 66卷。 2. 圣经: a. 只有其中的一部分是神所默示的; b. 全部都是是所默示的; c. 不是神所默示的唯一的书。 3. 圣经的主题是: a. 以色列; b. 基督; c. 教会。 4. 世界的被造记载于圣经的: a. 创世记; b. 马太福音; c. 启示录。 5. 着重介绍主耶稣基督生平的是: a. 四福音书; b. 使徒行传; c. 罗马书。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我们阅读圣经就能得智慧,相信圣经就能得救,实行圣经就能成圣。() 7. “神的默示”之涵义就是神引导人记录他亲自启示的话。() 8. 神允许今世的人在圣经中有所加添或删减。() 9. 罗马书所描写的是将来在天上、地上必要发生的事。() 10. 圣经是书中之书、是神自己的书、是神向世人的书面启示。() 第二课 关于神 在本课中我们要研究的主题是:“神——与人密切相关的神”。世上没有任何其它的主题比这个主题更为伟大,更为重要。 一、神的存在: 1. 圣经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证明“神的存在”;在整本圣经中,“神的存在”这个事实是一个前提,是已被完全肯定了的。例如前一课提到的“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这一真理,就是把“神的存在”作为无可非议的事实提出的。圣经开篇的第一句就写道:“起初神创造天地。”神的存在,是一件不争的事实;那些闭目塞听,否认神的存在,固守无神论的人,被圣经称为“愚顽人”(参诗14:1)。 2. 尽管圣经并未太多地着力于证明“神的存在”,但“神的存在”这个事实本身已经拥有充足的证据了。以下列举的例子是几个存在于所有人的身边,但常常被人当作司空见惯而熟视无睹的事实,例如: (1) 人类内心深处最真实的信念都承认存在一位宇宙的主宰(尽管有些人因为内心受到蒙蔽,这个信念变得模糊了); (2) 凡物必定出自一位创造者,不可能无中生有;宇宙万物也是一样,不可能没有起始的渊源。抛开神的存在这个事实,就无法回答“宇宙万物从何而来”这个最普通的问题; (3) 宇宙万物奇妙而和谐的运作证明了的确存在一位全能全智的“设计师”; (4) 既然人类是有智慧、有道德的生物,那么其智慧与道德也必出自一位创造者,而非无中生有。 圣经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 二、神的本性: 1. 神是灵(约4:24)。这意味着神是没有形体的,也不是人的肉眼可以看见的。然而,神出于对人的慈爱和怜悯,曾用人看得见、摸得着的形体,将他自己显给世人看——耶稣基督在地上的生活就是“神在肉身显现”(参提前3:16)。请读者仔细阅读以下几处经文,以加深对耶稣基督的认识:约1:14,18;西1:15;来1:3。 2. 神是有位格的。神有位格,因为神是独特的;当人提到神的时候,可以用神独有的名字来称呼他(参出3:13,14;太11:25)。神有着全备的位格之特性,例如: (1) 神有智慧(如:赛55:9-10); (2) 神有感情(如:创6:6); (3) 神有意志(如:书3:10)。 3. 神是独一的。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神只有一位(参提前2:5)。多神论的观点是错谬的,是与真理相悖的,且是神所憎恶的。必须记得:神是独一的、至高的、至尊的主宰,是人唯一当敬拜的对象。“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路4:8;参出34:14;申6:14)。 4. 神是三位一体的。圣经不只告诉我们神是独一的,也告诉我们神的三方面位格——圣父、圣子、圣灵乃是一体的;换言之,在独一的真神里面包含有三方面的位格,然而虽有三方面的位格,却与神的独一性毫不冲突。这是一个奥秘,人的头脑不能完全理解;但这是十分可信的真理,因为这是神亲自启示我们的。“三位一体”这个词汇并未在圣经里出现过,但“三位一体”的真理的却在圣经中随处可见。以下是几处经节是一些实例,请读者用心查阅: 首先,神的三重位格是并存的: (1) 当圣子耶稣受浸时,圣灵降在了他的身上,同时圣父宣告了耶稣的身份(参太3:16-17); (2) 主耶稣在升天前向门徒颁布了大使命,让他们奉父、子、圣灵的名为人施洗(参太28:19); (3) 使徒保罗的祝福中同时提及了神的三位格(参林后13:14)。 其次,神的三重位格实为一体: (1) 圣父被称为“神”(参罗1:7); (2) 圣子被称为“神”(参来1:8); (3) 圣灵也被称为“神”(参徒5:3-4)。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神具有三重位格,这三重位格相互独立又实为一体,是一位真神。这真理极其奥妙,却是可信的,因为它是神的启示。 三、神的属性: 将神的属性论述清楚是极其困难的,因为人有限的头脑无法完全明白无限的神;最实际的方法就是将神的本质和特性罗列出来,从中对神的属性加以理解。尽管这样的方法是不全面的,但却是有帮助的,是有限的人明白无限的神最为可行的方法。 1. 神是无所不在的。时间与空间都是神所创造的,神能在同一时间存在于任何地方(参耶23:24); 2. 神是无所不知的。神能测透万事,连人心里的思想意念都了如指掌(参箴15:3),他知道自己所造的自然界中发生的一切,甚至连麻雀的生死也都在他的数算之中(参太10:29); 3. 神是无所不能的。神有丰足的能力,他不仅创造了宇宙,也时刻用他大能的膀臂管理、托住万有。在神没有难成的事(参太19:26)。 4. 神是永远长存的。神的存在是超越时间的,他没有起始,也没有终止;时间乃是神的创造之一,起始和终止是相对时间而言的,但时间不能限制神(参诗90:2)。 5. 神是永不改变的。圣经说:“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神自己也说:“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 6. 神是全然圣洁的。神是绝对圣洁而无罪的,圣洁、公义是他的本性,他憎恶罪恶,喜爱良善(参箴15:9,26)。他不与罪人同住,且必定刑罚罪恶(参赛59:1-2)。 7. 神是全然公义的。凡他所做的都是正直而公平的,他也必定成全他一切的应许(参诗119:137)。 8. 神是满有慈爱的。神虽然憎恶人所犯的罪恶,但他却深爱着人类(约3:16,请背诵这节经文)。 第二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神无所不能”的意思是: a. 他对任何事情都有完全的知识和智慧; b. 他存在于任何地方; c. 他是全能的。 2. “三位一体”的意义是: a. 有三位神; b. 有许多神; c. 只有一位神,但在神里面有三重位格。 3. 神的存在是圣经: a. 作为前提的事实; b. 着力证明的一件事; c. 未加理会的一件事。 4. “神是圣洁的”意思是: a. 神是不改变的; b. 神是绝对没有污秽的; c. 神是永无终止的。 5. 圣灵被称为“神”是在圣经中的: a. 希伯来书1:8; b. 使徒行传5:3-4; c. 罗马书1:7。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神憎恨罪恶,也憎恨罪人。() 7. 主耶稣基督乃是神以肉身的形状显现。() 8. 三位一体的真理人人都能够完全理解。() 9. 神是灵,神也是有位格的。() 10. 受造之物的奇妙设计是神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三课 关于人 本课将从圣经中查考关于人的问题;圣经对这个问题有详尽的论述,从人的被造、人的本性、人与其它生物的区别、人的堕落,乃至人的归宿,都详细说明了。 一、人的起源: 人们常常对于自己的起源提出疑问,这是正常的,人人都有权知道,也应该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但如果人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没有正确的态度,便难以得到正确的答案。在各个时期中,人们提出了五花八门的学说,试图解释人类的起源问题,例如被现代的一些人所坚持的进化论,就是主张人类是从低级动物演变而来的。 人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的原因往往是因为自己的骄傲或偏见;如果我们谦卑地向书中之书——圣经请教,就不难发现神早已把答案告诉我们了。圣经明确地说:天地万物以及人类,都是神所创造的(参创1:1,27)。 古往今来的人最大的迷惑也许就是:人生在世的目的和意义究竟是什么?其实,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就是为要让人活出神那样圣洁、纯全的样式来,使荣耀归给神——这就是人生最大的目的和意义,这样的人生是最快乐的人生。 