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圣灵的应许
基督徒生活是在圣灵里的生活,所有基督徒都乐于赞同这一点。若没有神的灵施恩动工,没有人能成为基督徒,更不用说能成为长大成熟的基督徒。我们以基督徒身分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托圣灵之赐。
所以,每一位信徒自基督徒生命的开始那一刻,便经历到圣灵。因为基督徒的生命是从重生入门,而这种[重生]是[从圣灵生](约三3-8)。圣灵是[生命的灵],祂将生命传入我们已死的灵魂。不仅如此,他还亲自住到我们里面;圣灵的内住是神所有儿女共同的产业。
究竟神先收纳我们为子嗣,然后才赐予我们圣灵,或是祂赐给我们[儿子的灵],以致我们能成为祂的儿子?答案是,这两者保罗都说过。一方面,[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加四6)。另一方面,[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罗八14-15)。不论从那一个角度看,结果都相同。凡是有神的灵的人,都是神的儿子,而凡是神的儿子都有神的灵。
有神的灵却非其子,或身为其子却没有圣灵,都是不可能的事,也令人无法想象。何况,内住的圣灵第一件工作,便是肯定我们具有儿子的地位,以后仍继续如此施恩,就是在祷告的时候,[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5-16;参加四6)。祂也以神的爱浇灌我们的心(罗五5)。保罗总结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参犹19)。
罗马书第八章的经文十分重要,因为从中可明显看出,在保罗的思想里,[在基督里]和[在圣灵里],以及[在你们里面的灵]和[基督在你们里面],都表达同样的意思。所以,没有一个人可以拥有基督却没有圣灵。耶稣在楼房内的讲论,也表明这一点,对于三一神的[临到]我们,祂没有作任何区分。祂说:[我必……来];[我们要……去](父与子);[保惠师……来](约十四18-23,十六7-8)。
祂既来到我们这里,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成为祂的殿(林前六19-20),便开始进行成圣之工。简言之,祂的工作是向我们启示基督,在我们里面塑造基督的形象,使我们对基督的知识逐日成长,性格愈来愈像基督(见如:弗一17;加四19;林后三18)。靠着内住圣灵的能力,我们堕落性情的邪恶欲望得以抑止,以致结出基督品德的善果(加五16-25)。祂并不像私有财产,只在信徒个人身上工作;祂亦使我们联于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因此信徒的团契称为[圣灵的团契],基督徒的崇拜,是靠圣灵(或在祂里面)敬拜(如腓二1,三3)。祂又透过我们去接触别人,激动我们为基督作见证,以恩赐装备我们,来完成祂召我们从事的服事。除此之外,祂又被称作[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一13、14],因为祂与我们同在,便是天堂的凭据,使我们预尝其滋味。到了末日,祂将使我们必死的身体复活(罗八11)。
以上迅速浏览圣灵在基督徒经历中的主要作为,足以显明,我们基督徒生活从最初直到末了,都须倚赖圣灵的工作。保罗写道,圣灵是[赐给我们的]罗(五5)。我相信,也盼望,所有基督徒都同意这一点。
不过,神所应许的这份圣灵[恩赐],与圣灵的[洗]是否为同一件事?在这一点上,意见便有分歧。有些人说:[是],有些人则说:[否]。说[否]的人相信,[恩赐]与[洗]是两回事,他们教导说,[洗]是后来的第二个经历,虽然可能至少在理想上,这件事会紧跟着第一个经历发生。另一个方面,相信二者为同一件事的人,认为受圣灵的[洗]是生动的比喻,形容[接受]圣灵;所有基督徒都已经受过这种[洗]。这是我的立场,以下我将详述我所了解的圣经根据。
表面上看来,这似乎只是用字定义的问题,无足轻重,但其实不然。相反的,这对我们如何了解自己基督的旅程,以及如何辅导他人,都有相当大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考查一些论及这问题的重要经文。可是,首先我们必须为以下的讨论安置背景。
研读圣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按上下文来解释经文,而上下文愈广,解释的准确性也可能愈大。最广的上下文便是整本的圣经。我们相信,整本圣经都是记载神的话语,既然神不会自我矛盾,我们就能进一步相信,圣经是前后一致的神圣启示。我们绝不可以[解释一段经文的意思,却与另一段不相协调](圣公会第三十九信条第二十项条文);每一节经文都应在整本圣经的亮光之下来解释。
如果我们将这原则应用于探讨[圣灵的洗],第一点会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这完全是新约的表达方式(出现七次),但也是旧约盼望的实现。通常这个盼望的描述语为:神应许将祂的灵[浇灌]下来;使徒彼得于五旬节的讲道中,特意将圣灵的[浇灌](藉约珥所应许的),与圣灵的[洗](藉施洗约翰所应许的)视为同等。这两种表达方式乃是指同一事件、同一经历。
