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善行的必要 本書第十一與第十二章是講到摘要的第三個分段,那就是感 恩。第三段是說到律法與祈禱。十誡在本書中並沒有像《海德堡 要理問答》分開的討論;因此論到感恩那一部分,在本書中要理 問答較簡短。《海德堡要理問答》用了二十一個主日,包括了四 十四個問題,討論感恩,本書用了十一個問題,討論此第三段。 在那些問題中,我們討論到律法作為神百姓的生活準則。 首先,我們要看善行的必要。 問64:我們既然只靠基督的恩典而得救,為什麼還必要有善行呢 ? 答:不是靠善行而得進天堂(基督已經為我們做到了), 我們行善乃因這是神吩咐我們的。 解 說: 善行是必要的,那些被基督拯救的人必須要有善行,但並不 是靠善行來進入天堂。我們上天堂已經由基督所完成,而且惟獨 靠瓷。善行不能作為我們得救的根據。善行對一個罪人在神面前 稱義,是沒有什麼價值的,但是在成聖上,善行是不可少的。因 此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二17、26)。信心是由愛而生的(加 五6)。主在太五16勸勉瓷的門徒:“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 ,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基督為我們舍了自己,又潔凈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 為善(多二14)。因此善行是必要的,那些由基督的寶血與聖靈 所拯救的人,必須要有善行。這善行是從他們被揀選而流露出來 的表現:他們為父所揀選(弗一4),是從基督的寶血所買來的( 多二14),並從聖靈的更新而來的(帖前五23)。當我們看到66 問的時候,我們再回到這個題目。 但那些善行不能賺得什麼。我們堅持這一點,就是為了反對 天主教。神的百姓得救是靠恩典並不是靠行為。如果得救是靠恩 典,那麼就不是靠行為(羅十一6)。論到功德,恩典與行為是彼 此排斥的。雖然神喜悅賞賜善行,但是這並不表明善行能賺到什 麼。 然而卻有按功行賞,並靠恩典得賞賜的事。那些在葡萄園整 天工作的工人,領受了他們所賺得的工價,那就是他們在早晨和 家主講定的。但是在后半天進葡萄園做工的人,並沒有賺得他們 應該領受的工錢。葡萄園的主人是按照他的憐憫給他們的賞賜, 這就是善行的賞賜;並不是根據他們所賺得的,乃是出于恩典, 這使得大衛說:因守你的誡命就得大賞。論到這憐憫的賞賜,在 啟十四13中也說到:“他們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這項賞賜 與功德無關,我們的行為不能賺得什麼。 如果天主教要譏誚我們,好像我們並沒有想到善行必定是信 心的果實,那麼我們就當把這種毫無根據的諷刺棄之不顧,並教 導說,那些為基督所拯救的人,必須靠著內心的更新來實踐善行 。因此我們的確有善行,但我們並不是靠善行去賺得什麼(我們 能賺得什麼)?不是的!我們為所作的善行要感謝神,並不是神 感謝我們(改革宗信條第二十四條)。 問65:你們的善行有何目的? 答:借著善行,我們可以將所得一切的恩惠向神感恩,並 叫神因我們而得榮耀,我們也可以確實知道,我們的信心 借著善行結出果子,叫我們鄰居得著造就而歸向基督。 解 說: 因此善行是為了:1.叫神得榮耀;2.得到信心的確據;3. 叫我的鄰居受造就。 在這三個目的中,根本沒有提到我們應當對神獻上什麼。因 此真正的感恩,並不是為我們從神所領受的恩益,來報償神,也 不是還我們所欠的債。因此我們的善行不能叫我們給神什麼東西 。但瓷喜歡在瓷的百姓上,叫自己得榮耀,正如我們在賽四十三2 1中所念到的:“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 而他們自己要從其中得到果實。 第二論到信心的確証。罪讓神和瓷的百姓分離:罪造成了一 大黑暗並遮蓋他們的心靈,剝奪了他們信心的喜樂。 雅各說,亞伯拉罕是靠行為稱義。可是,這並不是暗示說, 信者之父在神面前得稱為義是因著他的行為,乃是說由于信心的 果實,確証他的義。因此善行所能付出的,就是這信心的確証( 彼后一10)。 