二、人的本质: 你若曾在垂死之人的床前默想,就必定相信,人不止是一具躯体而已;人除了有物质的身体以外,还有宝贵的灵魂。在一分钟以前,这个人还在呼吸,然而转瞬之间,他就变成了死人;他的躯体依然存在,但他生命的实质却已经离去了。这一分钟之后与之前,他身体的物质特性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是他的灵魂已经与身体分离了;身体与灵魂的分离谓之“死”。可见人不仅仅有身体,而且也有灵魂。 按照圣经的教导,人是由体、魂与灵三部分组成的(参帖前5:23)。我们知道,魂和灵是与物质的身体截然不同的;而圣经还告诉我们,魂与灵之间也是有分别的:动物有体、有魂,却没有灵,但人是“有灵的活人”(创2:7)。有魂与无魂是人和动物生与死的区别,而有灵与无灵却是人与动物的区别。“魂”包括了心思、情感和意志,它可以与周围的世界发生关系或进行交流;“灵”可以与别的灵发生交通,人的灵正确功用是与神发生交通。因着人的里面有灵,他就有向神的责任;所以,人应当看到神的心意,并遵行不渝。 三、人的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的存在使作出的决定有价值。神并没有制造一些“机器人”,使其按照自己所设定的指令实行他的旨意;神所创造的人和天使是有自由意志的,他们可以决定是否甘心乐意地爱神和事奉神。这就如同看门狗与防盗器的区别一样,尽管二者都能保护门户的安全,但看门狗的甘心与忠心给人带来的愉悦是机器无法比拟的。 神的愿望是人能按照他的心意而行,因此,人如果明白自己的地位和向神的责任,就应当选择顺服神的路。 四、人的罪恶: 在神的创造中,除了人和动植物以外,还有其它形态的生命,例如天使。天使没有身体,却比人类更有能力;他们的责任是事奉神,正如圣经所说:天使是服役的灵(参来1:14);天使也具有自由意志。神创造了具有自由意志的生命,他们可能遵行神的旨意,也有可能抵挡神的旨意;神当然知道有一些会作出错误的选择,事实也确实如此。早先,有一个光明的天使,圣经称它“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参赛14:12),它抗拒了神的旨意,被从天上摔了下来,沦为后来的撒但,还有一些违命的天使也和它一同被摔了下来。从那时起,撒但就用各种方式来拦阻、破坏神的计划。当神造了具有自由意志的人以后,撒但就尽其能事地以他的诡计来试探人,使人背离了顺从神的道路。在创世记第3章里,我们可以看见撒但引诱人类始祖犯罪的过程。 神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管理者,他不会容忍任何受造之物故意违背他的旨意。当撒但抗拒神的旨意时,就被从天上摔了下来;人犯了罪也必要受到惩处,所以亚当就被从神的面前驱逐出去,不能见神的面。 始祖亚当的天性被罪玷污了,成为有罪的罪性,罪性代代相传,使亚当的后裔一降生便都有了犯罪的天性(罪性);而人类又经不起种种的试探,在试探中失败了,亏欠了神,并且愈演愈烈。因此,世人在神的眼里无一清洁,都是罪人。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 五、人的将来: 正如圣经所言,人本是神所创造的杰作,但人因着犯罪堕落而与神分离了;同时,圣经也忠实地宣布:无论男女老幼,最终都将站在神的面前,接受神的审判。圣经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死既是每个人都不能逃脱的,那么,死后的审判也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神创造了人,并将他的旨意启示给人;人应当在神的面前负责任,在今世的生活中为永世作准备。当然神也为人预备了通往永生的路,使罪人可以得赦免,这将在后续课程中叙述。我们当记住,人的灵必将站在神的面前,因为神是我们的创造者和审判者;我们当趁着还有今生,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 第三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人生在世最主要的目的是: a. 维持生存; b. 荣耀神; c. 把世界建设得更美丽。 2. 如果要知道人的起源,就必须: a. 研究进化论; b. 研读圣经; c. 攻读哲学家的著作。 3. 人的组成包括: a. 身体; b. 身体、魂; c. 身体、魂、灵。 4. 人的灵使人能: a. 呼吸; b. 与神有交往; c. 与人有交往。 5. 当人死的时候: a. 他的魂离开了身体; b. 他的灵与魂都离开了身体; c. 他的灵、魂、体三部分仍在一起。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任何人都当向神——人的创造者负责任。() 7. 动物有灵,但是没有魂。() 8. 任何人都必将站在神的面前受审判。() 9. 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选择顺服神或悖逆神。() 10. 天使有身体与魂,但是没有灵。() 第四课 关于罪 如果我们仔细研读圣经,就会发现圣经中的大部分篇幅都是在解说罪的起因以及除罪的方法;这在圣经中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开始学习本课的讲解以先,请读者先读圣经创世记第3章的内容,那里记载了人类始祖犯罪的过程。 一、罪的本质: 按照通常的观点,罪只是指着违反法规而言;然而,圣经中所说的罪乃是指着偏离了神心意的思想、行为而言的。圣经的罗马书3:23告诉我们:“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所谓“神的荣耀”指的就是神绝对完备而美善的心意。圣经中“罪”一词的原意为“不中靶”,当人的行为或思想与神完美的旨意相偏离的时候时就是犯了罪。因此,按照神的标准,人人都犯了“偏离”的罪。以下所例举事例按神看来都是犯罪: (1) 违背了神的律法(参约一3:4;罗5:13); (2) 对神的叛逆或不忠(参罗5:19); (3) 道德行为上的污秽(参诗32:5;51:1-4); (4) 邪恶的思想(参太5:28),在神眼里,邪恶的思想与邪恶的行为是一样的。 二、罪的起始: 圣经中记载的第一次罪行发生在天上:名为“明亮之星、早晨之子”的天使(Lucife,路西弗),不守本位,不尽本职,却妄想高抬自己成为与神同等的(参赛14:12-14);结果它因着狂妄自大而被从天上摔下来,成为“魔鬼”,圣经中也称它为“撒但”。 创世记第3章中所记录的是发生在地上的第一次犯罪:在伊甸园里,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无视神的禁止(背离神的旨意和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以致其天性被罪玷污,他们和他们的后代都成了罪人。 三、罪的后果: 1. 与神隔绝。人类的始祖犯罪以后,第一个反应是有了犯罪感,以赤身露体为羞耻,并且想要躲避耶和华的面(参创3:10);这是因为有罪的人不能,也无法在圣洁的神面前站立,正如黑暗不能在光明面前存留一样。所以自此以后,人的本性不再渴望亲近神,人离神越来越远。 2. 承受罪的刑罚——死。在亚当犯罪的那一刻,他在灵性上就死了。人灵性的死就是他的灵命与神分离,从神的面前被驱逐出去。此外,他的身体也要死;虽然身体没有立即见死,但死却是这身体无法逃避的最后结局。 3. 亚当的罪性遗传给全人类。罪性是可遗传的,所以人不用学习便会犯罪;因此,人一出世便带着罪人的身份。亚当的长子该隐是人类第一个凶杀犯,尽管他的父母没有这样教过他。所有的人一出生便是罪人,在灵性上都是死的,并且他的肉体也注定早晚要死亡(参罗马书5:12-18,请仔细阅读本段经文)。 4. 人的罪恶将咒诅的恶果带给了一切受造之物(参创3:14-19)。万物只有在神的管理之下才能正常运转,因为神是万物的创造者和维护者;但人的罪恶将万物,连同他自己都带到了与神和神的管理相悖的路上,其结果不言自明。其实,罪的存在是无须证明的,世界上的监狱、医院、殡仪馆都是罪的明证;眼泪、疾病、忧患、痛苦、死亡、天灾人祸都是罪的恶果。 四、罪的刑罚: 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这是神对一切罪恶宣告的刑罚。我们已经说过,罪的刑罚——死,是指着灵命与身体的双重死亡。 当人活在罪中的时候,他的灵命就是死的,随后不久,他的身体也必死亡。如果一个人在他的身体死亡以先没有从罪中脱离,那么到了他身体死亡的时候便是进入永死了。所谓“永死”就是从神的面前被永远地驱逐出去,不能再见神的面,并要在火湖里受永远的苦(即启示录20:14所说的“第二次的死”);我们将在第十一、十二课中进一步学习这方面内容。 五、罪的救法: 上面所说的罪人的结局是何等可畏!有没有一条“逃生之路”呢?有!圣经告诉我们,神已经为人预备了一个救法,使我们可以不必再为着罪而受那永远的刑罚。