神所应许的独特祝福
我们还可更进一步说,圣灵的[浇灌]或[洗],是新时代几项独特的祝福之一,故此使徒保罗可以称耶稣所肇始的新时代为:[圣灵的时代](林后三8)。
当然,这不是说,从前圣灵并不存在。圣灵是神,因此是永存的。这也不是说,他从前并未工作。在旧约的日子里,他未曾停工歇息——祂参与创造,保全宇宙,看顾信徒,启示光照,使人重生,并且装备某些人去承担特的使命。
然而,有些先知预言,在弥赛亚的日子里,神将无限量地倾倒圣灵,祂将以新而独特的方式彰显,人人都可以得着祂(下文将说明)。正如以赛亚说,那日圣灵将[从上浇灌我们](三十二15)。在以赛亚书四十四3,神应许说:[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后裔,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子孙。]以西结也用了类似的话,神对他说:[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因我已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家……](三十九28、29)。此外,在另一段较出名的经文中,神又说:[以后,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二28)。
施洗约翰,这位旧时代最末了的先知,以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总结了这种企盼,将圣灵的浇灌归诸于弥赛亚本人。他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他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可一8)。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约翰的这段预言,三位符类福音作者都以简单未来式记载([祂将……施洗],hewillbaptize),但在第四卷福音书,却以现在分词的形式出现:[我先前不认识祂,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this
is he who baptizes with the Holy
Spirit)』](约一33)。这种现在分词的用法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它所形容的,不是五旬节那一次事件,而是耶稣独特的工作:[祂就是用圣灵施洗的。]2事实上,同样这个字hobaypizon,此处虽指耶稣,马可在另一处却用来指施洗约翰!通常约翰被称为ho
baptistes,[施洗者](the
Baptist),可是马可福音有三处(一4,六14、24)称他为hobaptizon,(RSV译为the
baptizer)。换言之,约翰被称为[施洗者](the Baptist)或the
Baptizer),是因为他工作的特色为以水施洗。同样,耶稣也可称为[施洗者],因为祂工作的特色为以圣灵施洗。
此处所提耶稣独特而持续性的工作,同一章(约一29节)也给予支持。施洗约翰在那里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本句hoairon又是一个现在分词。如果我们将29和33节放在一起,会发现耶稣工作的特色有二:一为除去,一为赐下;除去罪孽,并以圣灵施洗。这是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两项大礼物。这两件事,旧约众先知与新约众使徒都将之相提并列,所以不能分开。因此,神透过先知以西结应许说:[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三十六25、27)。
这两则神的应许正是耶利米预告的[新约]之中两项最主要的祝福。因为新约的内容包括这段话:[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3
我们看见使徒承续了这些新约的应许,这对圣经的合一性实在是奇妙的见证。他们知道,如今新约已经确立,因耶稣的血得蒙允准(太二十六28);来七22,八1-13,)所以他们自由地讲论说,透过这位主耶稣,可以领受这约中神所应许的一切祝福。故此,保罗称基督徒传道人为[新约的执事],并且接着又形容道,这是[称义的职事],[属灵的职事](林后三6-9)(译注:[职事]或译[时代])。
同样,使徒彼得在五旬节那日亦大声疾呼:[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换言之,所有愿意悔改相信,4并且以奉耶稣的名受洗来公开见证忏悔归信之决定的人,彼得向他们保证,他们会从神领受两项白白的礼物,即罪得赦免,以及圣灵的恩赐。
不仅如此,仔细研读使徒行传的前两章,便会发现,这一[圣灵的恩赐]与先前所谓[圣灵的应许](一4,二33、39)、[圣灵的洗](一5)、并[圣灵的浇灌](二17、33),都是同义词,虽然其中两个词可说是较侧重圣灵的赐下,而另外二词则侧重圣灵的领受。我们可以总结说,这些悔改的信徒领受了圣灵的恩赐,就是神在五旬节之前所应许的,因此他们是受了圣灵的洗,这圣灵乃是神在五旬节所浇灌下来的。而使徒彼得对这些用字相通的看法,始终没有改变。后来哥尼流信主,领受了圣灵,他提到此事,既说是圣灵的[洗],又说是圣灵的[恩赐](徒十一16、17)。