第三論到我們的鄰舍,善行也是必要的。全世界的眼目都是 看神的百姓。假如他們能在瓷的百姓身上有所指摘,他們就是褻 瀆神和瓷的工作。因此彼得在彼前二12勸勉我們:“你們在外邦 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 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借著你們的好行為, 叫那些毀謗你們的,自覺慚愧。神許可人們因著我們的好行為, 歸向基督。 雖然好行為絕對不能夠賺得什麼,可是好行為是必要的。 問66:那麼沒有行善的也能得救嗎? 答:不能,因為聖經說:“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 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 、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 10)。除非他們悔改歸向主。 解 說: 這完全與所有反律法主義者相背。他們中間有些人許可傳講 律法,但是只當作一個應許或刺激,並非當作神的要求。另外有 的人完全拒絕律法;根據他們說,律法是包括在行為之約內,而 不包括在恩典之約內;他們甚至犯罪到如此程度,他們暗示犯罪 是叫恩典顯多,並認為他們內心的敗壞是理所當然的。他們說: “讓我們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他們將保羅在羅三8,六1的 話加以扭曲)。他們稱肉體為老亞當,肉體可以隨心所欲的犯罪 。保羅說這些惡人要受神公義的審判,“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羅三8)。在羅六1- 2保羅也完全拒絕反律法主義者的教義。本書所給的答案,是根據 神的話語。那些在罪中活著的人,是不能得救的,他們是要滅亡 的(路十三3)。只有借著真正的悔改,我們才能逃避神的刑罰。 問67:人的悔改包括什麼? 答:包括從心里的悔改,逃避犯罪,誠心渴慕行一切的善事。 解 說: 真正的悔改是神的工作(徒五31)。沒有一個人能憑著自己 的力量或自願歸向神,雖然在生活中有的時候有重大的改變,俄 珥巴、亞哈及其他便是當中的例子。然而主卻在人心中作成真正 的悔改。 主在大馬色的路上阻擋了保羅,瓷開了呂底亞的心,主行事 是按照瓷主權的美意,讓瓷所選召的人,得到重生不能抗拒,用 瓷的慈繩愛索吸引他們,當神使一個人悔改的時候,那個被更新 的人就要有所變化。一個被神改變過來的人,不能繼續活在罪中 。因此真正的悔改:1.歸向神(何六1);2.要悔改(耶卅一19 )。 借著恩典,神的百姓又轉向神。聖經說到轉向耶和華不下140 次。歸向耶和華並不是憑著我們自己的力量,乃是神在瓷選民心 中作工的結果。當撒該被耶穌改變過來的時候,他就離棄了過去 生活所犯的罪惡,並決志要行善(路十九8)。先有神的工作,然 后才有生活中的更新。悔改並不僅僅是為了我們生活上有什麼修 改,乃是更新。“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 賽五十五13)。有新生命從神這個工作發出,罪變成心靈愁苦的 根由。照樣一個人有了新生命之后,才能發出為罪憂傷而想辦法 逃避。大衛說,主耶和華啊!那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嗎。主 也在他們里面造一顆喜悅瓷一切律法的心。借著與基督信心的交 通,神的百姓才開始實踐誡命,因為善行是信心的果實。 問68:善行是什麼? 答:只有那些從真信心所產生出來的,並且按照神的律法 ,並為瓷的榮耀而行,才是善行;那些根據人的制度或我 們自己的幻想所發出的一切,都不是善行。 解 說: 因此,善行有以下三個特性:1.善行是由信心的根而生出來 的;2.是按照神律法的規則而行的,並且3.目的是為神的榮耀 。 所以論到天主教有關善行的教義是值得擯斥的。因為關于善 行的性質以及其無功德性,聖經的見証是反對天主教的。善行之 無功德我們已經說過了,本書現在要說善行的性質。 首先我們說到善行是從信心而來的。