神差遣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以人的样式来到世上,为世人预备了一条免除死刑的道路。 主耶稣基督并未以常人的方式降生在世上,而是藉着童贞女马利亚生在世上的,所以他没有承袭来自亚当的罪性,他也没有犯过罪,他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丝毫罪恶的人。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他甘心乐意地以他圣洁无罪的身体代替世人受了罪的重刑,满足了神圣洁公义的要求。罪债既已被主耶稣偿清,神就能够(因着主耶稣的代偿)把永生赐与每一位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并接受主耶稣基督作他个人救主的人。一切信靠基督的人,都能蒙主拯救,脱离罪的刑罚与罪的辖制,他过去、现在,乃至将来的一切罪都已经蒙神赦免了。因此,他不会再因为罪而受到审判,并且他已经具备了为神而活,得胜罪恶的能力和条件(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第六到第八课中作更加深入的学习)。 这并不是说基督徒永远不可能再犯罪了,基督徒犯罪会有什么样的的后果呢?基督徒犯罪的后果就是与神的交通中断了,他作为神的儿女与天父联合的喜乐被抹煞了——直到他重新认罪,原先与神的关系才能得以恢复。圣经教导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这种赦免有别于法官对于罪犯的赦免,而是如同父亲对儿女的宽恕和原谅。 第四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圣经的罗马书3:23教导我们: a. 只有犯了法的人才是罪人; b. 每一个人都是罪人; c. 邪恶的思想不算有罪。 2. 第一次犯罪是发生在: a. 天上; b. 地上; c. 地狱里。 3. 罪恶对世界的侵入影响了: a. 亚当与夏娃二人; b. 全人类; c. 一切受造之物。 4. 当一个罪人信靠主耶稣基督时: a. 神将赦免他一切的罪; b. 神将赦免他过去的罪; c. 他必须有好行为才能进天堂。 5. 如果当一个人还活在罪中的时候,他的身体就死了,那么他: a. 在将来还有其它的机会可以得救; b. 若曾有过良善的生活就可以得救; c. 将在火湖里度永世。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亚当的罪性遗传给了全人类。() 7. 基督在十字架上是替别人受了罪的重刑。() 8. 罪的唯一刑罚是身体的死亡。() 9. 当一个人得救了,他就得着能力可以为神而活,不再为罪而活。() 10. 虽然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但其中还有一些并不太坏,这些人不需要救恩。() 第五课 关于基督 前面已经讲过,整本圣经的中心和主题就是主耶稣基督;本课我们将从基督的神性、基督道成肉身、基督的作为和基督的职分四个方面来学习关于基督的真理。 一、基督的神性: 承认了基督具有神性也就承认了基督是神。圣经中论到基督的神性有以下几方面: 1. 基督的神性特征: (1) 他是昔在、今在、永在的,是无始无终的(参约17:5); (2) 他无所不在,随时随地都与信徒同在(参太28:20); (3) 他无所不能,有全备而无限的能力(参启1:8); (4) 他无所不知,有无限的智慧,能够参透万事(参约21:17); (5) 他永不改变,“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 2. 基督作为神所完成的工作: (1) 他创造了万物(参约1:3); (2) 他维护着宇宙(参西1:17); (3) 他以死而复活成就了救恩(参约2:19)。 3. 基督被称为神: (1) 天父称他为神(参来1:8); (2) 人称他为神(参约20:28); (3) 魔鬼承认他是神(参可1:24); (4) 他宣告自己是神(参约10:30)。 二、基督的道成肉身: 基督道成肉身的意思是基督以人的身体和形象从天降临,在世为人。 1. 基督的降临在旧约圣经中早有预言,他的降临是预言的应验(参赛7:14); 2. 基督的降临有史可查,有据可考;他的诞生与常人不同: (1) 他是由圣灵感孕的(参路1:35); (2) 他是由童贞女所生的(参太1:23); (3) 尽管他的降生不同寻常,但他却是一个真实的、完备的人,他有真正的身体(参来10:5),有真正的魂(参太26:38,“心”原文作“魂”),有真正的灵(参路23:46)。 3. 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 (1) 将父神启示给人(参约14:9); (2) 将自己的身体献为赎罪祭,除去世人的罪孽(参来9:26); (3) 除灭魔鬼的作为(参约一3:8)。 需要强调的是:耶稣基督是真实的神,他藉着童贞女而诞生,来到这个世界上,成为绝无仅有的、无罪的、真正的人;正因为如此,他将自己献为赎罪祭才有功效,且是全备十足的功效。这是基督徒信仰的基本真理之一。 三、基督的作为: 主基督的奇妙作为主要是从他的死、他的复活和他的升天三个事件上表明出来的。 1. 基督的死: (1) 基督之死是必然的和必须的(参约3:14),因为: ① 他的死成就了神的计划(参来10:7); ② 他的死应验了旧约圣经的预言(参赛53:5); ③ 他的死为人类成就了救恩(参弗1:7)。 (2) 基督的死不是为着自己而死,而是代替他人而死,他是代死者(参林前15:3); (3) 基督的死有着丰满充足的功效。基督的死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因着他承受了罪人应受的刑罚,使得罪人可以免除审判。基督的死满足了人类得救的需要,使人可以因他而得生。基督是无限的,所以他的死也有无限的功效,足以拯救古往今来一切相信接受他的人。 2. 基督的复活: (1) 基督的复活是必须的,因为: ① 只有他复活了才能成就圣经中的预言; ② 只有他复活了才能完成他在十字架上代死的救赎(参罗4:25); ③ 只有他复活了才能担当他在天上的职分。 (2) 基督复活的身体是真实的身体,不是魂灵(参路24:39);基督复活的身体就是那个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身体,有钉痕与枪伤为证(参约20:27);基督复活的身体也是改变了的身体,是有能力超越物质局限的身体; (3) 基督复活以后至少有十次向他的门徒显现;并有超过五百个可信的见证人亲眼见到了他(参林前15:6); (4) 基督复活是一个重要的真理;如果没有基督的复活,基督徒的信仰就归于徒然了。 3. 基督的升天: (1) 当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完成以后,他就被接上升,进入荣耀中(参可16:19;徒1:9); (2) 基督的升天是必须的,因为只有他升天了,才能与父神同享荣耀(参约17:5),并继续为他的子民尽其职分。 四、基督的职分: 圣经讲到基督的职分包括先知、祭司、君王。 1. 基督是先知,他把神的旨意、计划以及神自己,向全人类启示出来了(参约1:18); 2. 基督是祭司,他在神的面前作信徒的代表,为信徒代求(参来4:14-16); 3. 基督是君王,他现在正在一切忠实信靠他的人心中作王,统治、管理、带领他们。将来他更要在全地作王(参诗72全篇)。 第五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圣经称基督为: a. 一位能力有限的人; b. 一位知识有限的人; c. 以肉身显现的神。 2. 基督降世为人是指着: a. 基督道成肉身; b. 基督的神圣; c. 基督的责任。 3. 基督的降生是: a. 天然的降生; b. 以成人的样式降临; c. 童贞女怀孕生子的神迹。 4. 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是: a. 一个错误; b. 人类得救所必须的; c. 因为他曾犯了罪。 5. 基督复活以后: a. 被五百多位见证人亲眼看见; b. 在地上未曾被人看见过; c. 只显现过一次。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基督作为祭司,是要在神的面前作信徒的代表。 7. 基督复活的身体不是真实的身体。() 8. 父神从未称基督为神。() 9. 基督的死满足了人得救的需要。() 10. 基督降世为人,为要将他自己的身体献为赎罪祭,以除去世人的罪孽。