在这些圣经见证的亮光之下,我认为可以清楚看出,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应许或恩赐是相同的,在救赎的福音中,亦与罪得赦免同样为基要内容。
我们绝不可纯粹从消极一面来思想[救恩],仿佛它只论及我们从罪恶、忿怒、死亡中得到拯救。感谢神,救恩的确包括这一切。但是它还包括圣灵积极的祝福,使我们经历重生、内住、释放、改变。如果我们只传其一而舍另一,那是短了半截的福音!而若我们忠于圣经,所分享的福音则是何等荣耀!一旦罪人悔改、相信,耶稣不仅除去他们的罪,并以祂的灵为他们施洗。诚如保罗写给提多的生动之言,神[救]我们的时候,不但因祂的恩典使我们[称义],也给我们一种[清洗]或[洗澡]。如果这是指洗礼(极有可能),那么便指出了洗礼的意义为何,它乃是[重生的洗与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三4-7)。可见此段话也以圣灵的浇灌,重生我们、更新我们,为救恩的一部分。圣灵的[洗]或[恩赐],的确是耶稣基督所开创的新纪元中,一项独特的祝福。
神所应许的普世祝福
接着我们要指出,圣灵的浇灌或洗,不但是新时代的独特祝福(亦即,从前无法获得),更是一种普世的祝福(亦即,这是神所有儿女与身俱来的权利)。既然它是神透过基督所赐我们救恩的一部分,这一点便已不证自明。但是还有其它证据可以支持此说。
第一是约珥的预言及彼得的了解。神藉约珥所传应许的重点,为圣灵恩赐的普世性。彼得所引用的话为:[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徒二17)。这里[凡有血气的]不可能指不论人内在的状况如何,有否悔改、相信,准备好接受这分恩赐;[凡有血气的]应该是指,不论他们外面的地位、身份如何。由此可见,性别或年龄、阶级或种族,在接受这份神圣礼物的事上,完全没有区别;或男或女,或老或少,男仆女仆,甚至[一切在远方的人](39节)[就是外邦人,都将领受它。各种年龄、性别、种族、阶级的人当中,凡是悔改相信的,都必如此。5
在旧约时代,虽然所有信徒亦的确是重生的,圣灵只在特殊时候临到特殊的人,使他们成就特殊的工作。现在祂仍然会为某些特殊使命,装备某些特殊的人,以下我们将作说明。可是目前祂的工作,比在旧约时代更广、更深。那么,祂在旧约时代的工作与今日的工作,不同之处究竟为何?第一,凡有血气之人,只要是信徒,现在都可享有圣灵的祝福。第二,虽然,旧约信徒认识神,经历到新生,圣灵在这个时代的内住之工则是他们不知道的,这独属于新约与神的国,众先知和主耶稣都曾应许过(耶三十一33;结三十六26、27;约十四16、17;罗十四17)。第三,圣灵在当代的独特工作,主要是与耶稣基督相关。我们前面已经看见,祂的圣化之工是向信徒启示基督,使基督在他们里面成形;而按这事的本质来说,在基督来之前,祂不可能作到(如:约十六14;加四19;弗三16、17)。
彼得了解,约珥的预言乃是应许,这份圣灵的恩赐或圣灵的洗是给一切信徒的;从这篇伟大讲章的结论部分,他的立场似乎清楚可见(徒二38-39);他对所有听众声明:[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即我们所承受的,见33节]是给你们(也是给我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最后一句话是极其清楚的惊人断言,指出圣灵的[恩赐]或[洗]的应许,要赐给主我们神所召来的一切人。神的应许与神的呼召范围同样大。凡是接受神呼召的人,便承受神的应许。
五旬节
当天发生的事是这样的:听道的群众中有三千人悔改、相信,并且受了洗。虽然经上没有再详说,他们得蒙赦罪,领受了圣灵的恩赐,但是文中之意假定他们已然如此。根据使徒彼得明白的应许,他们必会领受这些赐与,只要他们悔改、相信、受洗。经上说,他们既[领受他(的)话](即,悔改相信),就受了洗(41节)。他们既已符合条件,神也必然实践了祂的应许,换言之,依据使徒行传第二章,五旬节那天有两群不同的人领受了圣灵的[洗]或[恩赐]:本章一开始的那一百二十人,以及本章末了的三千人。
这三千人似乎并没有经历同样奇妙的现象(强烈大风吹过,火焰般的舌头,或用别国的语言说话)。至少经文没有提到这些。可是因为神透过彼得的应允,他们必然已经承受了同样的应许,领受了同样的恩赐(33、39节)。不过,这两群人有一项分别:那一百二十位是已经重生的,他们等候神十天之后,才得到圣灵的洗。然而,这三千位原本却是非信徒,他们同时得到罪的赦免与圣灵的恩赐——而只要他们悔改、相信,这便立刻发生,不需要等待。
这两群——一百二十人及三千人——之间的差异,非常重要,因为今日的常态当然应该是像第二群,即那三千人,而不是(如常有人以为的)像第一群人。那一百二十人的经历划分为两个步骤,这一事实纯粹是历史环境所造成。在五旬节之前,他们不可能领受五旬节的礼物。可是这种历史环境早已不复存在。我们是活在五旬节事件之后,正像那三千人一样,所以,我们也像他们一样,同时领受罪得赦免及圣灵的[恩赐]或[洗]。
这并不意谓,五旬节当日凡与第二群人相关的事,都当成为今日基督徒经验的准则。我想,大家会同意,一次讲道就能引领三千人来相信,是相当特别;这诚然不是现代一般布道家所能想望的!