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 罪(羅十四23);並不能討神的喜悅(來十一6)。那位財主少年 官缺乏這種信心,他的行為在神的面前就不算完全,只有借著信 心,我們才能與基督有連屬;並且在瓷里面,才能守全律法。耶 和華說,你的果子從我而得(何十四8)。神的百姓在基督里不但 憑信心得到罪的赦免,並且他們的行為在神面前也蒙悅納。在基 督以外,我們的行為都不能夠討神喜悅,正如枝子從葡萄樹得著 能力,為神結果子(約十五)。 第二,善行是按照神的律法所作的。這是必要的法則,哦! 可憐的天主教徒,他們的善行只不過是人的發明,而且也是與神 的律法相沖突。主說:“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 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9)。神是按照瓷神聖的律法來審判人。 我們的行為也要憑著這神聖的律法受試驗,這律法成為神子民生 活上的原則。主將律法寫在他們的心版上,使他們按照瓷的法度 行事為人(耶卅一章)。 第三,善行的目的就是為了神的榮耀。這與想要賺得天堂是 不同的事。關于人的行為,最重要的乃是一個人的心境。如果一 個人心中所要的,不是為神的榮耀,而是為了自己有所求,那麼 我們的行為,就不是善行,縱使全世界都贊揚我們,我們所行的 也不是善行。試想那些法利賽人,他們為所獻的在大街上吹號, 愛在大街上站著祈禱,叫人看見。他們的行為是神所慶惡的。所 以,我們應知道善行是要否認自己,只有在舊人的死上與新人的 復活上才能夠有善行。看哪,雖然神子民不能完全守住神的律法 ,但是,這樣的行為才是神子民所當有的。 問69:那些悔改歸向神的人能完全守住律法嗎? 答:不能的,就是最聖潔的人,只要他們在今世活著,只 能在這順服的生活上開始第一步;並且他們要有一誠懇的 決志,開始按照神所有的誡命去生活,也要時常祈禱神, 叫他們的善行每天增加。 解 說: 有些人說律法可以被歸向神的人完全遵守,他們被稱為今生 完全無罪的完全派(Perfectionists)。我們的老前輩跟這些人有激 烈的爭斗,但完全派為重洗派人士熱烈的擁護。萊頓(John Van Leiden)為完全派在敏士特(Munster)建立一“上帝之城”,結 果他是如何被羞辱! 神的兒女在今世的生活中,是不能完全地守律法的。聖經清 楚教導神的兒女,如挪亞、羅得、大衛、彼得以及其他的人都犯 了很嚴重的罪 ;在雅三2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又在約壹一8 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里了。” 完全派就是這樣的自欺者。 那麼約壹三9的話:“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以及保羅在 羅六2所說:“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這 兩節聖經應該怎麼理解呢? 重生是全人各個部分的更新,包括我們的了解與意志都得到 更新。神並不是在一顆石頭心中實行軟化,乃是除去石心給予肉 心。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但是這個更新還沒有達到完全的程 度,在重生之人的里面有罪的殘余。罪活在他們里面,並且叫他 們受捆綁,被罪擄去了(羅七章)。照樣,這也是神兒女每天持 續的經歷。他們被罪擄了去,是因為對罪沒有儆醒,他們在與罪 爭戰上疏忽了。在此他們大大的得罪了神,以致犯了大罪(《多 特信經》五章5- 6節)。因為罪在神面前是一定要受罰的。犯罪是一個可怕的暴動 ,然而在被神重生的人,就有“神的種子存留在他們里面”(約 壹三9)。根據恩典之約的應許,神不但將律法寫在瓷百姓的心上 ,也按著他們在瓷的律例中行事為人。雖然他們在順服神的律法 上剛剛起步,他們只不過是一群蒙恩的罪人,但是按照他們里面 的狀況來說,他們是喜歡神的律法,他們本著誠懇的決志,按照 神的一切誡命過生活,追求完全(腓三12)。他們在今生之后, 要達到那個目標,要求永遠並完全服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