() 第六课 关于重生(上) 当你读到约翰福音3:1-21这段圣经时,或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要如此严肃地对那位年高德邵的官长尼哥底母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原来,有三个“必须(必定)”是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 1. 人必定会死(参撒下14:14;来9:27); 2. 人必定要受审判(参罗14:12;来9:27;启20:11-15); 3. 人必须重生才能得救(参约3:5)。 一、在开始讨论重生的问题之前,有必要澄清一些对重生的观念上的偏差(参约1:12,13): 1. 重生是不能世代相传的;换句话说,即使父母都是基督徒,他们的儿女也未必是基督徒。 2. 重生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能赚得的。一个婴孩不可能凭着自己的努力从母腹中出来,他只能由他的母亲生出他来;同样,也没有人能够藉着自己的努力而得重生,他只能被重生。 3. 重生不是由人赐予的。没有人能够把重生当作礼物送给人,无论人的宗教地位如何卓越超群,都无法凭着任何宗教礼仪、规条,或是凭着他自己来使人得重生。 4. 重生不是关乎生理上的事,而是关乎属灵的生命事。关于这一点,耶稣直截了当地纠正了尼哥底母的误解,使他看见,重生是属灵的改变,而不是身体重回母腹,再被生下(参约3:4-6)。 5. 重生不是要造成人的社会地位或生活环境的改变。重生的人并非立即被提升天,而是要在预定的时间内继续在地上生活,以生活来见证神的名,讨救主的喜悦(参林前7:20-24;西3:22-24)。 6. 重生不是由知识带来的。人可以接受高深的宗教教育,可以被委派担任牧师或宣教士的职务,但他不会因此而重生。一个人如果在理论上知道重生的真理,却没有重生的真正经历,他仍然没有重生。 7. 重生不是进化、演化的结果。肉身的生命可以成长、发育,但重生不是成长、发育的结果,因为罪人的灵命乃是死的,从死的灵命里无法产生出活的灵命来(参弗2:1-2)。 8. 重生不是外在的改变或改良,乃是内在生命的更换。人可以摒弃恶习、自我改良,但这并不能使人得着重生的生命。 9. 重生是不能藉着恪守宗教的教义、仪文、习俗、传统等等外在的东西得到的,没有实质的浸礼、坚信礼、教会集会、圣餐礼、主日学、教会的职任等都无法给人带来重生,甚至连牧师或宣教士中也存在未重生的人。 由以上几条申明我们知道,重生乃是灵命的改变(参约3:8);这种属灵的改变,只有藉着神才能成就。经上说:“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 二、有关重生的三个问题: 澄清了对“重生”观念上的误解后,我们现在要讨论有关重生的三个问题:人为什么必须重生才能得救?人怎样才能重生?人在什么时候才能重生? 1. 人为什么必须重生才能得救?原因有三: (1) 在人的里面缺乏属灵的本性: 在约翰福音3:6的经文里,“肉体”一词的意思是特指人诞生时从父母承袭而得的罪恶天性。人类的始祖亚当犯了罪,罪的本性(罪性)就世代相传,使历世历代的每个人都有犯罪的本性——这本性是藏匿于人的肉体里面的(参罗5:12;18-19;诗51:5);这种倾向于犯罪的本性被称为“肉体”。在人的肉体的里面根本没有属灵的本性;人如果要得到属灵的本性,就必须有属灵的诞生,这就是重生。属肉体的本性是悖逆神、不服从神的律法的;而属灵的本性是叫人远离罪恶、顺从神、与神和好的。人若单从肉体诞生,那他就必定是爱好不法、倾向于犯罪的;一个孩子出生以后,不必特意教唆,很快就会行出诸如说谎、骂人、打人、诡诈和自私之类的犯罪行为了。人只有藉着属灵的诞生才能够明白关于属灵的事情;因此,人必须重新诞生——第一次诞生是从肉体而生的,第二次诞生是从圣灵而生的;这第二次的诞生称为“重生”。 (2) 从肉体生的不能看见,也不能进入属灵的国度: 从约翰福音3:3,5那里可以看出有两种国度存在,即人的国度和神的国度。人都是从肉体生的,都属于人的国度;在人的国度里的人,凡事只体贴肉体,讨自己的喜悦,所以在人的国度里不能看见和明白神的国度里的事。然而在神的国度里的人,凡事体贴神的心意,讨神的喜悦;人如果要看见和明白神国度里的事,就必须有一次属灵的诞生,生在神的国度里,这便是重生。 肉身的出生源头在地上,是属于人的;而属灵的诞生——重生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它的源头是在天上,是神自己。在罗马书8:9那里保罗说,有一群人在神面前的地位不是“属肉体”的,而是“属圣灵”的。这群人是怎样从一个国度迁到另一个国度里的呢?原来,他们是因着圣灵的作为而成的,圣灵在他们接受耶稣基督作自己的救主时便重生了他们。 (3) 在人的肉体中没有属灵的生命: 按着人的天性说,人是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了,是“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在神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这里所说的“生命”乃是指着属灵的生命(参弗2:1;4:18;约一5:1-12)。 人的肉身若没有生命便是死的;同样,人的灵若没有属灵的生命也是死的(参提前5:6;路15:24)。死亡的意思就是分离;人的肉体若与灵魂分离,他的肉体就是死的;人的灵若与神分离,他的灵也是死的(约1:4)。一个灵命已死的人如何才能得到属灵的生命呢?答案在约翰福音5:25的经文中,那里说:人若相信、接受耶稣基督作他个人的救主,便可以得到属灵的生命,使那已死的灵活过来。这是在身体出生以后的又一次出生,是属灵的出生,也就是重生(参约3:16;5:24;6:47;10:26-28;约一5:13)。 第六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重生是: a. 属灵的改换; b. 性情的改良; c. 肉身的该变。 2. 重生是: a. 全人类的必须; b. 信宗教之人的必须; c. 不道德之人的必须。 3. 一个人必须先有重生,然后才能: a. 教主日学; b. 在教会中任职; c. 进入神的国度。 4. 重生的根源是在: a. 人的里面; b. 神的里面; c. 教会的里面。 5. 人的重生可以藉着什么而得到? a. 自己的努力; b. 信靠救主耶稣基督; c. 身为基督徒的父母。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在神看来,一个罪人是与神分离的,是死的。() 7. 肉体可以藉着教育得到改良,以致于渐渐适合天堂的水准。() 8. 重生绝不是一个人送给另一个人的礼物。() 9. 人天然的智慧是可以参透神的事情的。() 10. 人若接受神的儿子作自己的救主,这人便重生了。() 第七课 关于重生(下) 二、有关重生的三个问题: 2. 人怎样才能重生?圣经教训我们,人得以重生是在乎以下三个方面: (1) 相信神的话: 读彼得前书1:23-25、雅各书1:18可知,重生是藉着神的话(道)而得的。圣经中以弗所书5:26、约翰福音15:3和诗篇119:9几处经文都告诉我们,神的道能够洗净人的心灵,除去人对神和神的救恩所抱的怀疑和抵挡的心,除去人心里一切的污秽和消极的东西,使人的心灵得以净化。圣经说:“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119:130);神的话语能使人认清自己的本相(参罗3:10-19),认识神的救恩所显出的大爱(参约3:16),并认识罪人得救的唯一出路(参罗10:1-17)。耶稣自己也明确地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这里的“水”代表的不是洗礼,而是神的话。 (2) 接受有圣灵的内住: 圣灵要用神的话使人明白自己的罪,并引导人信靠主耶稣基督和他所成就的救恩;圣灵也要住在信徒的里面,使他们具备属神的性情,能明白属灵的事,并引导那些已得重生的人明白一切的真理。有关这方面的教训请读者自行查考以下几处经文:约翰福音16:7-15;以弗所书1:13;4:30;彼得后书1:3-4;加拉太书5:22-26。 圣灵在罪人的心里动工,使他们因着神话语的光照而“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认识自己失丧、软弱、无助和无望的光景,并藉着神的话,让人知道救恩的道理——就是信靠基督和基督已完成的工作而得蒙救赎的真理。当一个罪人因着信靠基督而得着重生的时候,基督便要藉着圣灵在这人里面的内住,印证这人是他所赎回的产业,是已经重生在神的家里了。当一个罪人重生以后,他就能够靠着圣灵的引导来生活;这不是主观的感觉,而是属灵的事实。 (3) 相信基督舍身献祭的事实: 当耶稣基督与尼哥底母谈论重生的事时,尼哥底母问道:“怎能有这事呢?”耶稣引用了民数记21:4-9所记载的事件来回答他,耶稣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4-16)。摩西举起铜蛇的事预表了基督将新生命赐与罪人,使罪人得以重生的道理。