事实乃是,五旬节至少有两方面独特的意义;现今许多的混乱,是因未能掌握这二者的区别。首先,这是耶稣拯救之工的最后一次事件,祂受洗、复活、升天的结果,便是将那长久以来所应许的圣灵浇灌下来。如此新时代(或称弥赛亚时代、圣灵的时代),便完全展开。这件事本身是不可重复的,正像在此之前救主的受死、复活、升天亦不可重复一般。可是它祝福要临到一切属基督的人。从那日起,所有基督徒,无一例外,都成为新时代的一员,并且都已领受赦罪之恩与圣灵的恩赐,就是基督藉着受死、复活、升天、并浇灌圣,所赐下的,在这方面,五旬节那天由彼得的讲道而信主的人,是一切后来信徒的模式。
但是五旬节还有另一个更特殊的意义。它不仅实现了旧约对圣灵降临一般性的期待,更实现了耶稣在楼房中的特别应许。他的那番话主要是对使徒们说的,圣灵按照应许而来,目的是要装备他们成为受灵感、有权威的教师,以完成他们特有的使徒之工。
五旬节也许还有第三种含义。我们大可视它为第一次[复兴],圣灵第一回如此丰盛地倾倒祂的能力,使三千人同时愿意认罪,得着重生,进入基督徒团体。这种复兴,或圣灵能力特殊的彰显,在教会历史上不时出现。可是我们不能以为这是常态。
不过,其中可算为常态的,乃是彼得在结论中特别应许的经历,这将赐给一切神所召来的人,就是以悔改、相信来回应神的人,他们必定会领受赦免与圣灵。这两项恩赐今日仍旧赐下,信徒也同时领受,其间没有空档;不像那一百二十人的例子一样(以上已解释过,当时有历史原因,以致造成例外)。
有些读者或许立刻会提出反对,认为那一百二十位并不算特例,因为按使徒行传后面所记(八5-17,十九1-7),某些撒玛利亚信徒以及施洗约翰的门徒,也有两段式的经历。以下我们即将探讨这两段经文。现在,我则必须首先重复声明,有关圣经的教义不可单建立于使徒行传的叙事部分。要从其中拟成前后一致的教义是不可能的,因为它的本身就缺乏一致性。甚至从经文对五旬节的描述,我们也不可能推演出关圣灵的教义;我们在前文中,是想尝试从彼得讲道词中对这件事的解释,来推演出一些看法。何况,解释圣灵的基本原则,是从一般性开始,而不是从特殊事件入手。我们当问的主要问题为,新约作者一般对于接受圣灵如何教导。然后,在这一般性的教导的亮光中,才合适来研究表面上不符常态之处,以及使徒行传的叙事部分。那么,使徒们是何时领受圣灵的?如何领受?有什么教导?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非常清楚而肯定的答案。前面刚研究过彼得的教导,而保罗也前后一致地作了同样的教导。他坚持道,我们[受了圣灵],不是我们因顺命而行了任何善工的结果,乃是[因听信],亦即,因听见福音而相信(加三2)。简言之,[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三14)。上下文明白指出,这种[信]不是在归主之后再度生发的信心,而是得救的信心,对福音产生反应、抓住基督的信心。
撒玛利亚信徒
我们一旦了解,耶稣与祂的使徒最清楚的一般性教导为,圣灵的恩赐或洗是普世性的祝福,是神所有儿女共同的财产,便可以回来查考使徒行传的两段记载。我们看见其中的人似乎先成为信徒,却没有接受圣灵。仔细研究之下,我们便不难发现,这两者都有一些不寻常、不规则之处。
第一段为使徒行传八5-17。传福音的腓利在撒玛利亚宣讲基督,有许多人相信,也受了洗。他们的确是真正的基督信徒,这一点几乎毋庸置疑;文中毫无迹象暗示他们的回应有缺陷。惟一的例外是行邪术的西门,经上说他也[信了](13节),可是他自称的信心,后来显出是假的(20-23)。此事件的特殊之处,头一个讯号是,[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道,就打发彼得约翰往他们那里去](14节)。为什么?其他地方传福音的工作,都看不出曾有需要派两位使徒去视察,或检定。比方,在同一章的末尾(26-40)节,同一位腓利向埃提阿伯太监传讲福音,他一相信,腓利就为他施洗。可是没有使徒受差来审核这事,或来为他按手。那么,这次使徒代表团破例的步骤,应当如何解释?
最可能的答案并不是:这乃是福音首次在耶路撒冷以外宣扬(1-4节),而是:这些归信者为撒玛利亚人。在路加揭示宣教大计的记录中,这故事的重要性诚然在此。他乃是要描述,耶稣于五旬节之前所颁的命令:[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一8),如何得以逐步实现。腓利决定向撒玛利亚人传福扬基督(八5),是一项很大胆的步骤。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结成世仇,由来已久,当时犹太人依旧[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约四9)。可是,如今不但有一名犹太人向撒玛利亚人传道,而且撒玛利亚人竟也接受了这位犹太人的信息!以后会发生什么状况呢?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兴奋,也含着相当的危机。腓利这一步是否正确?撒玛利亚人真可能欢迎福音吗?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否为犹太信徒接纳?自古以来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的嫌隙,会否在教会中仍然存留,以致使犹太基督徒与撒玛利亚信徒中间,产生不可弥补的裂痕?设若为了避免演变成这种状况,神特地暂时保留圣灵的恩赐(或至少此恩赐外表的证据),不给撒玛利亚人,直等到两位为首的使徒抵达,视察了一切,并且按手,承认、肯定撒玛利亚人的皈依,才予赐下,这个假定岂不是相当合理?其余对撒玛利亚事件的解释,都不能(1)与使徒的一般教导吻合,因为此事件显然偏离了这些教导;(2)将历史背景详加考虑。
