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宣教圣工是神的工作
有关宣教圣工的圣经教训,我们已经详细查考过。我们所得的第一点结论,就是宣教事工是神自己的工作。在末日的时候,上帝呼召外邦人来到祂荣耀的子民,来到基督那位真以色列面前,使他们也能分享祂的救恩。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是神在一个新纪元中亲自所做的工作。虽然祂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参徒十四16),但在这个新纪元中,祂却呼召万人来归向祂。《海德堡教义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
的第五十四条说得对﹕「上帝的儿子从全人类中召集人来组成祂的教会。」这位神子就是「万民的见证」(赛五十五4)。耶稣基督将教会建立在承认耶稣是基督、是神儿子的盘石上(太十六18)。宣教圣工并不是人类自己的工作。我们软弱的手,无力建造主庄严圣洁的殿;神的殿得以建立,是基督大能的工作,惟有祂才是房角石(弗二20-22)。因之我们的工作并不重要﹕「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
…」(林前三7)。如果我们要为宣教圣工下一定义,我们就必须说﹕宣教圣工是主基督亲自作成的伟大圣工——祂完成了中保的工作之后,藉此吸引万民来领受祂的救恩,并使他们分享祂为他们所取得的大恩。我们做宣教圣工的人,不过是祂的仆人;我们虽然有时提到「我」在工作,但必须紧记﹕「不是我,乃是神的恩典与我同在。」因之,我们所作的工,其实都算不得什么,惟有神的恩典与我们同在,我们才能完成祂交托给我们的使命。
前面所讨论的,从神学的角度看来,完全正确;可是,并不能说是完全令人满意。上帝确是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这是神的工作,我们绝对不能增减;然而基督也将那叫人与和好的职份赐了给我们。若与主基督的救赎大功比较,我们的工作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来,这个职份却是神对我们的重要呼召,是我们必须回应的。我们若不看重这个呼召,我们就会疏忽,也许怠惰卸责,忘记乃是主基督要借着我们来完成祂的圣工。使徒在主升天之前曾问祂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主确立刻向他们指出他们的使命﹕「你们…
要作我的见证」(徒一6-8)。从教会的历史看来,我们对宣教的使命,往往是采取观望等候的态度。所以,虽然我们前面对于宣教圣工的定义,从神学的角度看来,相当正确,但是把宣教圣工视为今天教会蒙召承担的本份,就更能激励我们去努力完成这项圣工。
我们称宣教圣工为教会的使命,不是没有理由的。华纳克
(Gustav
Warneck)认为,从理论方面看来,宣教圣工是教会的工作;然而在实际的环境中,宣教圣工却是在圣灵引导之下,小部份对宣教有负担的弟兄姐妹所作的工。教会中应当有「宣教小组」的团契。然而,华氏所提这种宣教小组有权打发宣教士出去的看法,并不符合圣经的教训,圣经并未提到教会中该有一小组人负责推行宣教的圣工;《使徒行传》第十三章一至四节所提到的五个名字,并不是指一个宣教小组的团契,他们却是安提阿教会第先知与牧师,也就是教会中有职份的人,负责领导全教会。圣经很清楚地指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组织,将来荣耀的基督要借着它来显明祂对世界伟大的救赎工作。
我们在此不必在详细讨论这一点。几十年前,许多人都认为宣教圣工不必由教会去负责,可由传教机构或宣教差会去承担。这种看法的产生,与敬虔主义强调教会中信徒能发挥宣教的力量有关。
然而,近几十年来,全世界的信徒都越来越觉得,教会确是神所呼召负责推行宣教圣工的;除教会以外,并没有其他组织或机构可以承担这项责任。我们在此不须深入探讨这一点。
然而,我们所说的教会是指个别的地方教会,还是同一个宗派的教会?米得堡
(Middleburg)