为什么呢?答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参民21:5)。以色列人犯了罪,同样,全人类也都在思想上、言语上、行为上向神犯了罪(参罗3:23); (2) 审判(参民21:6)。以色列人因犯罪而招致神所加给他们的审判,同样,神也要向一切有罪的世人显明他的忿怒(参罗1:18;6:23;伯36:18); (3) 悔改(参民21:7)。在神的审判下,以色列人觉悟了,悔改了,承认了自己的过犯,并切切寻求神的赦免。真实的悔改乃是心思的回转,并且必然会在行动上显出他的回转来。悔改是神对罪人的要求(参路13:3;徒17:30;20:21;可1:15); (4) 启示(参民21:8)。神把得救的方法藉着摩西启示给以色列人,同样,神也把得救的方法藉着圣经启示给普世之人(参提后3:15-17;罗10:8-9); (5) 预备(参民21:8-9;约3:14)。摩西将铜蛇挂在竿子上,预备好了,使全营的以色列人都可以仰望,并且得到医治。摩西将铜蛇举起在杆子上,这预表了基督被挂在十字架上,为着被罪所伤的人类预备了救法。铜蛇的意义在于有蛇的形状,却无蛇的实质;同样,基督也是取了罪人的形状,却无任何罪污。在十字架上的基督亲身背负了一切信他、仰望他之人的罪孽,藉着死担当了神对罪人的刑罚,代替我们忍受了原本应当由我们自己来承受的审判。神悦纳了他儿子以己身所献的赎罪祭,叫他从死里复活了(参赛53:5,6;林前15:1-4;罗5:7-8); (6) 仰望(参民21:8)。铜蛇已被举起,那些被蛇所伤的以色列人若仰望那铜蛇,就得以存活了;那些不仰望铜蛇的依然没有得救。同样,基督为着我们的罪死了,救恩所需要的一切工作他都已经完成了;尽管如此,世人只有相信基督,以基督为自己的赎罪救主和生活的主宰,才能得救;如果依旧漠视救恩,拒绝基督,那他还是不能得救。救主基督说过:“……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约3:15)。被蛇咬的以色列人不需要付代价、做善工,以此来寻求医治。同样,世人也只需承认自己的罪,完全靠赖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藉着信心接受耶稣基督作他个人的救主,便可以得救(参约1:12;徒13:38-39;弗2:8-9); (7) 活了(参民21:9)。当那些被蛇咬伤,行将赴死而无力自救的以色列人仰望铜蛇的时候,便立即重新得着生命,活过来了;同样,任何失丧的罪人如果相信基督已经为着他的罪而死的事实,接受基督作他个人的救主,他便得了属灵的、永远的生命,他的灵命也就活过来了。圣灵要住在他的里面,使他与神的性情有份。这就是重生,是从上面赐下的。耶稣基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换言之,重生是人进入神的国的基本条件。 3. 人在什么时候才能重生? 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简单:当一个罪人仰望基督,接受基督做他个人的救主的那一刻,便重生了。 所以,愿你就在此时此刻,放下自己的努力,信靠那位能使你安息在他的救恩里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圣经中劝勉我们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就不可硬着心”(来4:7);“不可徒受他的恩典;因为他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6:1-2)。 第七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在约翰福音3:5的经文里,“水”是代表: a. 洗礼; b. 神的话; c. 教会。 2. 以下哪一位使人觉悟到自己的罪? a. 圣父; b. 圣子; c. 圣灵。 3. 为了向尼哥底母解释重生的意义,基督引用了: a. 摩西和铜蛇的故事; b. 挪亚和方舟的故事; c. 约拿和大鱼的故事。 4. 那些得拯救的以色列人是藉着他们的: a. 祷告; b. 读经; c. 仰望。 5. 罪人重生是在什么时候? a. 参加教会工作的时候; b. 相信接受基督的时候; c. 尽其所能自我改良的时候。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当一个人以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时,他就重生了。() 7. 人在得救以前不需要悔改。() 8. 神使基督从死里复活了,这表明神悦纳了基督以己身所献的祭。() 9. 重生的人与神的性情有份。() 10. 铜蛇预表了十字架上的基督。() 第八课 关于救恩 救恩与重生是密切相关的:重生是关乎属灵生命的本质和来源的问题,这个属灵的生命只有从神那里才能获得;而救恩则是关乎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成就的救法及其功效的问题。人若得到了神的救恩,他就是重生的人。我们将从以下七个方面来研讨关于救恩的真理: 一、救恩的定义: 所谓救恩,就是神拯救人的恩典,这救恩要将人从他所处的危难光景中拯救出来。 通常说来,救人之事都有相似的情形,也可以称作救恩的三要素: (1) 被救之人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 (2) 救人者不顾自己的安危,挺身施救; (3) 救人者把被救之人从险境中拯救出来。 符合以上三要素的事叫做救恩;圣经中的救恩乃是特指神对人的拯救。 二、人对救恩的需要: 人之所以需要神的救恩,是出于以下两个原因: 1. 人的罪:在前面的课程中我们已经学习过,人人都是带着罪恶的天性(罪性)来到这个世界的,这罪性时常藉着思想、言语、行为及抗拒神的态度表现出来。请读者仔细阅读罗1:21-32;3:19-23;5:12,18-19;6:16;8:5-8;创6:5;弗2:1-3;林后4:3-4;赛53:6;耶17:9;可7:20-23这几处经文;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 (1) 有罪的人需要蒙饶恕; (2) 失丧的人需要被挽回; (3) 当受刑罚的人需要蒙拯救; (4) 被定罪的人需要蒙赦免; (5) 灵命死亡的人需要得生命; (6) 瞎眼的人需要见光明; (7) 为奴的人需要被释放、得自由。 世上所有的人都落在这样的苦境中,然而,人却没有丝毫的能力来救拔自己脱离这样的苦境。 2. 神的公义:神是圣洁的,公义的,所以他不会无视罪恶的存在,也不能不刑罚犯罪的人,圣经说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6-7)。神是恨恶罪恶的,他也必要显明公义和真理,因此他必定要审判罪人、刑罚罪人。请读者仔细阅读约8:21,24;可9:43-48;路16:22-31;犹11-13及启20:11-15这几处经文;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得到结论:神是圣洁公义的,而人都是有罪的,所以人的结局就是灭亡,就是从神的面前被永远逐出;如果罪人想逃避灭亡的结局,得到永生的福分,就需要神的救恩将他们从罪的刑罚里拯救出来。因此,所有罪人至关紧要的问题就是:“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参徒16:30-31)。 三、神完备的救恩: “福音”一词就是好消息的意思,圣经已将最大的福音向全人类启示出来了,这福音就是神因着他奇妙的恩典,将他的爱子耶稣基督赐给人类,为人类成就了救赎的大工,预备了完备的救恩。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完备的,这包含了两个方面的真理: 1. 耶稣基督降世为人,目的是要作罪人的救赎主(参太1:21)。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是三位一体之神中的一位,是与圣父及圣灵同等的,他们有着同等的荣耀、权柄和地位;然而耶稣基督为了将人类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取了人的样式,成了肉身,在十字架上牺牲了(参太9:12-13;可10:45;约3:16-17;10:11,15-18)。 2. 基督藉着自己的死和复活所成就的救恩是完备的,因为这救恩完全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也使神对人的爱得以成全。圣洁无罪的基督曾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亲身担当了罪人的罪孽,以致甘心乐意地牺牲,被钉在十字架上死去,成为所有罪人的替罪者;神对罪恶的刑罚完全倾倒在了基督的身上,基督替人承受了神对罪的忿怒。