因为这次撒玛利亚事件显然异乎寻常,我们很难明白,五旬节派与某些灵恩基督徒怎能视之为一种常态,作今日属灵经验的标准,说圣灵乃是在信主之后才赐给信徒的。我们也很难同意天主教的观点,认为唯有透过使徒的按手(据他们的了解,这是指主教的按手,因他们[承续了使徒]),圣灵才会赐下。从新约其余部分,岂不是可以明显看出,撒玛利亚人领受此恩赐的方式与时间,都是异常的?若是如此,那么,今日领受圣灵的常态,便不是两个步骤的经历,亦非透过按手。6
有些灵恩人士接受以上常态之说,可是反过来提出一项建议。他们说,不错,撒玛利亚人的经历甚不寻常,但今日这种不寻常事件有时岂不会重演吗?我认为,我们对撒玛利亚不寻常事件之原因的了解,可以决定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能够证明,他们最初没有接受圣灵,是因为他们自己对福音的认识有缺陷,或反应不正确,那么或许可以辩称,今日人对福音的反应若有同样毛病,在初信时就会产生类似的缺陷。但是我不认为这一点可以得到证明。至少从路加的叙述中,找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可以假定腓利的教导不稳当,或撒玛利亚人并没有认真相信,以致使徒必须补充腓利的教导,或改进撒玛利亚人的了解。相反的,令使徒来到撒玛利亚的原因,正是他们听说这些人[领受了神的道](14节)。至于他们所听见的神的话语,或他们所表达的接受,似乎并没有任何错误。相反的,正如以上所力陈的,圣灵所以没有赐下的原因,似乎在于历史背景。而因为这种历史背景十分独特,不可能再现(因着基督徒普世的宣教,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的裂痕早已被吞噬),我个人无法看出,撒玛利亚人接受圣灵的特例,如何能成为今日的先例。
以弗所的门徒
使徒行传十九1-7记载了第二个不寻常事件。保罗开始第三次著名的宣教旅程,来到以弗所。在那里他遇见约十二个人。从路加对他们的描述看来,这些人似乎根本不是基督徒。不错,他称他们为[门徒](1节),可是其含意可能不过是他们自称为门徒,正如经上说行邪术的西门也[信了](八13),但上下文指出,他不过自称信了。十九世纪普林斯顿(Princeton)的学者贺智(CharlesHodge),在注解另一段经文时写道:[圣经描述人,总是按他们的自称,凡自称相信的,就称之为信徒;凡承认基督的,就称之为基督徒。]7保罗问他们,[相信]时有否领受圣灵(2节)。这里至少显示,他知道他们自称为信徒;可是也暗示,因着某种原因,他怀疑他们信仰的真实,否则他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正如前文所提,他一向教导说,圣灵是赐给信徒的,所以,除非某些事令他怀疑他们是否有基督徒生命,因此也怀疑他们自称的相信是否实在,否则他怎会提出这个问题?
一些事件证实了他的怀疑是正确的。我们不妨注意下列各点:1、他问他们有否接受圣灵,他们的回答不是简单的[有]或[没有],也不是困惑的[不知道],而是[未曾听见有圣灵](2节)!2、保罗接着立刻问他们洗礼的事(3节),因为洗礼当奉三一神的名(太二十八19),这是圣灵洗的表彰,下文将证明此点。若他们从未听见有圣灵,怎么可能接受基督的洗呢?他猜对了。他们并非如此受洗。3、他们所接受的乃是施洗约翰的洗,这可能是亚波罗所带来不完全教导的结果,因为他刚去过以弗所(十八24-26)。于是保罗怎么处理呢?他不是继续晓以更高深、更完整的教导,而是回到出发点,说明福音的基要内容。他解释道,施洗约翰要他们相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其实这位就是耶稣(4节)。4接着,保罗就[奉主耶稣的名]给他们施洗,为他们按手,结果[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有外表明显的记号(方言与预言),为可听闻的凭据。
有些教师用这则故事来证实他们的观点,说,正常基督徒经历,圣灵的恩赐或洗乃是后来的第二种经验,发生在归信之后。可是这件事实在不该如此运用。我当然绝不否认,保罗为这些人施冼,按手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领受了圣灵。但问题是:在这之前,他们是不是基督徒?我们已经看见,从某方面说,他们自称是[门徒],可是若没有听说过圣灵,没有奉耶稣之名受洗,甚至根本没有相信耶稣,这样的人我们能称之为基督的真门徒吗?当然不能。如果要说他们是门徒,他们便是亚波罗或施洗约翰的门徒。他们并不是清楚相信的基督徒。当然,他们不能作为今日基督信徒的典范。
有些解经家注意到整个事件的顺序,即,相信耶稣——奉耶稣的名受洗——保罗按手——圣灵降下。他们强调,圣灵临到这些以弗所人,不仅是在他们相信之后,更是在保罗为他们施洗,并且按手之后。事实的确如此;可是我自己并不认为这个顺序有何重大含意。对我而言,真正重要之点在于:这四件事连在一起,不能分开。这些乃是进入基督的起步中,不同的成份而已;这一步包括(外在的)洗礼与按手,以及(内在的)相信与圣灵的恩赐。
洗礼的词汇
以上的探讨肯定了一点,即,圣灵的恩赐是普世基督徒的经历,因为它是基督徒的入门经历。这是使徒行传八章与十九章的特例所不能否定的。所有基督徒一开始信仰生活,便接受了圣灵。