的宗教会议强调宣教圣工是教会的责任,但同时也特别声明,宣教圣工是各地方教会的使命,应由地方教会去推行。「大公教会并不给人施洗,惟有地方教会才给人施洗。」对于这个原则,曾有许多争辩,但我们觉得,这个原则是正确的。宣教圣工应当由地方教会来执行,不单在理论上讲来是正确的,在实际执行上也是比较合宜的;因为要感动一个比较小的团体,朝着一个具体而明确的目标,发出支持宣教圣工的热心,比较感动一大群教会去承担一项巨大而目标含糊的工作,要容易得多。当然我们也必须指出,在所有重大的问题上,各处的地方教会应当彼此紧密联络,紧密合作。近数十年来,各处对宣教事工有负担得人,都觉得地方教会负责处理或执行宣教圣工事正确的看法。
对于教会与宣教圣工的关系的另一个问题是,「教会」是否单指到组织上有形的教会,抑或还指到个别信徒对于宣教活动所负的责任?很明显,正式委任宣教士往工场宣教的工作,必定是有教会的组织来执行的。然而,我们曾经提过,保罗在他作宣教圣工时,也注意到教会中一般信徒所作的工;他觉得他自己的工作与他们的工作关系密切,因为所有信徒都对教会有当负的责任,所以他们可以在个人方面,或是透过教会的组织,一同在宣教圣工上有份。例如,在荷兰,有许多基督教的医院和慈善机关,都在努力推行福音工作,这些机构,有些与教会有很密切的连系,有些却是完全独立的组织所创办。在宣教工场中也可以有同样的情形,譬如说,设立和维持医院并不一定要由教会来负责,可以由另一个机构来负责,只要与教会的宣教使命吻合,这样将不会使医院的工作受影响甚或有更佳的效果。宣教圣工的观念可以据此发展,让教会中的一般信徒,或是由信徒所组成的机构,因顺服主的召命,去协助多方面的宣教工作。
尤有进者,宣教圣工上,慈惠服务必须占有其应有的地位,这方面的工作常被忽略。上文已提及宣教的职事包括多方面的责任。慈惠服务正是必须受到关注的。在宣教工场中传扬福音,一方面是像先知般宣讲见证,也是基于对基督有活泼的信仰而像祭司一般表现神的怜恤;像祭司一般表现神的怜恤这方面的重点,是透过慈惠服务鲜明地表现出来的。
总之,我们可以说,宣教圣工艰巨的责任是教会当尽的本份;当教会衰微,以致不能显明基督救赎的大爱时,宣教的工作也不应由教会某一撮会友来承担;相反,教会本身应当重新改革,恢复从前的光景,以致能够施行主所交托的使命。
教会本是神对以色列一切应许的后嗣,是在基督里成了真以色列的,所以教会应当积极呼召世人来领受主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同时借着与主不断的交通,使外邦任羡妒,又因他们听见神与教会同在,就主动前来教会寻求主的救恩。
这是神救赎计划中的一个步骤。这一切事显然要在历史中某一指定的时期中发生,显然也与末日又密切的关系。我们已经看到,在《旧约》先知书中早已提到,外邦人要自动来到锡安山,这就是那个时期的一个先兆,那时全世界要被改造,全世界的人民要完全领受弥赛亚的救恩。《旧约》预言所提的这个主题,延续到《新约》福音书中得以清楚阐述。耶稣的教训,一步一步将末日所要发生的事情显明,然而其中会有一定的改变,因为筵席虽已准备好了,被邀请的人却尚未来到,因之必须要去邀请其他的人。以色列民因为背叛神,就不配领受天国的喜乐;天国的福份要从他们手中夺去,赐给那些能结果子的人。因此,必有一段居间时期,当中教会要用神所赐的能力智慧,从各方吸引万民来归服真神。
保罗在亚略巴古的讲道特别指出,这段时期是伟大的时代,是现今的世代,是神所赐的新时代,在这时代,神「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今天这伟大的时代,是服于那位将要来审判全地之主的权势之下。保罗在《致以弗所人书》中,论到宣教圣工是这时代的征兆,说﹕「要照所安排地,在日期满足地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一10)。《启示录》第六章二节也提到末后的事﹕「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
至此,我们可以总括说,宣教圣工是教会的活动——从本质来说,是基督借着教会来完成祂的工作,借着宣教圣工,教会在末期尚未来到之前,呼召全地人民来悔改,并相信主基督;又借着洗礼,使他们也成为主的门徒,与那些等候天国降临的信徒,彼此在主里面有交通。