神公义的要求藉着基督为罪人的代死而得到了完全的满足,所以神使基督从死里复活了,并且坐在自己的右边;这表明神已经完全悦纳了基督以自己的身体所献的赎罪祭,从此,人只要相信接受这赎罪的救恩,便能得救了(参林前15:1-4;林后5:21;彼前2:24;赛53:5;罗5:6-9;徒4:10-12;5:31;17:31)。以上的真理已在前面的课程中讲过,读者如有需要可以查阅第五课的内容。 四、人得到救恩的条件: 基督既然已经藉着自己的死成就了对罪人的救赎工作,那么罪人应当如何行才能得享这个救恩呢? 1. 必须悔改。悔改是人的心思归正的变化,是罪人对于罪、对于自己、对于救主和救恩的态度归正的变化。真实的悔改必定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参路13:3;徒17:30;20:21)。从前,有个无恶不作的强盗被拘捕后受到法庭的严加审问,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因此被囚在监里。有一天,一位传道人到监狱中分发福音书籍,这个强盗得到了一本路加福音,他因被囚在牢中十分无聊,便细心阅读起来。当他读到耶稣受难的情形时,大受感动,说:“耶稣不是平常的人,他是真神;”并且悔改信了主。不久,他又被法庭提审,遂将过去的一切罪行逐一供出,致使审判官大为困惑,问他:“你以前被严加审问的时候都不肯招供,现在为何却轻易招认了呢?”那人说:“现在我已相信了耶稣,认罪悔改了。”这个实例生动地说明,真实悔改的人在生活的态度上一定会有明显的转变。真实悔改的人对神和救恩的态度一定会由冷漠转为热诚和爱慕,对人对己的态度一定会由骄傲转为谦卑,对罪一定会由习以为常转为恨恶和逃避;他一定会承认自己软弱无能的本相,承认自己是没有盼望的,是该灭亡的。 2. 必须相信福音的真理。犯罪失丧的人必须相信:基督是为他的罪而死的,基督担当了他的罪,代替他承受了刑罚,并且藉着死成全了救赎的工作,使他可以因信而得称为义(参罗4:5)。 3. 必须接受救主。人必须接受耶稣基督作自己个人的救主,尊基督为自己生活中至高无上的主宰,才能得救(参约1:12;3:16;5:24;6:47;罗10:9-10;弗1:13)。 愿你从心里发出真实的呼唤:“主耶稣基督啊!我承认自己是个犯罪失丧的罪人,我相信你已经担当了我所有的罪,在各各他山上替我死了。现在我诚愿确确实实地安息在你已经完成的救赎大工里,接受你作我个人的救主,从今以后,我要以你为我生活的主宰和唯一的依靠。”圣经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五、人得到救恩的确据: 人如何才能确实地知道他已经得救了呢?人得救的确据就是神的话,因为神曾明确地宣告:所有信靠耶稣基督的人,罪已经得着赦免了,已经得救了,已经有永远的生命了,并且必将永远得蒙保守。请读者仔细研读以下经文:约10:27-30;徒13:38;罗5:1;8:1;林前6:11;弗2:8;约一2:12,5:13。 六、救恩的功效: 救恩的功效是针对信徒而言的,它包含三个方面: 1. 拯救信徒脱离罪的刑罚。基督既然为罪人的罪孽忍受了刑罚,信徒便可不被定罪,不受罪的审判,从受刑罚的结局中被拯救出来(参约5:24;罗8:1)。 2. 拯救信徒脱离罪的权势(辖制)。因着圣灵在信徒里面的内住,信徒便得与神的性情有份,并在现今的生活中脱离罪的辖制(参罗6:1-14;林前6:19;彼后1:3-4)。这并不是说信徒不会再犯罪了,因为信徒仍然在肉身中活着,仍然会受到引诱和试探;但信徒得救以后便不再为罪而活,乃是为主而活,信徒可以靠着圣灵的能力来得胜罪恶的试探,过圣洁的生活。 信徒应当如何依靠圣灵呢?以下提出了四个方法: (1) 常常阅读神的话,思想神的话,顺服神的话(参提后2:15); (2) 藉着祷告与神保持恒久不断的交通(参来4:14-16); (3) 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神作为行义的器具,活出公义的生活来(参罗6:13;12:1-2); (4) 向神承认并弃绝自己一切已知的罪(参多2:11-15;约一1:8-9)。 3. 带信徒进入永远的荣耀。当基督再来的时候,他要使已死的信徒复活,活着的信徒改变形象,得着那不会犯罪、不会软弱、不会死亡的身体。这也是所有的信徒全心等候和盼望的日子(参来9:28;帖前4:13-18)。 七、人得到救恩的结果: 救恩在信徒身上所产生的果效可谓不胜枚举(参弗1:3-14),在此处仅列举下列七个主要方面,供读者深入思想: 1. 与神和好,不再是仇敌关系了(参罗5:1); 2. 因基督的血而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参弗1:7); 3. 作了神儿女,且以神为乐(参罗5:10-11,8:14-17;加3:26-4:7); 4. 人生观改变,专为神而活(参林后5:14-15;加2:20;彼前4:2-5); 5. 以美善的行为和工作来见证和事奉神(参弗2:10;太5:16;可16:15-16); 6. 向神呈献敬拜、赞美和祈祷(参约4:23-24;来4:14-16;10:19-22;13:15); 7. 以天家为永远的盼望(参约14:1-3;启22:1-5)。 希望读者不要忽略如此宏大的救恩,当投身到这奇妙的恩典之中,以神的话语作为你已经永远得救的确据。 第八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人需要神的救恩,因为: a. 神是公义的; b. 人是公义的; c. 人爱神。 2. 圣经明说人的罪是已经定了的,所以人需要: a. 被找寻回来; b. 得赦免; c. 蒙光照。 3. 基督到世上来为的是: a. 作罪人的救主; b. 作人的好榜样; c. 过良善的生活。 4. 基督死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 a. 是为了担当我们的罪; b. 是一个错误; c. 是一个不幸的遭遇。 5. 人如何确知自己已经得救? a. 凭自己的感觉; b. 凭一种神秘的声音; c. 凭神的话。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救恩的功效有三个方面。() 7. 当基督再来的时候,他要带信徒进入永远的荣耀。() 8. 基督并不是甘心乐意地被钉在十字架上。() 9. 接受耶稣基督乃是意志上的行动。() 10. 信徒不再有肉体的邪恶性情。() 第九课 关于恩典 人与神的关系是建立在神的恩典之上的;换言之,人得以与神相交乃是神所赐的,人不配得的恩惠。 “恩典”一词在圣经中屡见不鲜,仅在新约圣经中就出现了一百多次。在圣经中,神被称为“赐诸般恩典的神”(彼前5:10),基督被称为“充充满满地有恩典”的主(约1:14),而圣灵则被称为“施恩的圣灵”(来10:29);可见,三位一体的神是满有恩典的神。 一、恩典的涵义: 在旧约圣经的原文里,“恩典”一词在字面上含有“尊长向晚辈弯腰屈身”的意思;而在新约圣经的原文里,“恩典”一词的意思则是“恩惠、慈爱、善意”。以下的描述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恩典的内涵: 1. “恩典”是向不配蒙恩的对象所施的爱心。圣经说:“神就是爱”(约壹4:8,16),而且神的爱是赐与那些犯罪的、污秽的、悖逆的罪人;这样的爱就是神的恩典。 2. 对长辈的爱是尊敬;对平辈的爱是友爱;对晚辈的爱是恩典。神的恩典属于第三种。 3. 我们这些卑微的人本应受到神忿怒的审判,然而神却向我们彰显了爱心与怜悯,这就是神的恩典。 4. 神所赐下的恩典是属天的,最好的恩惠,是要拯救那些在地上犯罪作恶、抵挡他的人,这显出神的恩典是何等伟大! 二、恩典与酬劳的区别: 恩典与酬劳是两回事,如果有人可以藉着自己良善的行为赢得救恩,那么这救恩便不是恩典,而是酬劳了(参罗4:4-5;11:6)。神不偏待任何人,救恩乃是我们不配得的,却白白得来的恩典。 人不能藉着遵行律法而得救,只能靠着恩典而得救。请看以下的对比: 1. 律法说:你当作这事;恩典却说:这事神已经替你作成了。 2. 律法说:你如此行就必能存活(参申30:16);恩典却说:你靠神活着就必能如此行。 3. 律法说:要爱主你的神(参申6:5;11:1);恩典却说:“神爱世人”(约3:16),“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一4:19)。 4. 律法显明了罪恶(参罗3:20);恩典却显出了救恩(参多2:11-13)。 5. 律法的审判连最“好”的人也不能逃脱(参罗3:19);而恩典的拯救连最“坏”的人也不愿撇下(参罗3:24;4:5)。 三、人需要神的恩典: 在神圣洁的律法面前,人都是犯罪的叛逆者(参罗3:23;西1:21),应该受到神的审判。人在神的审判台前无法申辩,因为他的确违背了神圣洁的律法(参罗3:19;雅2:10),落在了神的咒诅之下(参加3:10)。 人拒绝了神的儿子,甚至杀害了他(参约12:31-33;3:18),所以人没有丝毫的权利向神提出要求——除非神主动施恩。 