这个真理更可由新约的用词进一步得到证实。新约将[圣灵的洗]视为与[圣灵的恩赐]同等,而其动词(因为常以动词来表达)[施洗]或[受洗]与圣灵的关系,更是最佳佐证。[洗礼]的观念便是入门。以水洗礼是公开的仪式,表明一个人进入基督里,它以可见的形式代表罪的洗净(徒二十二16),以及圣灵的赐下。请参看使徒行传二38,那里提到,救恩的这两方面都与洗礼相连。这个象征行为的实体,乃是圣灵的洗。在哥尼流受到圣灵的洗之后,彼得立刻反应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徒十47,十一16),其理由亦在此。他们既领受了那实体,怎么可以拒绝给他们加上外表的记号?保罗问以弗所[门徒]的第二个问题,也可以由此解释。他们告诉他,从未听见过圣灵,他便立刻追问,他们受的是什么洗。这两位使徒显然都将这两种洗彼此关联。
何况,哥尼流所受圣灵的洗,无疑是他进入基督的一步,即是他的皈依。曾有一位天使告诉他,差人去请西门彼得,他会带来一能令他和全家[得救]的信息(十一14)。于是,彼得将福音传给他,结尾说到,奉耶稣的名得蒙赦罪的应许[十43]。哥尼流和他的全家都相信了(十五7),也受了圣灵的洗与水洗,经上便称他们为[领受了神的道](十一1),并且(以两个重要的词)说神既[叫他们悔改得生命](十一18)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十五9)。
按[洗礼]一词的含意,以及哥尼流信主之例看来,承认圣灵的恩赐具入门性质,完全符合使徒们一般的教导(正如前文的探讨)。[在圣灵里](保罗用语中,这一词与[在基督里]同义),[有]圣灵,[靠圣灵得生],[被圣灵引导]——这些话乃是形容每一个基督信徒,不论其信仰年龄多浅,甚至只要刚得新生,便能适用(罗八9;加五25;罗八14)。新约作者认为,神已经将祂的圣灵[赐给]他们的读者,这是理所当然的(如罗五5;帖前四8;约壹三24,四13);他们没有一次劝勉读者,要领受圣灵。
哥林多前书十二13
若将出现[受圣灵的洗]一词的七节经文互相比较,又特别研究在福音书与使徒行传之外惟一出现此词的经节,便可以找到证据,更进一步支持这是入门步骤之说。
这一词头四次出现于施洗约翰的预言,他描述主耶稣的工作为:[祂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太三11;可一8;路三16;约一33)。第五次是我们的主引用约翰的预言,将其应用于五旬节:[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一5)。第六次是使徒彼得引用我们的主所引约翰的预言,他将其应用于哥尼流的信主,我们在上一段刚讨论过。他告诉耶路撒冷的使徒及众人:[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十一16)。
第七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这个词出现于哥林多前书十二13。保罗写道:[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这不可能是单指五旬节,因为保罗及哥林多人都没有亲身参与那次事件。但是人和他们都享受了因着那次事件而来的祝福。他们都接受了圣灵,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们都从圣灵[受洗],并且[饮于]圣灵。
这一节最惊人之处,在于[都](all)字的重复([都……受洗,都饮于……])以及同样重强调的[一]([从一位圣灵],[一个身体],[于一位圣灵]);这两个字显然是特意用来作对比的。如此的解释与上下文相符。使徒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所作的,是一开始先强调:圣灵,这位属灵恩赐的施与者,具合一性,然后他继续在本章的下半段揭示,恩赐本身有多样性,他是要陈明所有基督徒对圣灵所共有的经历。这是[圣灵恩赐](指圣灵本身)与[圣灵的恩赐](复数,指祂所分配的属灵恩赐)区别所在。
本章前半,他[直译]三次写道:[一位圣灵](9节下、13节上、下),三次写道[同一位圣灵](4节、8节、9节上),一次写道[一而同一位圣灵](11节)。这是他的重点。他的高潮出现于13节:[因为我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并且都饮于一位圣灵。]因此,本节圣灵的洗绝不是分裂的因素(有些人有,其他人没有),反倒是最大的合一因素(我们都有这经历)。事实上,这正是进入基督身体的途经。而保罗提到犹太人与希利尼人,为奴的与自主的,也极可能意指约珥所谓[凡有血气的],即不论种族或阶级。身体的合一是由圣灵的合一而来;这正是保罗在以弗所书四4的含意:[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因此,圣灵的洗不是某些基督徒受洗之后才享有的第二次经验,而是所有信徒都享有的入门经历,这个结论很难驳倒。
不过,有些人不接受这个结论,却提出一则微妙的解经差异。他们辩论道,前六节经文是指耶稣基督在圣灵里或透过圣灵施洗,第七节(林前十二13)却是指由圣灵施洗进入基督的身体,因此与前者有别。他们说:[圣灵的确已经为所有人施洗,使其进入基督的身体,但这并不证明,基督已经透过圣灵为所有人施洗。]我认为,这种辩护是将问题特殊化的手法。但这七个出处的希腊文用语完全一样,8所以,根据稳妥的解经原则,按先验法(apriori)来说,应当视每一节所指的都为同一种洗的经历。若要否定这点,他们必须提出证明。最自然的解释为,保罗乃是附和施洗约翰所说的话,正如耶稣曾首先如此,彼得亦接着效尤(徒一5,十一16)。在六处都
以耶稣基督为施洗者,而在第七处却以圣灵为施洗者,是极不自然的说法。
我认为,我们甚至应当对RSV在哥林多前书十二13的翻译表示异议,该段译为:[由(by)一位圣灵,我们都受了洗……],而希腊文在这里的介系词是en,正如其他六节一样,而那几处都译为[用](with),为什么这里要有不同的译法?若是因为enhenipneumati(Rsv“byonespirit”)出现于句首,其原因必然是保罗想要强调,我们分享的圣灵是合一的,绝不是因圣灵为施洗者。
