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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符合圣经的宣誓与许愿
① 合乎上帝律法的宣誓是崇拜的一部分,在此,宣誓者以诚实、公义和思想来严肃地呼吁上帝,为他所宣誓的内容作见证1,并按照他宣誓的真伪对他施行审判2。
1、出20:7 申10:20 耶4:2 2、代下6:22-23
② 惟有上帝的名才是人应当用来宣誓的,应用时当存完全圣洁的敬畏之心;所以,人若用那荣耀和可畏的名虚妄地或轻率地宣誓,或用别的名宣誓,都是有罪的,可憎恶的1。然而,在严肃的场合和重要的事件上,为了肯定事实,平息争端,宣誓都是上帝的话语所认可的2;这样,在这类事件上,合乎圣经的权威所规定的合乎圣经的宣誓,也应当予以遵行3。
1、太5:34,37 雅5:12 2、来6:16 林后1:23 3、尼13:25
③ 凡按上帝的话语宣誓的人,都要正当地考虑此严肃行为的庄重性,并且只宣述他完全相信真实无疑的事;因为任何轻率、虚假和空泛的宣誓,都会惹动上帝的忿怒,国家也会为此哀痛1。
1、利19:12 耶23:10
④ 宣誓应照简明普通的字义,不可用模棱两可的双关语,或内心保留意思的字句1。
1、诗24:4
⑤ 人不可向任何受造者许愿,只可向上帝许愿,并当用一切敬虔的慎重去宣说,以一切真诚去遵守1;而罗马天主教修道者终生独身2,自甘贫穷3和服从教规的许愿,决非更高程度的完全,而是迷信和犯罪的罗网,凡是基督徒,不可自陷其中4。
1、诗76:11 创28:20-22 2、林前7:2,9 3、弗4:28 4、太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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