四、人得蒙救赎是藉着神的恩典: 人要得救必须藉着神的恩典;但神是圣洁的,他绝对不能无视罪恶。对罪恶的惩罚是神公义本性的要求。 圣经的福音书向我们描述了神是如何在不违背他的公义的前提下,向世上的罪人施恩拯救的。神让耶稣基督代替世人承受了一切罪的刑罚,藉此赦免那些信靠主耶稣之人的罪孽。 基督已经完成了救恩的工作,在基督的工作之外,罪人无须再有丝毫的加添,他只要凭着信心来接受神的恩典就足够了(参弗2:8-9)。 五、神的恩典带给人的祝福: 神的恩典带给罪人的祝福不胜枚举,但其中最大福气的莫过于: 1. 救恩:这里特指基督徒所得到的永远的生命(参多2:11-13)。 2. 称义:即宣判无罪(参罗3:24-26)。在神的眼里,一个相信基督之人的过犯已被涂抹尽净了,已经成为没有过犯、无可指责的人了。 3. 地位:一个真正的信徒可以藉着祷告自由地进到神的面前,不会再因着罪恶与神分离了(参罗5:2)。 第九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人对长辈的爱属于: a. 恩典; b. 友爱; c. 尊敬。 2. 圣经中“充充满满地有恩典”一句是指着谁说的? a. 基督; b. 父神; c. 圣灵。 3. 罗马书4:4-5说明: a. 救恩是人工作的报酬; b. 神欠了人的债; c. 救恩人白白得来的,人毫无功劳。 4. 恩典的意思是: a. 神爱世人; b. 人当爱神; c. 人以行为换永生。 5. 恩典的意思是: a. 配得的恩赐; b. 赚得或购得的东西; c. 不配得的恩惠。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律法显明了神的救恩。() 7. 恩典的祝福是:救恩、称义、在神面前的地位。() 8. 人从神那里应该受到忿怒的审判。() 9. 神的恩典漠视了人的罪。() 10. 神能救罪人,因为基督已经代替人受了神对罪的审判。() 第十课 关于信心 信心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圣经说,罪人只有藉着信心才能得救:“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让我们来学习圣经中关于信心的真理。 一、信心的概念: 所谓信心就是人对他人的信任之心。在我们日常的谈吐中常常会出现这个词汇,如:“我对某某医生有信心”,意思是说我信赖这位医生,愿意将自己的病症交托给他来医治。同样的,圣经所说的信心就是指着人对神的绝对信赖——我们信赖神的话、神的拯救和神的保守。 二、信心的源头: 环顾我们周围的世界,许多人信不过神,对神没有信心,圣经明说这些人是还未得救的。其实,信心乃是由神而来的,是神的特别恩赐(参约3:27)。 人如何才能得着信心呢?答案在罗马书10:17的经文中已经给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圣经并未要求人“盲信”,如果人对神没有信心,他就应当谦卑自己,以祷告的心来研读圣经;他应当这样祷告:“神啊!既然圣经上记录的是你的话语,那么当我研读这本书的时候,恳求你把其中的真理启示于我,因为我渴望明白它。”神曾经应许说:人若立志遵行他的旨意,就必要晓得他的真理(参约7:17)。 三、信心的对象: 信心须要有相信的对象——这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其他东西;然而我们应当知道,神是我们的信心最可靠的对象。 人的信心应当有可靠、可信的对象,如果他的信心不是建立在可靠、可信的对象之上,便是不足取的信心,便是盲信;换言之,如果这个对象不能使他如愿以偿,那么这样的信心便是徒然的。 圣经明确地说,主耶稣基督是我们信心的可靠对象(参徒20:21)。在神看来,最重要的并不是人有多大的信心,而是这人的信心是否建立在基督的身上;建立在基督身上的信心才是使人得救的信心。 会有这样一种情形:一个人相信圣经中关于基督的一切记载,但他却仍然对基督没有真实的信心。或许他相信基督是诞生在伯利恒城里,又被钉死在各各他山上,甚至也相信基督已经复活,升入天堂了;但是,如果他不把自己的整个生命交托给这位基督,他的信心还是没有真正地建立在基督身上,这信心仍然不是真实的信心。真实的信心是:相信基督,真实地靠赖基督来拯救自己脱离罪恶,进入天家,将自己全然地交托给他。 四、圣经中信心的楷模: 圣经中记载了很多信心的楷模,例如被人称作“信心英雄榜”的希伯来书第11章的经文,记录了诸多的拥有巨大信心的人,读者不妨自行查考。 在圣经中有两个人信心是非常大的:一个是马太福音8:5-10里所记载的百夫长的信心。这位百夫长相信,只要耶稣基督说一句话,就能医治他的仆人。另一个是一位迦南妇人的信心(参太15:20-28)。她是一位外邦女子,却极其恳切地求主耶稣把给犹太选民的“饼”赐与她。她的信心是谦卑而坚定的。 五、信心的果效: 真实的信心是不会没有果效的,没有一个人信靠神是徒然的,凡是寻求神、悔改、相信接受主耶稣基督、将自己的一生交付于他的人,都已经得着了信心的果效——得救重生了,他们将一生蒙主引领,直到进天家的日子。 让我们谨记救主的应许:“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第十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人若要得着信心就必须: a. 加入教会; b. 读圣经; c. 努力行善。 2. 信心应当建立在什么根基上? a. 洗礼; b. 悔改; c. 主耶稣基督。 3. 马太福音8:5-10的经文说,百夫长相信基督能医好他的仆人,只要基督: a. 到那仆人的床边; b. 说一句话; c. 摸那仆人。 4. 约翰福音6:37教导我们说,救主: a. 拒绝到他面前来的罪人; b. 接纳任何到他面前来的人; c. 接纳那些品行端正的人。 5. 一个人相信基督指的是: a. 相信关乎基督的一切事实; b. 信靠基督来拯救他; c. 遵行马太福音7:12的教训。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从来没有一个人信靠神是徒然的。() 7. 希伯来书第12章的经文被称作“信心英雄榜”。() 8. 那位迦南妇人是谦卑的。() 9. 最重要的是一个人信心的程度。() 10. 以弗所书2:8的经文教导我们的是:人得救是本乎恩典,并且藉着信心。() 第十一课 关于天堂和地狱 人应当关注自己的将来,关注自己死后的去向;这比关心自己的起源更为重要。不可盲目武断地说:人死了就一切都了结了。我们前面已经学习过,肉体消亡的时候,他的灵魂是不会消亡的;那么人的灵魂将去向何处? 一、人肉身死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 首先,人是由三个部分——灵、魂、体组成的(参帖前5:23);其中“体”是属物质的,而“灵”与“魂”则是不属物质的。大致来说,人的灵用以与神相交,人的魂用以支配自我,人的体用以接触物质世界。圣经也告诉我们,魂与灵是不同的(参来4:12)。 一个人死的时候就是灵和魂离开身体的时候,身体被放在坟墓里朽坏了,但灵与魂不会朽坏、不会消亡。对于信徒来说,他的死不过是身体的安睡罢了(参徒7:59-60;8:2),他的灵和魂要到永远的乐园——天堂里面去,与主同住(参林后5:8;腓1:21,23);但对于不信的人来说,他的死不仅仅是肉身的死,他的灵与魂还要去到永远受刑的所在——阴间。主在路加福音16:19-31那里所讲的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告诉我们,已死的人并不是消灭了,他们是有知觉的。请读者仔细阅读和思想这一段经文。 二、关于阴间和地狱: 1. 圣经中提到了两个受苦的地方,一个被称作“阴间”,另一个被称作“地狱”或“烧着硫磺的火湖”;这两个地方都是为不信的人存留的。如果阴间可以比作等候宣判的看守所,那么地狱则是无期徒刑的监牢。不信主的人肉身死了以后,他的灵与魂就要下到阴间去,等候末日的审判;阴间是一个痛苦的地方(参路16:24-25),在阴间里的灵与魂是有着完整的知觉的。在“白色大宝座”前(请参阅第十二课),阴间的灵与魂要复活,接受基督的宣判,并被扔在火湖里(参启20:11-15)。主耶稣曾形容地狱里的情形说:“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参可9:43-48);可见地狱是个受重刑的地方,且这刑罚是永远的(参启14:11)。 2. 也许人会问:一位慈爱的神为何会让人下到地狱里去呢? 首先,神绝对不愿意人灭亡,他曾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死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为世人预备了救恩(参罗5:6,8)——这显明了神实在是爱人,且这爱是伟大无比的。圣经说:“神就是爱”(约一4:8)。 