且容我再演申我的论点。每一种洗(水、血、火、灵等等)都有四个成份。首先,有主体与客体,即施洗者与受洗者。第三个成份是所用的媒介(En),第四则是举行洗礼的原因。举例而言,使徒保罗形容过红海为一种洗(林前十1、2)。显然神自己是施洗者,脱逃的以色人是受洗者。洗礼的媒介是水,或是云与海弥漫的水气;其目的则由[受洗归了摩西]一词可以看出,即,与他建立关系,视他为神所指定的领袖。
在约翰的洗礼中,施洗约翰是主体,客体则为[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太三5)。洗礼用(en)约旦河水施行,目的是为(eis)悔改(太三11),以使罪得赦免(可一4;路三3)。
基督徒的洗礼也相仿,主礼者用(en)水为承认相信的人施洗。洗礼的目的是进入(eis)三位一体之名下(太二十八19),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进入主耶稣的名下(徒八16,十九5),归于那位钉十字架又复活的基督(罗六3、4)。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每一种洗不但有主体、客体,还包括一种en和一种eis,也就是一种用以施洗的媒介,以及举行洗礼的目的。圣灵的洗也不例外。如果我们将论到这洗的七个出处一起来看,就会明白,耶稣基督是施洗者,正如施洗约翰清楚的预言。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二13,受洗者为[我们所有的人]。圣灵本身则为所用的(en)[媒介],9洗礼在其中发生(如果我们可以如此形容三一神中的第三位的话;既以水洗来比喻圣灵的洗,这个说法应当是合理的)。而这洗礼的目的,是并入(eis)[一个身体],就是教会,基督的身体。
不错,在洗礼的这四方面,七节经文明显的共同处只有一点,即是[用(en)圣灵]施洗。所有经文都提到这个[媒介],但并非每节经文都指明主体或客体,或洗礼的目的。不过,我们对此不必感到惊讶,因为新约提到水洗的经文,也有类似的省略。有时或会有人辩论,哥林多前书十二13中,圣灵必定是施洗者,因为若是不然,这里的洗礼就没有主体。但是使徒行传一5和十一16也没有提到施洗者。在这些经文中,我们很自然以耶稣基督为施洗者,为什么在哥林多前书十二13不可以如此呢?这三节没有特别提基督为施洗者的原因,不难寻获。在四福音经文中,动词为主动式,基督为其主词([祂要……施洗],[祂……就是……施洗的]),而在另外这三节中,动词为被动式,主词是受洗者([你们要受……洗],[我们……都……受洗])。主动的动词将约翰与耶稣这两位施洗者作对比。动词为被动式时,施洗者的身份消失不显,重点或在强调接受洗礼的蒙恩之人,或在他们共受的圣灵之洗。所以,我重申,哥林多前书十二13虽然没有指出耶稣基督之名,祂仍应当是施洗者。
我们的论证,一部分是根据其余六处同样用此词汇的经节,另一部分则是因其他的说法皆不可能成立。若哥林多前书十二13与众不同,在这节中圣灵自己是施洗者,那么祂以什么[媒介]施洗?凡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的解释似乎就可以推翻了;因为洗礼的比喻绝对需要[媒介],否则就不成其为洗礼。
所以,哥林多前书十二13中,洗礼的[媒介]必定是圣灵,而我们必定需要以耶稣为其施洗者(如此便与其他经文一致)。同样,本节的末了提出到,我们饮于圣灵,而(若要与约七37以下一致)必定是基督使我们能(饮于)祂。
从以上的探讨,我们知道哥林多前书十二13是指:基督用圣灵为我们施洗,并且使我们饮于圣灵。下一步我们必须注意,[我们都]有份于这个洗礼与饮用。受洗与饮用显然是同义词。所有基督徒都经历了这二者。此外,这两个动词([受洗]与[饮于])皆是过去式(aoristtense),所指的应不只是五旬节事件,而是它所带来的祝福,就是所有基督徒在信主时个别领受的福份。
结论
以上从新约一般的教训,和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二章的讲章,并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二13的教训,所汇集而来的证据,指出圣灵的(洗)与圣灵(恩赐)相同,这是新约独特的祝福,它既是入门的祝福,也就成了临到每位立约者的普世性祝福。对属于新时代的人而言,这是他们最主要的领受。主耶稣,新约的中保与赐福者,将赦罪之恩与圣灵的恩赐赏给凡与祂立约之人。
进一步说,水的洗礼是圣灵洗礼外在的记号与印证,正如它也是罪得赦免的记号与印证。水的洗礼是基督徒起步的仪式,因为圣灵的洗是基督徒起步的经历。因此,不论在信主之后有什么经历(下面我会谈到),[圣灵的洗]绝不是正确的形容词汇。
神的旨意乃是:祂所有的子民都要接受两项新约的祝福,即罪得赦免与圣灵的恩赐,并且领受水洗,作为这些祝福的记号与印证。然后,他们要继续被圣灵充满,并以圣洁的生活、大胆的见证,来彰显这种充满。希伯来书将所有基督徒都形容为:[于圣灵有分,并尝过……来世权能的人](六4-5)。根据新约,整个基督徒生活乃是由圣灵得生之后,在圣灵里生活。