其次,神也是圣洁的(参彼前1:16),他不可能无视罪恶,也不可能不刑罚犯罪的人。 因此,在人的面前有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可以选择,一条是接受救恩,进入永生,另一条是拒绝救恩,落入灭亡。那些拒绝救主的人,他们落入地狱乃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绝非神缺乏爱心!正如圣经所说:“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申30:19)。 3. 那么,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将会如何呢?按照圣经的教导,他们也是失丧的罪人,与听而不信的人一样。虽然他们未曾听过福音,但是他们可以藉着所造之物认识神(参罗1:20;诗19:1-4),可以藉着自己的良心知道有神(参罗2:15)。圣经中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就是哥尼流的故事,读者可以自行查考使徒行传第10,11章的经文。任何人只要愿意就近生命的光,神就必光照他们。 三、关于天堂: 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有一个喜乐的地方,是为所有相信、接受主耶稣基督,并且爱他的人预备的,这个地方被称作“天堂”。“天”字在圣经里有三种不同的用法:第一种就是现在所说的大气层(参创1:8);第二种是日月星辰所在的太空(参创2:17);第三种是神居住的所在,保罗称这个地方为“第三层天”和“乐园”(参林后12:2-4)。“天”通常被认为是在上面的,以赛亚书14:13-14那里记载有撒但狂妄的话:“我要升到天上……”,这里的“天”与天堂的“天”都是第三种用法。 主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以后,带着荣耀的身体和荣耀的人性升上高天,坐在父神的右边(参路24:38-39,51;来1:3;彼前3:22)。所有真实的信徒也要在他们的肉身死了之后,“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林后5:8)。天堂是信徒永远的家乡,信徒们要与基督永远同在,享受“好得无比”的快乐(参腓1:23)。 在天堂里究竟是什么情形呢?有限的文字实在难以描绘出天堂的真实情形,使徒约翰在启示录21:10-27中用人可以理解的文字对天城加以形容,并且告诉我们那个美丽的地方没有疾病、悲伤、眼泪、痛苦和死亡(参启21:4);而最美好的无疑是有主耶稣基督在那里与信徒们同住,这足以成为每个信徒心中至高无上的喜乐!我们的心被那城所吸引,无比向往;相信当我们亲眼看见,亲身居住在那城里的时候,所体验的必要远超这些文字带给我们的。 第十一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人的魂可用以认识: a. 神; b. 自己; c. 世界。 2. 信徒之死也被称为“睡了”,这里“睡”指的是: a. 魂; b. 灵; c. 身体。 3. 神宣判的罪的刑罚是: a. 永永远远的; b. 短暂的; c. 一千年。 4. 圣经中何处让我们知道死人是有知觉的? a. 希伯来书4:12; b. 路加福音16:19-31; c. 约翰福音5:24。 5. 天堂是: a. 一种心境; b. 一个确实的地方; c. 一种幻想。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在天堂里没有悲哀、眼泪或痛苦。() 7. 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不需要得救。() 8. 阴间和火湖两个名称所指的是同一处。() 9. 启示录21:10-27所描写的是天城的美景。() 10. 不信主的人死了以后,他的灵和魂都要到阴间里去。() 第十二课 关于将来必有的事 圣经对于将来必有的事作了许多预言,使我们从中得着极大的安慰和勉励。在圣经以外没有任何书籍有权柄作这样的预言。 一、基督要亲自来迎接圣徒(参帖前4:13-18): 基督要降临,迎接他的子民回到天上去,这被称为“圣徒的被提”;那时,基督要从天上降临,已死的信徒身体要复活,活着的信徒要改变形象,他们要一同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 关于基督降临、圣徒被提的预言,请读者特别注意以下几件事: 1. 只有真实得救的人才能有份被提(参林前15:23); 2. 被提是发生在顷刻之间的(林前15:52); 3. 那时活着的信徒将不经过死亡,他们的身体要改变形象,得着荣耀的身体(参罗8:16-25;林前15:51;约一3:2); 4. 圣经中并未说明主降临的时间,只说他必快来(参启22:7),所以信徒当时刻准备迎接主的到来。 二、大灾难(参太24:5-31): 在圣徒被提之后,地上要发生七年的灾难,称为“大灾难”(路21:23)。在这期间,犹太人要存着不信的心回到巴勒斯坦;并要有一个称为“敌基督”的凶残统治者要兴起,他要辖制人民敬拜他。这是一段极其痛苦的时期,除非那些日子缩短了,否则凡有血气的没有人能够生存。然而,神却要存留那些向他有忠心的犹太人。 三、基督的显现与统治(参玛4:1-3): 在大灾难结束的时候,主耶稣基督要在大能力、大荣耀之中回到地上;那时,他要毁灭所有的仇敌,包括“敌基督”在内,并要审判列国,就是那些逼迫向神有忠心之犹太人的列国。撒但将被捆绑在无底坑里一千年之久。 四、千禧年国(参赛32:1;35:1-7;65:17-25): 基督的审判工作完成以后,他要在地上设立他的国度,以耶路撒冷作为京都,在地上执掌王权一千年,这被称为“千禧年”的国度;那是一个太平福乐的世代。圣经告诉我们,那时的自然界要被完全改变,羊羔会与狮子同卧,旷野要开花如玫瑰,人享高寿,也没有战争。虽然在那时罪尚未被完全除掉,但是在罪恶发生之际就会被当即处罚,所以那一千年是极其昌盛的大繁荣时期。 五、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参启20:11-15): 基督的一千年统治结束之后,撒但要从无底坑里被暂时放出来。它一被释放,便又开始迷惑列国,有无数的人将再度背叛、离弃神。但在刹那之间,要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他们;接着,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便开始了。这次审判的对象是那些已死的恶人,是与已经得救之人无关的。在审判的时候,阴间里的不信主之人都要复活,他们要站在基督的台前接受审判,因为他们的名字没有被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他们要被定罪,被判决投入火湖里,受永远的刑罚。 六、永远(参启21:1-8): 这是一切被造之物的结局。原来的世界已经被废去了,也不再有时间,一切都是永恒的,是新造的天地。所有真实的信徒都要在这新天新地中与主同在,享受无穷无尽的福乐;而一切拒绝救主的人却都要在黑暗的地狱中受苦,直到永远。 亲爱的读者,当你结束了这十二课圣经课程的时候,你能否回答这个与你,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问题:“我将要在哪里度过我的永世呢?”请你郑重地思考这个问题,直至得出正确的答案。圣经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来2:3)。 第十二课试题 请在下列每个问题的a、b、c三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用“√”作出记号: 1. 圣徒被提指的是基督: a. 来到地上掌权; b. 来带领他的子民到天上去; c. 来审判他的仇敌。 2. 圣徒被提可能发生在: a. 任何时候; b. 七年灾难以后; c. 一千年以后。 3. 不信的人将有份于: a. 千禧年; b.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c. 被提。 4. 地球将会: a. 继续留存到永远; b. 被水所毁; c. 被火所毁。 5. 在千禧年的时候: a. 没有争战; b. 没有罪恶; c. 由“敌基督”掌权。 请在下列你认为正确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在你认为错误的叙述后面的括号内划“×”。 6. 撒但要被捆绑在无底坑里一千年。() 7. 拒绝基督的人要在火湖里度过他们的永世。() 8. 大灾难指的是地上将有大困难的时期。() 9. 有一日基督要以伯利恒城为京都在地上掌权。() 10. 当基督来接他的子民的时候,一切的信徒都要改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