不仅如此,新约各书信最主要所强调的,不是鼓励基督徒读者去追求某些新的、特殊的祝福,而是提醒我们,因着神的恩典,我们成了何等的人;它要我们牢记此点,劝勉我们遵此而活。这是十分重要的观念,可惜尚未为人充分领悟。某些基督徒的眼界,似乎只限于信主后的第二种经验,他们称之为[圣灵的洗]。与他们谈话时,若他们以为你有此经验,则这是他们所记念谈论的事,也是与你相交的最主要关系。然而,若他们认为你没有这种经历,那么他们便期待你得着,而这也成为他们对你最大的期望。因此,不论他们是回顾过去或展望将来,那所谓[圣灵的洗]的第二种经历,便是他们眼界之极限。可是,我一点不惧怕可能有人反对,还是要指出,这一点从来不是新约作者们的观点。他们回顾过去,便是忆及神所作的大事,即祂将我们带入基督里,使我们称义、得赎、重生、新造。他们不断呼吁人注意这件事。而在展望将来时,他们乃是期望读者能长大成熟,甚至更超过这一点他们深深企盼,救主荣耀的再来所达到的完美境界。
比方,使徒约翰在第一封信中处理圣洁的问题,论及其必要性与可能性,他从那里谈起呢?他没有提到某种特殊的[圣灵之洗],即他的读者应当有,或已经有的经历;而是谈到他们最初由神所生,以及他们必须住在基督里的责任。他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或译:继续犯罪)因为他是由神而生。][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或译:持续犯罪](约三9,五18)。
其次,使徒所期待的是什么?他们劝勉我们要有好行为,常常举出许多细节。他们恳切要求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扎扎实实活出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成就的。他们命令我们要在信心、爱心、知识、圣洁上长进。他们警告我们审判必临,并以主的再来作我们的挑战。同时,他们也求我们不要使圣灵担忧,要靠圣灵行事,不断被圣灵充满,正如我们将于下一章所探讨的。可是,他们从来没有一次,敦促我们、教导我们,要[受圣灵的洗]。对此只有一种可能的解释,即,他们写信的对象是基督徒,而基督徒都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这不单是字面上的争议,而是教义问题。其中最基本的真理为:只要与基督联合,神便将一切都赐给我们。因着神说不尽的恩赐,我们已经[在基督里]得着[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而我们的责任,便是不断逐渐去支取这些祝福,就是在基督里已经属于我们的福气。
同样,既然[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所以我们若在基督里,就[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西二9、10)。若神已经将满了祂丰盛的主耶稣基督赐给我们,而基督又已藉着祂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神还能多作什么呢?若认为,还有更多祝福会临到,岂不是贬低了耶稣的丰盛与满足性?在基督里应当成长,这是对的!在基督之外还需加上什么,则绝对错误!我们已经从神而生,是祂的儿女、后嗣,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而这内住的圣灵是保证,也是我们天上永恒基业的初熟之果。所以,新约作者不断提醒我们,要牢记我们身为基督徒的特权,因而他们殷嘱我们,生活要与此相配、相称。因着我们在基督里已有的身份(神的儿女),也因着祂显现时我们将有的样式(像祂),我们便得训勉,要竭力追求我们当有的样式(像祂一样洁净),(参约壹三1-3)。
注:
1、参徒一4、5,二17、33。
2、这个希腊文结构的另一个例子是加一23,那里形容大数的扫罗为hodiokonhemaspote,[那曾一度逼迫我们的],或简译为[我们从前的逼迫者],指出他在未信主之前的特色。
3、耶三十一31-34。将律法写在心上当然是圣灵的工作,结三十六27;林后三3、6-8也清楚提到这点。
4、除了悔改之外也需要信心,这可从41节[领受他话的人]和44节[信的人]看出来,不需再看其他新约经文。
5、对这一点最主要的证据是间接的。第一,他们显然已经[称义](参罗四1-8,根据创十五6;诗三十二1、2),而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罪人若没有重生怎能称义。第二,他们说自己爱神的律法(如:诗一一九97)。既然未重生的本性是与神为敌,抗拒祂的律法(罗八7),这些人便似乎有了新的天性。我们在基督徒的崇拜中唱诗篇,因为体认其言辞是出于重生之人所写。
6、圣公会的[坚信礼]是教会采用的一种接纳方式,使从前曾受过洗礼(通常在婴儿时),而如今亲自悔改\相信的人,能正式成为教会的成员。按手礼似乎是圣经中祝福的象征,但却不是平常赐下、或领受圣灵的作法。一六六二公礼手册(1662BookofCommonprayer)认为,神可以用这个象征,加上会众的祈祷,[证实]祂施恩给所选召的人,并且藉圣灵[坚固]他们。
7、C. Hodg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Ephesians,1856(Banner of Truth,London,1964),124页。
8、惟一的区别是:[灵]字有六次被称为[圣],而在第七处经节则被称为[一]。
9、五旬节派与灵恩基督徒,常说[在(in)圣灵里受洗],而不说[藉(with)圣灵受洗]。希腊文介系词en可以作这两种译法。选译的准则似乎视人以为水礼应当用浸礼或点水礼。施行浸礼的人士说在圣灵里受洗。或许他们的想法是:圣灵为人浸在其中的媒介。然而,既然经上说那些人[受洗]是因圣灵[灌浇]在他们身上,我个人认为[藉圣灵受洗]似乎更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